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确保我县2011年医改工作阶段任务的顺利完成。根据2011年3月24日全县医改工作会议精神,决定对全县一季度医改工作进行全面督查。现将督查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11年4月18日~22日
二、督查内容:
(一)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重点查新农合、城镇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参合参保率、基金使用情况及病人即时结算情况,医疗救助实施情况,县财政应分担补助资金的到位情况)。
(二)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情况。
(三)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卫生项目建设情况及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情况。
(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开展情况,各项任务的完成情况。
三、督查人员分组:
综合督查组:
组 长:方 榕 县人民政府督查室主任
成 员:张晓虹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主任
吴婷婷 县卫生局副局长
唐明娟 县卫生局工委主任
陈亚兰 县财政局社保股股长
柏长青 县人事局副局长
李 健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委主任
杨祚宝 县民政局副局长
负责督查县发改局、卫生局、财政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等单位医改工作推进情况,重点督查经费和人员的到位情况、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的执行情况、新农合和医保参合参保情况及基金的使用情况、卫生项目建设情况;督查县医院扩大内需项目建设工程进展情况。
专项督查第一组:
组 长:方 榕 县人民政府督查室主任
成 员:陈亚兰 县财政局社保股股长
吴 彬 县卫生局政工股股长
负责督查管村、石梯、石桥、堡子、渡市等片区乡镇(中心)卫生院医改工作开展情况。
专项督查第二组:
组 长:张晓虹 县发展和改革委副主任
成 员:潘付彬 县民政局工作人员
邓河川 县卫生局业务股股长
负责督查亭子、麻柳、大树、南外等片区乡镇(中心)卫生院医改工作开展情况。
专项督查第三组:
组 长:吴婷婷 县卫生局副局长
成 员:徐圣君 县人事局工作人员
程遵华 县卫生局监督股股长
负责督查赵家、景市、河市、碑庙等片区乡镇(中心)卫生院医改工作开展情况。
四、督查要求:
对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重视、不落实的县级单位要责令整改,对医改工作推进不力的乡镇(中心)卫生院要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并写出书面整改材料报县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