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达县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规定》已经县政府批准,现予以印发。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达 县 商 务 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达州市委办公室、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达市委办发〔2010〕49号)和《中共达县县委办公室、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达委发〔2010〕62号),设立达县商务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划入的职责:
1、将原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定本县中国公民出境就业管理政策,境外在本县就业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审批和监督检查等职责划入县商务局。
2、将原县经委承担的牵头协调全县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职责划入县商务局。
(二)取消的职责:
取消直接办理与企业有关的评比及品牌评定活动。
(三)增加及加强的职责:
1、按要求承担全县服务业发展工作中组织实施的协调职责。
2、加强服务贸易工作,推进服务外包发展。
二、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责调整,县商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国内外贸易、利用投资和国际经济合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相应的规范性文件,制订全县商务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按要求承担全县服务业发展工作中组织实施的协调职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加快第三方物流发展,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三)指导全县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和商业体系建设工作,编制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促进城乡市场一体化发展。
(四)承担牵头协调全县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拟订规范本县市场运行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负责药品流通行业管理,按有关规定对拍卖、典当、民爆、报废汽车、旧机动车交易、酒类等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县境内猪、牛、羊屠宰市场规划管理工作。
(五)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
(六)负责全县生猪定点屠宰、酒类产销的行业管理及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加强民爆物品的行业管理,协助查处违法经营;承办行业的行政复议、应诉、法律咨询、法制宣传工作。
(七)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
(八)指导对外贸易行业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九)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牵头负责发展服务贸易的相关工作,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十)拟订应对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的对策措施,承担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和技术性贸易壁垒等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的责任,指导全县外商投资促进和管理工作,参与制订外商投资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统计分析全县外商投资情况,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十一)负责全县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拟订并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和出境就业等,牵头负责外派劳务和赴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
(十二)管理我县赴境外举办的各种商品交易和经贸推介活动,指导监督管理以达县名义在国内举办的各种商贸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等活动。
(十三)参与省、市商务系统电子政务、公共商务信息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电子商务发展。
(十四)收集发布全县内外贸易、利用外资有关的商务信息,指导全县商务行业协会、学会等社团组织工作。
(十五)负责所属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班子的管理考核、考察配备。负责本系统企业改制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安全、维护稳定工作。
(十六)指导所属企业的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及大口单位的综合治理工作。
(十七)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八)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县商务局设8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挂信访办牌子)
制定机关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综合协调、会议组织、公文处理、秘书事务、新闻宣传、政务信息、政务公开、政务督办、绩效考核、精神文明建设、计划生育、档案、保密、信访、对外联络、机关车辆管理等日常政务和行政事务。编制起草商务发展中长期规划;研究提出全县商务发展和对外开放战略;负责草拟综合性重要文稿,组织重大课题调研;负责商务系统信息化建设,推动电子商务的应用与发展,承担局电子政务、政府网站及办公自动化管理工作;承担商务志编纂工作;负责定点扶贫和对口支援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政工人事股(挂监察室牌子)
承担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劳动保障、工资福利等工作;指导全县商务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局机关、局属企业和局直属事业单位的纪律监督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负责局系统军转干工作;负责本系统安全、应急维稳等工作;负责大口单位综合治理工作;承办局党委日常工作。局党委负责机关及其直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达县商务局机关及原达县商业局、达县外经贸局、达县财办、达县物资局的退休(职)人员的管理和服务;指导本系统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办理机关工会及商务行业工会日常事务。
(三)财务股
研究提出全县促进商务发展的财税、金融等政策建议,监督管理各项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统计分析商务运行状况;负责局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和基本建设工作,监管直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组织内部审计。负责机关接待、采购等后勤保障工作。
(四)行政审批股
负责商务行政许可工作,制定机关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办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受理并办理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负责行政效能建设,指导全县商务行政部门行政审批工作。
(五)市场运行秩序股(挂达县酒类流通管理办 公室及达县茧丝绸协调办公室牌子)
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市场预测、预警和信息发布,提出市场运行及调控政策建议;承担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重要消费品储备(肉类、食糖、小包装食品等)管理和市场调控的有关工作,承担茧丝绸协调工作;参与流通环节食品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相关工作,拟订规范市场运行和流通秩序的政策措施;履行监管职责,完善市场秩序举报投诉服务网络建设,受理商务领域违法违规、扰乱市场秩序案件(线索)的举报投诉;承担酒类流通监督管理职责;承担生猪屠宰生产流通监督管理职责;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参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商业欺诈等工作。
制订商务规范性文件;负责法制宣传培训和执法监督,指导依法行政;承办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组织听证及行政赔偿等事务;承担全县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和技术性贸易壁垒等涉及进出口公平贸易的相关工作,依法实施对外贸易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和产业损害预警机制,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负责反垄断相关工作。
(六)市场体系建设股(挂达县市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拟订健全规范市场体系的政策措施;编制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指导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推进流通标准化;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促进城乡市场一体化发展;规范零售企业促销行为;按有关规定对拍卖、典当、租赁、直销、汽车流通和旧货流通行业等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报废汽车管理、老旧汽车更新、旧机动车交易、民爆物资器材销售管理。
(七)商贸服务管理股(挂达县促进服务业发展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拟订商贸服务业发展战略、行业规划和政策措施,承担餐饮、住宿、再生资源、美容美发和居民服务等商贸服务行业管理;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社区商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指导流通领域节能降耗工作;负责物流企业行业管理,推动流通体制改革和连锁经营、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
按要求承担服务业发展工作中组织实施的协调工作,拟订相关计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汇总分析全县服务业运行发展情况,提出解决相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参与现代物流基地、物流园区、物流重大项目建设,提出促进现代物流发展的政策建议。指导监督管理以达县名义在境内举办的各种商贸交易会、展览会和展销会等活动;指导商务商会、协会等社团组织工作。
(八)对外经贸股(挂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达县委员会牌子)
指导协调外贸合作工作;承担机关并指导商务系统外事联络工作,管理商务因公出国(境)事宜,承办重要商务外事活动;拟订进出口贸易发展战略;编制进出口商品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一般货物进出口年度计划,承担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的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管理进出口商品配额及许可证;建设外贸促进体系,指导赴境外各种经贸交易会、展览会、洽谈会等贸易促进活动;指导协调外贸信用体系建设和外贸运输业务。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研究提出促进加工贸易发展的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承接加工贸易转移;负责加工贸易统计、深加工结转等业务管理,依法对加工贸易企业进行监管。拟订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发展规划,研究提出促进技术贸易和服务出口、服务外包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技术引进和出口工作,负责服务贸易促进和统计工作,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指导外商投资管理工作,研究我县外商投资现状及发展趋势,参与拟订全县利用外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外商投资统计;依法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牵头开展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负责全县外商投资促进工作,牵头外资并购工作;建立引资项目库和资源库,跟踪促进重大外资项目;规范对外招商引资活动,协调组织跨区域大型投资促进和外资政策宣传,建立和完善多层次的投资促进工作网络体系,承担与境外投资促进机构及商会、协会的联系与交流。拟订并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指导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带动全县成套设备出口;拟订公民出境就业管理政策,承担外派劳务和赴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管理全县承担的国家对外援助任务,负责多双边对我县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目下外国政府对我县的赠款)。
机关总支负责局机关及其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达县商务局机关行政编制17名,机关工勤人员控制数2名。
局领导职数4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中层干部职数:原则上每个股室配1名,个别股室因工作需要可増配1名。
机关党组织、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按县委、县纪委规定配备。
五、其它事项
与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
(一)重要商品进出口管理。县发改革局负责编制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的进出口总量计划。县商务局负责在县发改局确定的总量计划内组织实施。粮食、棉花、煤炭由县发改局会同县商务局在进出口总量计划内进行分配并协调相关政策。
(二)外商投资管理。县发改局同县商务局等部门拟订上报《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的调整意见。县发改局按规定权限负责对外商投资项目进行核准。县商务局按规定权限负责对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合同、章程等进行核准。
(三)境外投资管理。县发改局按规定权限负责对境外投资项目进行核准。县商务局按规定权限负责对国内企业在境外设立非金融企业进行核准。
(四)并购安全审查。县发改局和县商务局按照各自职责,分别配合省、市发展改革委和商务部门做好外国投资者并购县内企业安全审查的相关工作。
六、附则
本规定由中共达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达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