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赵固镇关于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攻坚行动的通知
来源:赵固镇
发布日期:2021-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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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委发〔2021〕104号

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单位):

为全面排查化解全镇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集中力量解决老问题、化解新矛盾,做到“小事不出格、急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确保“民转刑、刑转命”极端事件不发生,努力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根据《关于印发》(达川平安办〔2021〕9号)精神,结合赵固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政法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集中力量解决老问题、化解新矛盾,全面排查调处各种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努力营造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为镇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

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排查化解辖区各类矛盾纠纷,确保12月底前全部清零,全镇范围内不出现一起进京赴蓉到市信访案件,不发生一起“民转刑、刑转命”极端事件,全镇社会环境平安稳定。

三、时间安排

本次攻坚行动从即日起至12月31日止,共分4个阶段开展: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和安排部署阶段(7月12日至16日)。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单位)把该项工作作为平安建设、社会治理、维护稳定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精心研究、周密部署,制定具体可行的工作举措。利用村村响喇叭、横幅标语、工作(院坝)会议、服务群众微信群等载体,广泛宣传、引导和动员本地本行业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活动当中,把隐藏的矛盾纠纷摆到面上,在全镇范围内营造浓厚氛围。

第二阶段:全面摸排阶段(7月17日至7月31日)。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单位)要围绕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人群开展拉网式、全覆盖排查,把隐藏的矛盾隐患、不稳定因素排查出来。紧紧围绕以下重点开展排查:一是“7.10”洪灾直接受灾群众及间接影响人员;二是邻里纠纷、损害赔偿纠纷、劳动争议纠纷、安全事故纠纷、土地纠纷、村务管理纠纷、医患纠纷、经济纠纷等矛盾隐患;三是经济困难、生活不幸、夫妻失和、家庭暴力、邻里关系和单亲、再婚、上门女婿等容易发生问题的重点家庭以及吸毒人员、参赌人员、前科劣迹人员、心理偏激极端人员、暴力倾向人员、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

第三阶段:集中化解阶段(8月1日至12月10日)。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单位)针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分类建立工作台账,细化工作举措,明确化解时限和具体责任人员,全面开展矛盾纠纷化解调处。对于一般性矛盾问题,能当场调解的要当场予以调解,并定期回访;对于重大矛盾隐患,一时不能调节的,要成立调解专班,集中攻坚化解。坚决防止小数拖大、大事拖炸,切实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稳控在当地。同时,按照“边排查、边化解”的原则,持续动态排查新产生的矛盾纠纷,并切实加以化解。

第四阶段:全面总结阶段(12月11日至12月20日)。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单位),对攻坚行动进行全面总结,提炼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深入查找短板和不足,提出整改方向和措施,持续巩固活动成果。

四、工作要求

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攻坚行动的重大意义,把之作为推进本地本行业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抓手,高质高效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镇级各部门(单位)负责人是开展攻坚行动的第一责任人,要统筹组织好工作开展,确保有力有序;各驻村干部要主动参与到所驻村(社区)工作中去,加强工作指导,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攻坚行动开展情况,将纳入年终考核内容,镇综治中心要加大对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单位)工作开展的督导检查力度,确保工作落地落实。

自2021年7月开始,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单位)于每月21日前将矛盾纠纷排查情况统计表上报镇综治中心(7月报当前排查出的所有矛盾纠纷,包括未化解的积案纠纷;8月开始,只报当月新增事件),12月15日前,上报整个攻坚行动工作总结。(联系人:郝建宇,联系电话:18323653755)

达州市达川区赵固镇委员会

2021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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