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务开放日”活动的通知》解读
达川府办函〔2021〕9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单位):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川办发〔2021〕16号)以及《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务开放日”活动的通知》(达市府办函〔2021〕80号)要求,我区拟于近期开展“政务开放日”活动,提升政府公信力、凝聚力和执行力,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按照依法行政、科学行政、民主行政和阳光行政的要求,以公开透明为原则,以政民互动为基本形式,以服务群众为目标,通过开展“政务开放日”活动,搭建起政府与群众之间的沟通桥梁,让群众走进政府机关,了解政府部门运行,监督政府部门工作。切实推进阳光、透明、开放服务型政府建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打通政府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二、开展单位及时间安排
(一)第一批开展“政务开放日”活动的区政府工作部门:区民政局、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区卫生健康局、区行政审批局,要在9月30日前完成“政务开放日”活动。
(二)第二批开展“政务开放日”活动的区政府工作部门(见附件),要在12月31日前完成“政务开放日”活动。
(三)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根据工作要求,开展“政务开放日”活动。
三、参与人员
参与人员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市民代表等群众代表组成。由各单位根据开放内容、开放地点等情况确定人员规模,原则上不少于20人。
四、活动内容
(一)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重要决策部署,结合本部门重点任务、重大活动和阶段性工作安排,聚焦公众关切和重点民生事项,以推进政务公开、严格依法行政、落实便民政策、保障改善民生为重点,全面展现政府工作部门的工作职能、制度规范、特色亮点、服务举措和创新成果等。
(二)畅通沟通渠道,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和群众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做好答疑解惑和整改落实,促进机关作风改进和服务效能提升。
五、活动形式
(一)实地观摩。组织群众代表参观机关办公场所、观摩机关办公运行情况,介绍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重点工作等情况。具体开放场所及观摩内容,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
(二)座谈交流会。召开座谈会,向群众代表介绍本单位重点工作及与民生相关的工作事项开展情况,解答公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要参加座谈会,主动与群众代表进行面对面沟通交流,了解群众诉求,收集意见建议,及时做好反馈、解释工作,不断提升群众对政务公开的满意度。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提高对“政务开放日”重要意义的认识。将其作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举措和推进权力运行公开透明、促进行政单位依法行政的宣传实践平台,列入重要工作日程。主要负责同志要积极参与活动开展,主动听取群众需求和意见建议。
(二)完善活动流程。要严格按照“政务开放日”时间安排,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在“政务开放日”活动开展前5天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报刊、电视等渠道对外发布活动公告。采取群众自愿报名、邀请群众代表参与等方式开展活动,及时总结活动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分析存在的不足和原因,不断提升“政务开放日”活动效果,并将其制度化、常态化。各单位要进一步优化服务环境,完善接待设施,安排好活动流程、现场讲解、宣传手册编制等工作,确保以一流的环境、一流的服务、一流的形象迎接群众代表参观交流。
(三)做好宣传报道。要通过播放电子屏、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册等方式营造“政务开放日”良好氛围。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报刊、电视等平台宣传报道。
(四)及时上报信息。各单位在“政务开放日”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政务开放日”活动开展情况形成工作信息(图文并茂)报送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人:谭莉,邮箱750685613@qq.com,联系电话:0818-5123090。
附件:第二批开展“政务开放日”活动部门名单
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25日
附件
第二批开展“政务开放日”活动部门名单
区发展和改革局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区公安分局
区司法局 区财政局
区自然资源局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区交通运输局 区水务局
区农业农村局 区商务局
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区应急管理局 区审计局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区统计局
区乡村振兴局 区信访局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区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