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达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规定》已经县政府批准,现予以印发。
二○一一年七月十五日
达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达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达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机构设置的通知》(达编〔2007〕118号),设立达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为县政府正科级派出机构。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本级政务服务工作,指导下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及规范运行工作。
(二)组织协调部门集中开展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和其他社会服务事项并督促检查。
(三)制定政务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四)对进入政务服务中心的部门行政审批机构、窗口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实施考核。
(五)根据有关部门的委托,直接办理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
(六)承担电子政务大厅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
(七)为按规定纳入政务服务中心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国有土地矿产资源交易、国有资产交易、公共资源交易等活动提供服务,实施现场管理。
(八)受理服务对象对政务服务工作人员的投诉举报并及时处理,对涉嫌违纪违法的,移交有关机关查处。
(九)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达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设3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制定政务服务中心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监察、后勤保障等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重要文件、报告的起草和调研工作;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保密、档案、信息工作;负责日常党务工作;负责对政务服务中心国有资产的管理,并对各项设施、设备的维护、维修、改造进行协调和实施;负责政务服务中心及大厅的防盗、防火等安全工作;负责政务服务中心对外交流、接待工作;对下级便民服务中心提供相关业务指导。
(二)综合股
负责对服务窗口的业务管理,指导服务窗口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开展业务工作;负责对进入政务服务中心服务项目的确定、调整、规范化管理;负责对跨部门项目联合审批(联合踏勘)、联合办理、统一办理的组织协调,做好部门之间的衔接工作;负责会同同级政府相关部门制定并联审批实施方案和相关工作制度;组织同级政府相关部门在政务服务中心开展并联审批工作;对纳入并联审批的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情况进行协调督察;对下级便民服务中心并联审批工作进行指导;负责制定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为纳入政务服务中心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服务并实施现场管理和监督;抽取评标专家,建立健全评标专家、代理机构工作状况诚信档案,对其违规行为进行通报并提出处理建议意见;负责组织公共资源交易网络建设和管理;对下级便民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进行指导。
(三)督察股
负责制定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业务运行及人员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对政务服务中心各部门行政审批机构、窗口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对部门、机构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置服务窗口进行审查并提出具体意见;对服务事项进入和退出政务服务中心进行审查;对政务服务中心各部门窗口办理的服务事项进行协调督察;对政务服务中心各部门窗口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进行审查;受理服务对象对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及其工作人员的投诉举报并及时处理;负责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突发事件处置;对下级便民服务中心提供业务指导。
机关支部负责机关的党群工作。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达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机关行政编制8名。机关工勤人员控制数1名。
领导职数3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中层领导职数:每个股室配1名,个别股室因工作需要可增配1名。
机关党组织、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按县委、县纪委规定配备。
四、附则
本规定由中共达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达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