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相关部门:
根据中共达县县委办公室、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县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达委办发〔2008〕113号)和达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乡镇机关事业单位编制核定的通知》(达编办〔2009〕10号)精神,撤销现有64个乡镇水管站,组建13个基层片区水利站,现就建立片区水利站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机构名称和管辖范围
(一)达县南外水利站,管辖南外镇、斌郎乡、石板镇。
(二)达县河市水利站。管辖河市镇、金垭镇、幺塘乡。
(三)达县百节水利站。管辖百节镇、景市镇、平滩乡、马家乡。
(四)赵家水利站。管辖赵家镇、双庙乡、碑高乡、木子乡、草兴乡。
(五)达县亭子水利站。管辖亭子镇、福善镇、大风乡、江阳乡。
(六)达县麻柳水利站。管辖麻柳镇、檀木镇、东兴乡、安仁乡、葫芦乡、大滩乡、花红乡。
(七)达县大树水利站。管辖大树镇、南岳镇、万家镇、黄庭乡、黄都乡。
(八)达县渡市水利站。管辖渡市镇、罐子乡、陈家乡、龙会乡、木头乡、申家乡。
(九)达县管村水利站。管辖管村镇、金檀乡、赵固乡、大堰乡。
(十)达县石梯水利站。管辖石梯镇、九岭乡、桥湾乡。
(十一)达县石桥水利站。管辖石桥镇、香隆乡、银铁乡、沿河乡、永进乡、五四乡、洛车乡、道让乡。
(十二)达县堡子水利站。管辖堡子镇、米城乡、檬双乡、龙滩乡、江陵镇、虎让乡。
(十三)达县碑庙水利站。管辖碑庙镇、梓桐乡、北山乡、金石乡、青宁乡、安云乡。
二、管理体制和人员调配
13个基层片区水利站为财政全额预算事业单位,实行县乡(镇)共管以县管为主的管理体制,共核定事业编制118名。每个站设站长1名、副站长1名,正副站长由县水务局提出候选人,征得片区站驻所所在乡镇党委、政府同意后,由县水务局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考察,并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文任命。原乡镇水管站的已聘人员就地划转到新组建的片区水利站。原乡镇水管站待岗人员和特殊人员一并就地划转到新组建的片区水利站。片区水利站出现编制空缺后按县委、县政府有关规定递补。原乡镇水管站离岗待退人员、退休(职)人员和遗属定补人员也一并就地划转到新组建的片区水利站。片区水利站原则上要给其管辖的各个乡镇派驻1名以上水利员,负责该乡镇的水利工作,具体方案由县水务局研究落实。片区水利站人员的流动,由县水务局提出方案,征求片区站所在乡镇党委、政府意见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行文。各乡镇水库管理所工作人员与所在片区水利站合署办公,并由片区水利站负责日常管理和考核。各乡镇自来水厂(供水站)的业务指导由所在片区水利站负责。
三、财产档案移交和经费管理
原乡镇水管站的财产和国有资产,由所在乡镇政府全部移交给新组建的片区水利站管理,文书档案移交给县档案局或县水务局,人事档案移交给县水务局。原乡镇水管站的印章、吊牌从本文发布之日起停止使用,并移交县档案局封存。片区水利站组建后,其在编已聘人员、特殊人员、待岗人员、离岗待退人员、退休(职)人员2011年的经费,由县财政局按原渠道预算到原乡镇水管站人员所在的乡镇政府,从2012年开始,片区水利站所有人员的经费,由县财政局预算到县水务局。片区水利站人员应由单位缴纳的医保、机保金,2011年及以前的费用,由原乡镇水管站人员编制所在乡镇政府负责缴纳,从2012年开始,其医保、机保金由县水务局按县财政局预算的标准负责缴纳。
附件:达县片区水利站人员调配一览表。
二○一一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