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达县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规定》已经县政府批准,现予以印发。
二○一一年七月十五日
达县统计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达州市委办公室、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达市委办发〔2010〕49号)和《中共达县县委办公室、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达委办发〔2010〕62号),设立达县统计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的职责
1.取消由县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2.取消受省统计局委托,领导和管理达县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现国家统计局达县调查队)的职责。
(二)增加或加强的职责
1.增加能源环境统计、服务业统计、社情民意调查和社会发展统计方面的有关职责。
2.加强对各部门统计工作的指导和综合协调,加强对统计调查项目,统计标准和统计数据发布的监督和管理。
二、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责调整,达县统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切实履行政府统计职能,拟订本县统计工作规划和统计调查计划,审批各部门的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指导全县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二)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指导乡镇开展国民经济核算工作,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
(三)组织并牵头实施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等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和各种专项调查。
(四)组织实施农业、工业、建筑业、服务业等国民经济行业和能源、环境、投资、人口、科技、居民收入、社会发展等领域的统计调查。
(五)建立健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评价制度及指标体系,建立健全全县统计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制度,
(六)牵头整理和提供全县资源、环境、人口、经济和社会发展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对资源、环境、人口、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预测,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咨询建议,向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服务。
(七)参与全县经济社会责任目标考核。
(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四川省统计管理条例》开展统计法制建设工作,依法查处各类统计违法案件和违法行为。
(九)组织管理全县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从业资格认定、统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加强统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十)建立并管理全县统计数据库系统和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组织制订乡镇、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乡镇、部门开展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一)承担县政府批准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
(十二)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达县统计局设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挂行政审批股牌子)
负责协调机关政务;负责行政效能建设、政务督办和绩效管理;负责机关后勤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承担财务、文秘、政务信息、文件收发、档案管理、目标管理、统计宣传、文明、卫生、综治、安全、保密、信访和应急处理以及联乡驻村等工作。负责全县统计系统网络建设维护、管理及安全监测工作,管理、维护本局计算机和相关设备,指导乡镇、部门统计网络建设、维护和管理,配合达县普查中心承担各项普查和专项调查数据处理,建立健全本县统计数据库和名录库,对全县统计人员进行计算机业务培训。负责统计从业资格认定、统计人员继续教育和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职务的评聘工作;承办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培训工作,承办局机关政治学习、宣传教育、职工年度考核、退休及老龄工作,承办职务职称任免,工资福利等与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相关工作;指导全县统计专业队伍建设。
负责起草本局规范性文件,清理修改已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负责政府法制部门的相关工作,即组织本局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资格考试、行政执法业务培训、行政执法证件年审工作;负责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统计违法案件和违法行为;承办本局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其他法律性事务;负责机关行政审批事项。
(二)综合核算股
负责整理、提供和发布全县综合性统计数据,负责编辑、出版全县综合性统计资料,承办本局统计新闻发布会;对全县国民经济运行情况进行监测预警和分析研究,提出统计咨询建议;负责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投入产出、服务业、民营经济统计调查工作;收集、整理提供相关统计数据,对相关数据质量进行审核评估,开展分析研究;负责检查指导相关统计调查单位加强基础工作;负责建立健全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评价制度及指标体系、统计数据质量审核和评估制度;负责拟订全县统计调查计划,组织实施全县统计调查业务设计和监督管理。负责除工交投资、农村经济、商贸股具体业务以外的文化、民生、社会(人口、劳资、妇女儿童、科技、社情民意等)及服务业统计工作。
(三)工交投资股
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工业、能源、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业、经营景气、工业价格的统计调查工作;负责对节能减排、单位GDP能耗、资源循环利用、环境基本状况等进行统计监测;收集、整理提供相关统计数据,对相关数据质量进行审核评估,开展分析研究;负责检查指导相关统计调查单位加强基础工作。
(四)农村经济股
组织实施全县农业、农村经济、农民收支、乡镇信息的统计调查工作,收集、整理提供相关统计数据,对相关数据质量进行审核评估,开展分析研究;负责检查指导乡镇、相关部门加强基础工作。
(五)商贸股
负责组织实施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旅游业、对外经济贸易和城镇居民收支统计调查工作;收集、整理提供相关统计数据,对相关数据质量进行审核评估,开展分析研究;负责检查指导相关统计调查单位加强基础工作。
机关支部负责机关及其直属事业的党群工作。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达县统计局机关行政编制13名,机关工勤人员控制数1名。
领导职数4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统计师1名。中层领导职数:原则上每个股室配1名,个别股室确因工作需要可增配1名。
机关党组织、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按县委、县纪委规定配备;
五、附则
本规定由中共达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达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