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活动的通知
来源: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2011-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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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和监督管理工作,构建和完善渔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有效减少渔业安全事故,保障渔民生命财产安全,实现渔业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据达州市水务局和达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活动的通知》(达市水务〔2011〕87号)精神,结合我县渔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实际,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开展“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活动,现将《达县“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九日

 

达县“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渔业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努力构建渔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有效减少渔业安全事故,实现渔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四川省水利厅、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活动的通知》(川水函〔2011〕228号),达州市水务局、达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活动的通知》(达市水务〔2011〕87号)文件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县渔业生产和安全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围绕全县建设“平安达县”的总体部署和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工作要求,全面落实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基层渔业安全监管网络,夯实渔业安全生产基础,构建渔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努力推动渔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活动,进一步落实各乡(镇)、有关职能部门、渔业所在村和渔业船舶所有人的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细化工作职责,完善监管措施,切实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和监督管理工作。通过加强对渔业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专业技能培训、考核工作,全面提高渔业生产者的业务素质和安全意识,有效减少渔业安全事故,进一步营造渔业安全生产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7月)。结合工作实际,组建创建活动工作机构,成立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并作好动员部署和宣传发动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18月)。根据“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内容和标准,对照创建方案,分解落实工作任务,逐条逐项组织实施。迎接省市巡查检查。

(三)总结阶段(201110月)。认真总结创建经验,查漏补缺,迎接上级考核,建立健全渔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四、工作重点

(一)加强渔业安全监管体系建设

各乡(镇)落实渔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工作机构和人员,村落实专(兼)职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员,各层级管理职责明确,监管体系健全,做到经费保障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同时,加强渔业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加强对乡(镇)、村渔业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和指导,改善管理手段,提高管理效率,不断提升乡(镇)、村渔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加强县渔业、安监、海事、公安、气象等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建立起“政府领导、渔业主抓、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

(二)健全渔业安全生产制度

有效落实渔船管理、船舶检验登记及船员培训、考试、发证制度,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渔业安全事故报告、统计和调查处理规定、渔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24小时应急值班等制度。完善渔业信息服务和突发事件应急指挥调度机制,配备渔船安全设备,制定完善渔业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预案,积极推进渔业互助保险,进一步提高渔业突发事件应急、水上渔民救助和防灾减灾能力。通过建立健全渔业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渔业安全生产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三)深化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和渔民群众对渔业安全法律法规及防灾减灾知识的知晓率。通过举办渔船船员培训班、渔民座谈会等形式,重点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学习和船员避碰规则等专项技能培训,提高渔民群众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同时,结合创建活动主题,深入开展渔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实现安全宣传入村进户到人。

(四)开展渔业安全生产执法行动

定期开展渔业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专项整治行动,加强渔业企业、渔船集中停泊点等重点场所的监督检查,重点查处渔船违章载客载货,安全设备配备不规范等违规行为,对查出的安全隐患,采取现场纠正、限期整改等措施,确保辖区内渔船安全设备处于良好状态,有效排除安全隐患,并有详细的检查整改记录。通过加大渔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力度,进一步排查安全隐患,规范渔船管理秩序。

(五)落实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按照“属地管理、主体负责,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任务到岗、责任到人”的要求,全面落实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县与乡(镇)、乡(镇)与村、村与渔船100%签订渔业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渔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将渔业生产经营管理单位、渔船船主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到实处,渔船检验率和渔业船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确保不发生重大渔业安全事故。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活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也是建立渔业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促进渔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的重要举措。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对“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并配备一名专(兼)职工作人员,负责本乡(镇)渔业船舶安全管理、渔业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渔业资源保护工作,进一步落实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各相关部门要层层落实责任,分解任务抓落实,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二)突出重点,细化方案。县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调查研究,制定具体的“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内容、标准、责任和具体要求,确保方案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各乡(镇)要结合“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活动,将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纳入乡(镇)安全生产总体工作部署,明确阶段性目标和任务,努力解决渔业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提高渔业安全水平。

(三)广泛宣传,注重实效。要注重宣传引导,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的广泛宣传,让广大渔民群众充分了解开展“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平安渔业的良好氛围。要联系实际,把“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活动与我县平安系列创建活动结合起来,进一步构建渔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要及时总结经验、通过创建活动,全面提高渔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能力,确保“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活动取得实效。

 

附件:达县“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活动领导小组。

 

达县“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李育林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冉隆成    县水务局局长

唐端明    县安监局局长

成  员:张光福    县水务局副局长

周忠安    县水产站站长

温建强    县水产站副站长

刘礼彬    县水产站副站长

胡少斌    县水产站纪检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电话:5893110

主  任:周忠安(兼)

成  员:周永兴  刘家轩  邓泽健  陈安瑛

王晓华  李华燕  周明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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