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
来源: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2011-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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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秸秆焚烧严重污染大气环境,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影响交通安全,已经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做好秸秆禁烧工作的有关要求,扎实做好今年秸秆禁烧工作,实现“不点一把火,不冒一股烟”的工作目标。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国家、省、市历来都非常重视秸秆禁烧工作,特别是近年来,各级抓禁烧工作的力度逐年加大,国家环保部采用环境监测卫星,对各地禁烧情况进行监测,只要出现着火点就会被发现,并在网上通报全国。四川省每年在秸秆禁烧期间都会派出专门督导组昼夜督导检查。今年国家环保部办公厅、四川省环保厅分别下发了《关于做好2011年秸秆禁烧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关于转发〈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秸秆禁烧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要求各地要充分认识秸秆禁烧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秸秆禁烧工作。我县既是农业大县,也是禁烧重点县,各乡镇、各部门一定要认清形势,高度重视今年秸秆禁烧工作,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禁烧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全面动员,全民参与,举全县之力,超常规、大力度、全方位地抓好禁烧工作。

二、深入宣传,广泛发动

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大禁烧工作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禁烧氛围,全方位、立体式、多角度的组织好宣传发动工作。一是县电视台要开辟专栏,介绍有关禁烧的法律法规、形势和主要任务,不间断的滚动播放禁烧宣传标语,树立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二是在秸秆禁烧期,各乡镇至少要配备2—3辆禁烧宣传车,每天深入到各村,深入到田间地头开展禁烧宣传工作;三是各乡镇要在重点部位、村口、田间地头悬挂禁烧标语横幅,各村高音喇叭要早中晚三开机,重点部位要设立宣传站。四是印发禁烧宣传单在集市、田间地头广泛分发,教育部门要有针对性的在全县中小学校开展禁烧宣传工作,将禁烧宣传单.发放到每个学生、每个家庭手中,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通过大力度的宣传发动,切实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禁止烧秸秆的法律意识,增强做好禁烧工作的责任感,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真正转化为群众的自觉行动。

三、突出重点,把握关键

各乡镇和县级相关部门要因地制宜地引导农民推广秸秆还田、秸秆栽培食用菌、秸秆青贮、氨化、堆沤、快速腐熟、乡村清洁循环利用、能源转化利用和新型环保秸秆压块(颗粒)等综合利用技术。重点把握几个关键环节:一要秸秆还田。大力推广秸秆还田技术,农业部门要搞好现场指导,大力推广秸秆沤肥、食用菌种植等技术,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二要及时清运。对残留的秸秆要及时清运,做到边收割边清运,当日收割当日清运不过夜,确保田间不留一堆秸秆,做到干净彻底。乡村分包人员要督促群众搞好清运。同时,要设置集中堆放点,明确专人看管,防止集中焚烧。三要死看死守。对没有及时清运的残留秸秆要实施严密的监管,强化巡查,实行无缝隙监管,死盯死守。同时,各乡镇要做好防火预案,落实人员和物资,避免产生新的火情。四要全面禁烧。各乡镇不仅要禁烧秸秆,还要抓好其它方面焚烧行为,禁止焚烧树叶、杂草、垃圾、废旧电缆、废旧塑料等。县住建局要负责严禁县城清扫和堆存过程中的垃圾焚烧,对垃圾处理点进行看管。

四、明确任务,细化责任

要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的方针,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的禁烧责任,建立和完善秸秆禁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严格奖惩措施,加强监督管理,强化责任追究。各乡镇对辖区内秸秆禁烧工作负总责。乡镇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要将任务层层分解,明确到分包领导、分包人员。各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负首要责任,具体承担本村的综合利用和禁烧任务,具体落实收割清运,看管的实际措施。农田的种植户负主体责任,必须确保做到低茬收割、及时清运等各项工作。涉及禁烧工作的各有关部门要严格履行职责,密切协同配合,共同做好秸秆禁烧工作。环保部门要切实履行执法监督职责,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农业部门要在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的应用推广上狠下功夫,加大秸秆综合利用,推广秸秆还田,提高秸秆利用率;监察部门要加大督导检查工作,对因焚烧秸秆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及时追究有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财政部门要鼓励、支持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发展,要安排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专项资金;公安部门要积极参与禁烧执法监督检查和宣传教育工作;环保、公安部门要依法查处焚烧秸秆的违法行为,依照《环保法》和《治安处罚法》予以从重从严追究,对阻挠执法,干扰执法引起火灾造成严重损失和重大影响的,公安机关要依法严惩;宣传、广电部门要搞好宣传,大张旗鼓地宣传禁烧的相关规定,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各包乡县级部门要组织足够的人员、车辆等参与分包乡镇的禁烧工作,确保每个村都要有一名分包工作人员,与乡镇村一道看守盯防。各乡镇村要全力以赴,分包村、分包片、分包地块,不留缺口和死角死面,做到有火必禁,有烟必查,有灰必罚,坚决实现“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不留一堆灰”的禁烧目标。

五、严明纪律,真督实查

为确保各项禁烧措施落到实处,全县将成立禁烧工作督查组,由县政府督查室牵头,环保局、监察局、电视台抽调人员组成,负责全县秸秆禁烧工作督促检查,下设环保、农业、交通、公安四个督查小组,分片包线,深入各乡村巡回检查禁烧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将督查情况汇总上报。一要查责任落实情况;二要查措施到位情况,三要查综合利用情况;四要查宣传贯彻情况;五要查执法处理情况;六要严格责任追究,对分包不到位、宣传不到位、清运不及时,防守不到位的要全县通报,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对出现着火点和焚烧痕迹的要倒查责任,从严处罚。对禁烧工作中因重视程度不高,工作不力造成多次焚烧、大面积焚烧以及被省市督查组发现和被遥感卫星拍到造成重大损失和重大影响的,要严肃追究乡镇、村主要领导的责任。

六、加强领导,强化组织

为加强对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领导,县政府将成立由分管县级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办、县政府督查室、环保、农业、财政、公安、监察、交通等部门领导以及各乡镇乡镇长为成员的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环保局,县环保局局长段善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对全县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各乡镇要及时成立由乡镇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禁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指挥所在乡镇的禁烧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制定方案,细化责任,全员参与,全员发动,确保实现“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的禁烧目标。

 

附:1.达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达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督查分组名单。

 

 

二○一一年七月十八日

附件1:

达县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江孔成    县委常委、县总工会主席

副组长:彭  山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方  榕    县政府督查室主任

张元清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段善国    县环保局局长

孙洪旗    县农业局局长

严  铭    县监察局局长

郑  钢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晓波    县文化体育和广播影视局局长

尹  枫    县财政局局长

程  胜    县公安局局长

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环保局。由段善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达县秸秆禁烧工作督查分组名单

 

第一组:环保局牵头

督查区域:原大树、麻柳、碑庙等片区的乡镇及南外镇

第二组:农业局牵头

督查区域:原堡子、管村、石梯等片区乡镇

第三组:公安局牵头

督查区域:原景市、渡市、赵家等片区乡镇

第四组:交通局牵头

督查区域:原石桥、亭子、河市等片区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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