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据最新气象资料分析,预计从21日晚开始,我县又将有一次明显的雷阵雨天气过程,22日到23日雨量中到大雨,局地暴雨,并容易出现局地强降雨、雷电、短时阵性大风等强对流天气,加之前期的持续降雨已导致土壤含水量大,土质疏松,极易诱发地质灾害。目前,我县正值主讯期,处于各类自然灾害尤其是地质灾害和洪涝灾害的易发、多发、频发期,请各地各有关部门务必注意强降雨天气过程可能带来的危害,切实加强汛期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抗灾工作的领导,认真做好防汛防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汛期防灾减灾应急工作,主动关注天气变化情况,主要领导亲自抓,安排部署好汛期应急工作;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好汛期应急工作责任制;气象、防汛、国土、安监、民政、农业、林业、水务等部门要立足本职认真抓,避免灾害发生或最大限度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国土部门重点抓好地质灾害的预测与防治工作,水务部门重点抓好防汛队伍的组织、堤防的巡查和守护、解救被洪水围困的群众,安监部门重点抓好汛期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汛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和对重点行业和领域(如煤矿、非煤矿山、道路(水上)交通、建筑工地、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领域和部位)的汛期安全监管,尤其要加大矿山(隧道)的防洪和防治水工作。
二、加强监测预警
气象、防汛、国土、农业、林业、水务等部门(单位)要密切监视天气情况、水情、地质灾害及农林病虫害发生发展趋势,及时发布强降雨、防洪、地质灾害、病虫害等预警预报,切实做好各项防范应对措施。
三、加强应急值守
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24小时领导带班和专人值班制度,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管理到位,保持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一旦出现突发事件,确保快速信息传递、快速应急救援、快速及时处置,把灾害损失降至最低限度。
四、加强灾情报送
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达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关于规范自然灾害灾情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达府应急办函〔2011〕2号)要求,高度重视,落实专人及时、认真、准确地统计灾情,灾害发生后2小时内将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审签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灾情报告和《自然灾害损失综合统计表(一)、(二)》或《重特大灾害重要数据统计》通过传真及时报送县政府应急办(5123019、5123081)。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