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1年农作物良种补贴工作的通知
来源: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2011-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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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相关部门:

为调动种植粮油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稳定粮油生产,保障粮油安全,惠及种粮农民,党中央、国务院决定今年继续对种植粮油农民实行农作物良种补贴政策,根据财政部、农业部《中央财政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09〕44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2011年农作物良种补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大宣传

各乡、镇要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召开群众会议、张贴宣传提纲、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等方式,认真搞好政策宣传,要将农作物良种补贴政策实施范围、对象、内容、标准等方面的政策规定,原原本本交给群众。

二、补贴对象及作物

良种补贴的补贴对象是全县直接种植粮食的种粮农民。补贴农作物为水稻、玉米、小麦、油菜四大粮油作物品种。

三、补贴标准

水稻每亩补贴15元,玉米、小麦、油菜每亩分别补贴10元。

四、补贴方式和程序

2011年农作物良种补贴采取现金补贴方式。其程序是:在计税面积的基础上,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乡镇财政所、农技站等相关部门和各村社对本乡农户种植的水稻、玉米、小麦、油菜的实际种植面积进行登记造册。各乡镇人民政府对补贴面积核实后,必须在所在村张榜公示七天,公示期间,如群众提出异议或意见,要进行认真复核,并将复核的结果进行再公示,再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后报县农业局、县财政局。经县农业局、县财政局审核后,由县财政局将补贴资金通过“一折通”直接补贴到耕种农户。各地务必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种粮农民良种补贴资金及时兑现到位。

五、落实工作责任

对耕种农民实行现金直接补贴,落实农作物良种补贴政策,直接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今年的农作物良种补贴工作比以往年度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乡镇和相关部门应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部门一把手负责制,乡镇长为本辖区内农作物良种补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各村委会负责各村社农户种植面积的统计和初步核实工作,制定好分户表册,农技站要进行调查核实,并做好良种补贴作物面积的统计汇总工作(补贴面积保留一位小数),乡、镇财政所负责将农技站初核的面积进行复核,并将农技站汇总的数据资料制作成电子表格上报,各乡镇对本地补贴面积审核后,签署意见,加盖公章报送县农业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局负责对全县良种补贴面积进行汇总、加密处理,交县联社营业部;县财政局负责资金的及时拨付。各部门要分工协作,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落实好中央这一惠农政策。

六、严格时间要求

各乡镇必须将水稻、玉米良种补贴落实面积花名册在每年7月30日前,小麦、油菜良种补贴落实面积花名册在每年11月30日前报县农业局。

七、逗硬监督检查

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五个到户”和“六个不准”,逗硬落实良种补贴政策。即:政策宣传到户、清册编制到户、张榜公示到户、通知发放到户、资金兑付到户;不准抵扣农业税尾欠,不准拖延补贴兑付时间,不准截留、挤占、挪用补贴资金,不准擅自改动补贴通知书的内容,不准村组集体代领,不准以任何理由借机增加农民负担。县上将成立农作物良种补贴工作督查组,对各乡、镇农作物良种补贴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对农民群众反映的问题将进行重点检查,发现一起,将坚决逗硬查处一起。

举报电话  达县农业局:5102111

达县财政局:5101953

 

附件:1.达县2011年农作物(   )良种补贴面积核查登

记及公示表。

2.乡镇2011年水稻玉米良种补贴面积汇总表。

 

 

 

二○一一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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