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达州市达川区推进现代物流产业 跨越发展十二条措施》的通知
来源: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2021-06-26
浏览次数:

达州市达川区口岸与物流发展中心关于《达州市达川区推进现代物流产业跨越 发展十二条措施》政策解读

达川府发〔2021〕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相关部门(单位):

《达州市达川区推进现代物流产业跨越发展十二条措施》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6日


达州市达川区推进现代物流产业跨越发展十二条措施


为主动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万达开川渝统筹发展示范区建设,依托全市建设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城市契机,紧扣我区“一核三带五区”战略布局,着力打造秦巴地区“空铁公”多式联运集聚区,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推进物流通道建设。加大重大集疏运设施政府投资力度,加快区域货运线路路网建设,推动货运节点依托国省市干线交通网络统筹布局,推进节点之间无缝衔接。支持运输干道与物资集散地的互联互通,鼓励开辟服务特色产业、百马产业新区、各农业园区的物流直达专线。推进公路货运干线支线网络、货运专线建设。支持公铁水空无缝衔接,实现多式联运。(责任单位:区交运局、区口岸物流中心、区经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达川产业新区管委会)

二、构建物流节点体系。推动物流基础设施与综合交通枢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构建“1+3+N”物流空间布局体系。加快建设区域综合物流枢纽,加强重大集疏运设施规划,优先保障重点物流项目用地及其他要素,加大重大物流基础设施政府投资力度。加快物流城乡配送网点建设,对在乡镇建立配送网点超过20个的物流企业,按0.5万元/个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责任单位:区口岸物流中心、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发改局、区规编中心、达川产业新区管委会)

三、强化民生物流支撑。支持现代物流仓储配送中心建设,鼓励发展智能仓储和仓配一体化服务,建立统仓统配基地,推行共同配送、集中配送、绿色配送等模式。大力构建产、运、存、销全流程冷链物流体系,支持冷藏车、冷藏箱等冷链设施设备的推广和应用,加大农产品冷链物流建设政策及资金支持,积极申建国家冷链物流骨干基地。(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口岸物流中心、区粮储中心、达川产业新区管委会)

四、大力发展电商快递。鼓励传统物流园区适应电商和快递业发展需求转型升级,提升仓储、运输、配送、信息等综合管理和服务水平。支持快递企业和电商融合发展?对注册在达川区每年输出业务增量超过20万件且增幅20%以上的快递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加快居民小区邮政快递末端基础设施建设,将智能快件箱等便民收储设施纳入城市商业和住宅配套设施建设,推进社区及乡镇末端配送网点全覆盖。对在居民小区、集中办公区等建立智能快递箱按不超过投资额的30%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对在达川建成区域性分拨中心的快递总部企业,按照投资额度的5%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口岸物流中心、区商务局、区住建局)

五、培育跨境物流企业。着眼主动服务和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加快培育国际物流合作和竞争新优势。深度融入“四向”国际物流通道,鼓励与沿江、沿海、沿边港口(口岸)深化产业、项目等合作,积极参与国际贸易循环。鼓励和支持有实力的物流企业采取合资、合作等方式设立跨境物流公司。(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口岸物流中心)

六、鼓励企业提档升级。物流企业首次升规入统,给予5万元支持。对年营业收入首次突破0.5亿元、1亿元、2亿元的物流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获评国家3A级及以上的物流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支持制造企业和商贸企业剥离物流业务,成立专业物流企业,且新物流企业自成立当年起的三年内年营业额累计超1000万元及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补资金10万元。(责任单位:区口岸物流中心、区财政局、区统计局、区商务局)

七、提升物流智慧水平。鼓励物流企业构建智慧物流体系,提高运营效率。对传统仓储应用现代技术改造升级为绿色、智能、高效仓储,按不低于投资额的10%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新购置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按购置费的10%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辆。给予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入城、停靠、装卸等便利。对新购置并运用于物流业务的无人机、机器人、智能叉车等新型智能物流设备,按不低于购置总额的15%给予一次性补贴,单个设备最高不超过2万元。(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经信局、区口岸物流中心、区供销社、达州市交警支队二大队)

八、营造优良发展环境。优化政务环境,加强对签约引进重大项目、重点企业的全程动态跟踪和服务,推行全程代办。严格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支持申报物流示范项目,对成功申报国家级、省级物流示范项目的单位、企业分别给予20万、10万元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交运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口岸物流中心)

九、打造物流公共服务。大力发展“互联网+” 物流新业态、新模式,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对开展网络货运、信息撮合、物流金融等供应链服务的物流企业在信息平台建设、物流金融产品开发等方面予以支持,按平台建设实际费用的10%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30万元。(责任单位:区口岸物流中心、区经信局、区财政局)

十、创新物流借力发展。支持与知名物流科研机构、协会、企业等合作,开展物流领域大型交流活动。支持区物流快递协会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组织、协调、推动物流快递行业健康发展,相关工作得到政府主管部门认可的,给予每年5万元的运行补贴。建立物流统计制度,支持向第三方专业机构购买服务,对统计样板企业予以适当奖励。支持机关、企事业单位引进物流相关专业高层次人才,推动现代物流专业培训机构和资格认证机构建设。(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统计局、区人社局、区口岸物流中心)

十一、抓实物流产业招商。物流项目用地参照工业用地价格出让,物流企业用水、用电、用气参照工业价格执行。引进的项目要实行挂牌跟踪服务,由专人实行全方位、全天候、全过程跟踪服务;对已签约的现代物流企业投资项目,组建工作专班、制定推进方案、落实相关责任人,有力有序推进项目签约落地。(责任单位:区口岸物流中心、区财政局、区经信局、区投促中心、达川产业新区管委会)

十二、落实物流奖补资金。落实国家、省、市招商引资政策和资金支持,设立现代物流业专项发展资金500万元,区财政局纳入年度预算,并按年度申报审核拨付。(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口岸物流中心)

以上条款适用于总部或工商登记注册纳税在本区范围内的物流快递企业。同一事项可以享受多重政策支持的,按照不重复享受、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执行。本文件由区口岸物流中心负责解释,具体申报细则由区口岸物流中心、区财政局等单位共同制定。在本政策措施执行过程中,国家如有新出台的相关政策措施,按最新政策执行。


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1. 文字解读
    1. 图片解读
    1. 媒体解读
    1. 视频解读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