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达县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县政府批准,现予以印发。
二○一一年八月十日
达县交通运输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达州市委办公室、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达市委办发〔2010〕49号)和《中共达县县委办公室、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达委办发〔2010〕62号),设立达县交通运输局(挂县交通战备办公室牌子),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划入的职责
将原县交通局的职责整体划入县交通运输局。
(二)取消的职责
1.取消已由县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2.取消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6项交通规费的管理职责。
(三)加强的职责
1.加强综合运输体系规划的衔接,促进各种运输方式协调发展。
2.加强统筹区域和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职责,大力发展农村交通,加快推进区域和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
3.加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和交通运输应急管理职责。
二、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责调整,达县交通运输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交通运输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制定全县公路和水路行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
(二)根据国家、省、市的总体布局,组织编制全县公路和水路交通发展规划;制定全县公路和水路交通运输行业固定资产投资、运输生产、工业、科技、教育等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三)负责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管理和运输组织管理,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物资运输、紧急运输进行必要的调控;组织交通工程建设的实施。
(四)会同有关部门培育和管理交通运输市场及交通基础建设市场,建立完善信息、服务体系,引导交通运输行业优化管理、协调发展。
(五)负责全县公路及其设施的建设、管护(路政管理和养护)工作;负责全县公路、桥梁、隧道收取通行费及站卡设置的协调和管理;负责汽车客货运输市场(含汽车租赁)、搬运装卸市场、汽车驾驶培训的行业管理;负责旅游客车运输市场的行业管理;指导城乡客货运输衔接协调工作。
(六)负责全县港航设施建设和管理;负责水上港航监督、船舶及水上设施检测、通讯导航、救助打捞,船舶代理、外轮理货,港口、港航设施使用岸线及水路运输服务市场的行业管理;负责技术培训和发证工作。
(七)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的体制改革和特许企业的管理工作;负责局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保值增值的监督;监督管理全县水、陆干线基础设施国有资产的使用。
(八)负责有关交通涉外工作,指导交通行业利用外资工作,开展国际、省际、地区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制订、执行涉及交通的有关地方经济政策。
(十)负责全县国防交通战备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保护通信线路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督促工作。
(十一)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二)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达县交通运输局设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工作,负责文秘、政务信息、督办、提案办理、档案、机要、政务值班、接待工作,承担绩效管理、政务公开、保密等工作;组织起草局重要报告、综合性文件,承担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机关行政后勤管理工作;负责工会、妇女、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局机关安全保卫和局属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方针、政策,归口管理全县交通外事、外经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县交通运输行业招商引资;负责热线、信箱等涉及本部门群众意见回复和相关信息报送工作。
(二)公路工程股
负责组织大中型和重大项目建设的预可、工可和审(定)查编审工作;参与外资引进和设备进口工作,负责交通扶贫和以工代赈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公路、桥梁、隧道收取通行费和站点管理工作;参与交通战备工作;管理和指导交通科技工作,制定行业科技政策、中长期科技项目计划;组织实施交通重大科技项目、科技合作项目和科技交流,组织科技成果鉴定,负责科技成果推广工作,培育交通行业科技市场;归口管理全县公路、水路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指导、管理交通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定额和质量监督工作;参与制定全县公路、水路交通行业规划、中长期计划、年度计划和重点项目工作;负责交通基础设施的测设组织工作,指导农村公路建设;负责全县公路、水路工程定额、质量监督业务工作。
(三)管护股
规划、下达养护生产计划;负责监督检查养护工程质量和养护工程的竣工验收;负责指导、协调乡村道路的养护工作;抓好水毁工程的恢复及绿化工作;提出对养护经费筹集、安排、使用的建议;搞好养护资料的收集、上报、归档等工作;负责公路、桥梁维修养护和管理;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财审股
组织拟订交通运输行业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编制交通运输行业中长期财务规划,指导和监督交通运输行业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工作;归口管理交通行业预计预算、信息引导和统计工作;承担交通专项资金筹集、监督、管理和外汇、信贷及利用外资的财务管理工作,承担局及直属单位财务收支预、决算管理工作和国有资本、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除通行费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的财务管理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承担局直属单位及各类专项资金的内部审计工作。
(五)安全运输股
参与拟订综合运输发展战略,承担综合运输体系建设有关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公路、水路运输行业发展政策、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及有关标准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公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督管理和公路、水路客货运输及站场、车辆维修、汽车租赁、驾驶员培训、物流等行业管理;组织协调重点运输、紧急客货运输和公路、水路联合运输,承担公路、水路运输业经济运行分析,参与运输价格管理;指导全县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负责监督水上交通安全、道路运输源头的行业管理工作;组织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通报和处理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综合分析、统计水上交通和道路运输企业安全事故;组织拟订公路、水路安全生产政策和综合性安全生产相关制度、文件并监督实施;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长效机制建设;组织实施安全管理目标责任考核、监督检查和宣传教育工作;配合或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负责局应急管理办公室交办的各项应急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应急管理工作制度和文件;传达局应急管理工作指令,收集、整理应急管理工作有关资料、信息;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和应急演练、培训教育。
(六)行政审批股(挂政策法规股牌子)
指导全系统法制建设,组织开展全县交通运输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和重大政策研究,负责拟定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措施,制定全系统法制宣传教育总体规划、年度实施计划;承担本系统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规范性文件的组织起草及审核备案工作;参与工程招投标、工程施工合同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提供法律咨询及其法制审查工作;承担执法队伍组织、纪律建设和教育培训指导工作,配合市、县相关部门开展交通法律法规宣传工作,组织全系统开展依法治理工作;承担全系统具体行政行为的监督指导工作,及时纠正和依法查处所属执法主体在执法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承担本系统执法证件归口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对执法人员风纪风貌、执法程序、执法文书等执法行为的量化考核标准;承担本系统行政执法装备的申报、采购的审核工作;承担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事项的监督指导工作;负责公路用地范围内作业许可及超限车辆行驶公路许可等工作;指导、协调全县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审批工作;承担全系统行政执法单位重大案件的审查备案工作;承担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和市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政工人事股
承担局机关和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和社会保险工作;按规定管理局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专业技术等级的培训考核、劳动保护及职业病防治工作;管理交通运输行业工人技术等级的培训考核的有关工作;管理和指导交通运输行业教育工作,制定交通系统成人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负责局机关职工教育组织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交通行业作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宣传报道、理论学习和思想政治工作,推广交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的先进经验和表彰工作,指导交通系统新闻报道;归口管理局属单位的宣传工作;负责机关党办日常工作。
达县交通战备办公室
负责起草交通战备规范性文件,制定有关实施意见和措施,规划全县国防交通网路布局,对县内交通建设提出有关国防要求的建议;参与有关交通工程设施的勘测、设计、鉴(审)定和竣工验收,监督检查和协助组织国防要求的贯彻落实;拟订国防交通保障计划,组织国防交通专业保障队伍,平时担负抢险救灾等突发事件的交通保障任务;负责全县的国防运力动员和运力征用,制订和实施全县国防交通物资储备计划,调用国防交通物资;组织全县国防交通科学技术研究及其成果的推广、应用,负责全县保护通信线路安全的综合治理工作;指导、检查、监督全县国防交通工作,协调处理有关问题;承办县人民政府和县国防委员会以及上级国防交通主管机构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及其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达县交通运输局机关行政编制19名,机关工勤人员控制数2名。
领导职数4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工程师1名。中层领导职数:原则是每个股室配1名,个别股室因工作需要可增配1名。
机关党组织、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按县委、县纪委规定配备。
五、附则
本规定由中共达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达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