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石梯镇委员会关于开展石梯镇区镇人大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考察工作的实施方案
来源:石梯镇
发布日期:2021-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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梯委发[2021]192号

各村(社区)党组织、镇级各部门(单位)党组织:

根据区委组织部、区选举委员会关于区镇人大代表考察工作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经镇党委研究同意,现就开展石梯镇区镇人大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考察、审查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考察时间

2021年8月17日-18日。

二、考察对象

提名为达川区第三届、石梯镇第四届人大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具体名单附后)。在一年以内考察过的人选(包括村(社区)换届已考察人员),本次不再考察;派选的人大代表和科级以上干部均由区委考察。并形成相关考察材料。

三、人选条件

考察对象要符合宪法、法律规定的基本条件,突出政治标准,坚持道德品行要求,注重能力素质,体现广泛的代表性。

四、考察程序

(一)提前审核。结合我镇工作实际,严格落实“七个凡必”要求,做到干部档案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反映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必查,廉洁从政等情况必评,有重大疑问或者重大分歧凡疑必停,履行党建(党员)责任(义务)和脱贫攻坚责任以及家风家教、交通违法、个人征信等方面情况必看。

(二)召开工作会。考察组组长主持召开工作会,明确工作任务、考察程序及纪律要求。

(三)资格审查。考察对象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应当具有宪法法律规定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密切联系群众,在本职工作中发挥带头作用,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廉洁自律,公道正派,勤勉尽责,具备履职意愿和履职能力,具有良好社会形象,得到群众广泛认同。政治上有问题,正在服刑或有违纪违法问题正在接受处理的、品行不端造成不良影响的人,不得推荐提名为代表候选人。

(四)考察情况。各考察组就考察工作的有关问题自行确定工作日程、谈话范围、工作方式、安排好工作步骤并严格按有关要求进行。

(五)考察公示。在考察对象单位张榜公示,内容为考察对象的基本情况、遵纪守规、廉洁从政等情况,反映情况联系方式(受理单位为各承担考察任务的支部及支部书记的联系电话)等,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六)民主测评。民主测评参会人员的范围应当充分考虑知情度、关联度和代表性等因素,合理确定。

镇班子成员:已在镇党委换届中受组织部考察过的,不再进行考察。

镇部门班子成员:部门分管领导、部门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分管领域工作人员代表。

镇部门一般人员:部门班子成员、所在办站所全体成员。

村(社区)干部:联系村的镇干部、村支两委成员、部分党员代表、村(居)民代表(不少于5人)。

村(社区)普通的村:村(社区)两委成员、熟悉初步人选情况的村(居)民代表。

企业负责人:班子成员、中层干部、适当数量的职工代表。

(七)个别谈话和征求意见。个别谈话范围参照民主测评参会范围,要注意选取对考察对象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比较了解的人员。人选为领导干部的,应当听取纪检监察机关的意见;人选为党外人士的,应当听取所在单位党组织或所在党派、团体的意见;人选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应当进行综合评价,并征求企业党组织、非公有制党建工作机构的意见;人选为“新社会”组织人士的,应当征求所在社会监管部门和上级党组织的意见;拟继续提名的人选,应当听取镇人大主席团的意见。

考察组应要求代表初步候选人如实提供身份证明和简历,对其是否拥有外国国籍、是否拥有国(境)外永久居留权或长期居留许可、是否接受过境外机构、组织、个人提供的与选举有关的培训及资助等情况进行核实,要求考察对象本人及所在单位党组织应就此做出书面说明。

(八)汇总情况。召开考察组全体成员会议,综合分析考察情况,形成考察工作资料。

五、考察工作纪律

1. 严守有关规定,进行组织考察时,不准擅自简化考察程序,缩小考察范围。

2. 严守干部人事纪律,不准泄露任何考察情况,特别是谈话人的谈话情况。

3. 严守实事求是,公道正派原则,客观分析评价,真实汇报和反映考察中了解的情况,不准隐瞒、歪曲事实真相,杜绝弄虚作假,故意隐瞒被考察对象的违纪违法行为,或知情不报,或夸大缩小事实的情况发生。

4. 严守考察纪律,不准接受被考察对象及其单位的宴请和参与其他活动,杜绝单独会见被考察人的情况发生。

5. 严守廉洁自律规定,不准利用考察的机会打招呼办私事,杜绝接受被考察对象及其单位的礼品礼金、参与带有赌博和敛财性质的任何活动等情况发生。

违者将追究考察组长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按党纪、政纪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附件:1.考察公示(3个工作日,当天起算)

   2.考察座谈记录(考察组成员签字)

          3.考察谈话情况汇总表(考察组成员签字)

          4.民主测评情况汇总表(考察组成员签字)

          5.考察材料(时间须落在考察公示期满之后,考察组成员签字)

          6.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表(电子档)

          7.考察对象个人有关情况承诺表

          8.代表初步建议人选考察工作纪实表

          9.现实表现材料

         10.考察组分组名单

 

            达州市达川区石梯镇委员会

                          2021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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