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1年行政执法资格统一考试的通知
来源: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2011-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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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一系列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根据省政府法制办启用IC卡行政执法证件的要求和2011年全省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的统一部署,现就做好2011年度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在编从事行政执法工作尚未取得行政执法资格或者受委托尚未取得委托行政执法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主要包括以下人员:

(一)行政执法机关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

(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事业组织在编在岗人员。

(三)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受行政机关委托执法的事业组织的在编在岗人员。

各单位借调人员、不实际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内勤管理人员和后勤服务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合同工、工勤人员一律不得报考。各单位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务必做好参考人员的初审工作。

由于新办的行政执法证有效期较长,县政府又连续组织了两年执法资格考试,因此,今后三年县政府将不再单独组织执法资格考试,请参考单位,务必认真组织人员应考尽考。

2009年、2010年已考试合格的人员,但承办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申办执法证件的,视为自动放弃办证资格。如需办证,需重新参考并获得资格后方可办理。

二、考试内容及参考教材

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包括通用法律知识考试和专业法律知识考试。

(一)考试内容:1.通用法律知识。行政执法人员从事执法活动中必须掌握的法律基础知识,包括宪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国家赔偿法、行政强制法、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通用法律法规知识。2.专业法律知识。考试内容为行政执法人员从事执法活动应掌握的各行政管理领域的专业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具体内容由各执法单位确定。

(二)教材:按照省政府法制办的规定,通用法律知识考试教材为省政府法制办统一编印的《四川省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教材》。该教材既是全省行政执法人员统一的参考资料,又是行政执法必备工具书,参考人员务必人手一册。具体征订事宜请于报名时直接与县政府法制办联系。

三、考试的组织与方式

行政执法资格通用法律知识考试考务工作由县政府法制办具体组织实施。按照省政府对全省行政执法人员统一培训教材、统一考试题库、统一颁发证件的“三统一”要求,考试采用标准化命题,机读卡答卷判卷,主要题型为判断、单项选择、多项选择等。

(一)考试报名:本次考试报名实行单位集体报名,不接受个人报名,参考人员一律由所属行政执法主体单位统一上报,受委托执法人员报名由委托机关负责上报(如乡镇安全委托执法人员报县安监局汇总、计生委托执法人员报计生局汇总)。申报单位务必于2011年11月10日前到县政府法制办报名,逾期不再受理。凡未按时报送信息的参考人员,不得参加本次行政执法资格考试。

各行政执法部门的参考人员,按本通知附件要求统一要求填写《达县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参考人员信息登记表》(附电子文档),提交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两张(由申报单位贴于空白纸上)。

行政执法部门向政府法制机构报送通用法律知识考试参考人员信息登记表册时,按照每人100元的标准(含报名费、资料费、考务费),向县政府法制办统一交付。

(二)考场设置:为便于参考人员就近参考,考场设置在县逸夫小学,每个考室一律按30人编排,并调配2名监考人员,参考人员凭准考证对号入座。县政府将组织人员到考场巡考。

(三)考试时间:根据省政府法制办的安排,本次法律知识考试时间暂定在2011年11月下旬(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专业法律知识考试时间由各单位自行确定,但应于2011年12月10日前结束。

(四)考试方式和要求:本次通用法律知识考试一律为闭卷考试。考试纪律参照全国成人高考的考纪规定执行。

四、考试成绩及资格认证

考试结束后,省政府法制办将委托专业机构对参考人员的答题卡统一进行微机评卷。凡通用法律知识考试和专业法律知识考试成绩合格者,确认行政执法资格,建立行政执法人员档案,方可申办新式IC卡行政执法证或行政执法委托证。证件颁发后,在全省政府法制信息网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对不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或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一律不得确认行政执法资格,一律不得申领行政执法证件,一律不得上岗执法。

五、组织领导

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及行政执法资格认证工作,是增强行政执法人员素质的有效方式,也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工作量大,标准要求高,各地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把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考试作为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素质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妥善处理好资格考试学习培训和日常工作的关系,切实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

各行政执法单位在开展此项工作中,涉及的具体问题,请与县政府法制办联系。

联 系 人:向 旺

联系电话:5139968

邮    箱:dzdxfzj@163.com

 

附件:达县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参考人员信息登记表。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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