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来源: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2012-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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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为做好2012年春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全县不发生重大动物疫病和动物食品质量安全事件,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全县决定从2月25日至4月25日集中60天时间统一开展春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清疫情形势,高度重视动物防疫工作

目前动物疫情形势十分复杂。从国内看,疫情形势严峻。近期台湾发现口蹄疫疫情,香港在一家禽批发市场发现死鸡感染H5N1禽流感,深圳出现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死亡病例。农业部通报,国内病源污染广泛、多种亚型并存、病毒变异加快,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发生风险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布病等一些人畜共患病疫情呈上升趋势。从省内看,疫情形势不容乐观。高致病性禽流感存在局部发生的风险;口蹄疫仍可能会在一些饲养条件较差的中小型养殖场零星发生;猪瘟和鸡新城疫仍会不断零散发生;布病、奶牛结核病仍会有阳性畜检出。从我县看,落后的畜牧业生产和流通方式依然没有根本改变,抵抗外疫能力差;加之近期气温突变,动物抵抗力普遍下降,容易诱发各类动物疫病。因此,全县各级党政和业务部门务必保持清醒头脑,充分认清当前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和疫病发生风险,特别是对本部门工作现状、本地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要有一个客观、准确的评价,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高度重视春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积极行动,强化措施,坚决遏制因工作疏忽或不到位而导致重大动物疫情的发生,确保全县疫情稳定。

二、周密安排部署,确保工作开展

各级党政要统一思想,切实履行相关职责,对春防工作既要口头上喊,更要实实在在管。不仅要组织召开乡镇和村社干部及有关单位人员的动物防疫专题会,尽早安排部署工作,使春防工作做到早安排、早布置、早落实;而且要尽早准备好免疫器材、消毒设备及药物等动物防疫物资和防疫专项经费,确保春防正常运转。

三、强化综合防控,保证工作实效

(一)抓好宣传培训,营造防控氛围。以《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为重点广泛开展宣传工作;以兽医实用新技术、防疫知识为主要内容,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工作。要求各地交通要道要有3-5副宣传标语,本地电视要见宣传字幕,地方广播要有宣传声音,开展1期防疫培训。不断提高动物防疫人员和行政领导的法律意识、人员素质和技术水平,形成全民参与防疫的良好氛围。

(二)抓实基础免疫,保证质量效果。各地要尽快对本辖区畜禽饲养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合理制定免疫计划和疫苗需要量。春防期间,要求乡镇干部包村包场,下乡组织并督促村社干部和防疫人员做好免疫工作,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档”,确保免疫密度达到动态100%。

(三)认真组织人员物资,搞好消毒灭源。春季消毒是我县防疫工作重点,各地要组建由兽医人员、村社干部、规模饲养场兽医员或饲养员组成的消毒灭源队伍,在全县规定的统一时间段内,对大户、散养户屠宰场、畜禽交易市场等场所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大消毒。同时,要注重开展与免疫同步的消毒,对运载工具的消毒,做到定期消毒、规范消毒,确保消毒工作起到实际效果。

(四)抓好动物卫生监督,促进防疫工作开展。强化动物卫生监督是保障防疫工作落实的重要手段。一要抓好兽医从业人员的管理,做到规范诊疗,依法防疫;二要跟踪督查防疫过程和进度,打击拒绝免疫和防疫不作为行为,确保防疫效果;三要严格动物防疫条件管理,对不符合动物防疫条件,拒不执行国家强制免疫政策、逃避或抗拒检疫等违法行为的,严格按规打击;四要推动主动申报检疫,抓好产地和屠宰检疫,做到无病害动物及动物产品流通上市,确保不发生重大动物卫生安全事件。

(五)加强疫情监测和应急处置工作。各乡镇政府要将动物疫情监测纳入动物防疫重要内容,支持业务部门实施动物疫病监测计划,做好动物疫病的病原学监测和免疫抗体水平监测。要坚持乡镇干部包场定期疫情监测,定期巡查散养户,落实专职防疫员监测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交易市场、屠宰厂(场、点)等,确保疫情早发现、早报告、严处置。要完善应急预案,规范应急程序,储备应急物资,一旦突发疫情,牵头组织并及时科学处置。

四、加强督促检查,依法追究责任

春防工作期间,县政府督查室和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要加强春防工作的督导,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各乡镇检查春防工作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给予通报,限期整改,对造成重大后果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二○一二年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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