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现将达县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12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二年三月七日
达县2012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纠风办《关于2012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和中央、省、市、县纪委全委会关于纠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提出达县2012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2012年的纠风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大力加强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提高纠风工作科学化水平,为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为促进我县“三次”创业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主要任务
(一)围绕重点工作,强化重点领域监督检查
1、强化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县委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切实落实市、县纪委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强化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监督检查的意见》,建立健全扶贫资金项目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形成监管工作合力。紧紧围绕各地各部门履职情况、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关键环节、扶贫项目完成情况加强监督检查。组织开展随机抽查、专项检查、暗访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问题。督促扶贫资金项目管理部门认真落实市县乡村四级公示制度,严格执行招标投标制度,强化全程监管。加强源头防控,充分发挥项目所在地乡镇纪委和村级监督委员会、群众监督员的监督作用。及时处理涉及扶贫资金项目的信访问题,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2、坚决纠正保障性住房建设、配置、管理等环节的不正之风。督促各地抓好去年已开工项目的续建工作,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健全完善分配细则,强化公开公示,做到分配对象明确、程序公正和公开透明,确保公平公正分配。开展分配管理专项督查,坚决纠正骗购骗租、变相福利分房、利用职权侵占保障房以及违规转租、转借、转售和闲置保障房等行为。推动建立和完善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监管机制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保障性住房在建设、分配、运营、管理等方面出现的问题。严肃查处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中囤地圈地、违规用地、土地闲置浪费、挤占挪用建设资金等行为。加强对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监督。
3、坚决纠正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不正之风。督促地方政府和职能部门大力开展监管体系建设,建立联动联防机制,努力消除监管漏洞和盲区。落实《四川省食品安全责任目标考核办法(试行)》,建立健全地方政府负总责、有关部门各负其责、企业履行主体责任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推进食品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工作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责任调查制度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坚决查处监管不力、推诿扯皮、失职渎职等行为,对食品安全问题突出、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地区和领域,要严肃追究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及主要责任人的责任。
4、坚决纠正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问题。严格落实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补偿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征地拆迁行为的监管,推动拆迁单位依法、文明、和谐拆迁。严格执行信息公开、资金监管、搬迁安置、公平补偿等政策规定,坚决纠正采取暴力、威胁或者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方式强制征地拆迁问题。对非法暴力拆迁引发恶性事件或群体性事件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员责任,并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严肃问责。防止和纠正在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土地整治、耕地占补平衡等环节损害农民土地权益的问题。强化对农村土地征收征用的监管,完善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规定,保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5、坚决纠正公务员考录和企事业单位招聘中的不正之风。健全完善并严格执行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的制度规定,严格规范和完善公务员考录操作程序,积极探索建立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统一考试制度。提高考录和招聘工作透明度,推动实行全程公开,强化对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各个环节的监督。严明考录和招聘工作纪律,严格实施责任追究,逗硬执行《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坚决查处和纠正违反操作规程、暗箱招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等行为。
6、坚决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继续加强农民负担监管,全面清理涉农收费文件规定,坚决纠正向农民乱收费、乱罚款及乱摊派问题。深化向农村基层组织、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乱收费、乱罚款及乱摊派的专项清查工作。继续抓好2009年至2011年“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问题专项清理工作,强化清理成果运用,进一步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行为。加强对强农惠农富农资金、移民资金的监管,严肃查处贪污、截留、挪用及套取资金行为。认真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严肃查处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二)坚持常抓不懈,推进专项治理纵深开展
1、深化治理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巩固和深化药品、医用耗材集中上网阳光采购工作成果,完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制度,扩展采购平台的结算、配送、监管等功能。行业主管部门要稳妥地推进“双信封”评标、带量采购、集中支付货款等措施,逐步建立中标价与采购的联动机制,压缩药品购销中间环节。完善药品电子监管制度,推进药品入网赋码,开展医疗机构诊疗用药电子监察试点。加强对医改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实行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和零差价销售。配合开展全国药品医疗器械市场流通秩序大检查。完善医德医风考评机制,加强对医务人员的激励和约束。推进医药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加大对诚信企业扶持和失信行为惩戒的力度。
2、深化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强化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两免一补”资金和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免学费补助资金等教育经费拨付使用情况的监管,确保中央教育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加强师德师风学风建设。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收费,坚决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严禁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园入学挂钩的费用。严格落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全面完成高中阶段改制学校清理规范任务。进一步加强对中小学教辅材料的监管,坚决治理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问题。严格规范高校收费行为,加强对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的监管,严禁各类商业服务机构进校推销保险、教辅或其他商品。严肃考风考纪,加强标准化考场建设,推进全省高考电子监察。继续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强化招生信息公开,严禁高校在录取体制外违规招生。
3、深化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完成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清理公路超期收费、通行费收费标准偏高等违规及不合理收费,坚决撤销收费期满的收费项目,取消间距不符合规定的收费站(点),纠正各种违规收费行为。坚决查处各种涉路涉车违规执法行为,巩固治理公路“三乱”成果。加强对成品油税费改革和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纠正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违规行为。
4、深化治理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问题。将规范博览会、体育运动会举办行为纳入专项治理范围,从严控制由政府主办、财政出资的博览会、体育运动会。巩固深化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工作,严禁举办已经取消的活动,经批准举办的要严格控制规模,坚决制止和纠正挥霍财政资金、增加基层负担、形式重于内容的活动。推动部门进一步规范行业举办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严格执行领导出席上述活动的报批程序,严禁利用财政资金邀请演艺“明星”、举办晚会等行为。活动举办和资金使用情况列入政务公开范围,自觉接受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建立健全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监督和管理的长效机制。
下大力气解决中介机构、行业协会政会不分和乱收费等问题,继续强化住房公积金、社保基金、救灾救济资金以及政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管,做好减轻企业负担、服务业发展政策落实等工作。
(三)加强政风行风建设,解决群众反映热点问题
1、进一步强化政风行风建设。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深化政风行风建设,督促有关部门和行业切实解决在一些领域道德失范、诚信缺失等问题。各部门各行业要把政风行风建设融入业务管理之中,充分发挥对系统的监管、指导和表率作用,切实解决本系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继续以服务窗口和基层站所为重点,深入开展创建人民满意的部门和行业活动;大力推行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坚决治理利用垄断地位指定服务、强制有偿服务以及价格欺诈、乱收费等公共服务行业侵害群众权益问题。
2、进一步深化民主评议工作。抓好行政执法职能部门民主评议结果的运用,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督促相关部门对评议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认真落实本部门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意见。逐步规范民主评议周期、范围和评价标准。普遍开展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和服务窗口活动,统一开展对具有公共服务职能的部门和行业的重点评议,鼓励纠风重点部门和行业带头开展系统评议。
(四)创新工作力度,确保“阳光政务”热线节目取得实效
2012年“阳光政务”热线节目将继续在电视台直播方式的基础上,逐步建立电子信箱、邮政信箱、手机短信等多个交流平台,多渠道反映百姓心声,进一步扩大工作覆盖面和影响力。要积极探索“阳光政务”热线节目的新形式,把“阳光政务”热线节目搬出演播室,走进乡村、社区、院坝和工矿企业,与群众零距离接触,聆听他们的心声,上线单位面对面地为他们解答问题,受理咨询,进行现场直播。同时,还将选择一些重大问题、焦点问题、敏感问题,不定期开办《阳光政务在行动》等辅助栏目,报道各地各部门认真受理群众来电,解决实际问题、取得明显成效的具体案例,以增强群众对节目的信任度,努力把“阳光政务”热线节目办成密切党群政群关系的“连心桥”。
坚持把“阳光政务”政风行风热线纳入日常工作,严格执行“一把手”上线制度,县纪委监察局、纠风办要加强对上线单位的监督检查,督促上线单位“一把手”上线,每半年对各上线单位的情况进行通报,并作为年终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健全长效机制,不断改善和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
软环境治理工作已进入巩固提高阶段,各地、各部门要在整改突出问题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的长效机制,巩固和扩大工作成果。大力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依据国务院、省、市最新文件要求,认真清理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做到备案的不审批,能取消的不保留,最大限度地精减行政审批项目,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办事效率。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把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及办事内容、办事程序、审批权限、审批时限、办理结果、收费标准等向社会公开,努力提高政务公开层次和水平。严格执行“两集中、两到位”各项规定,切实规范政务服务行为,制定服务守则,全面落实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
(六)完善组织网络,建立“村级直报”纠风工作机构
目前,我县已建立了县乡纠风工作网络,为进一步畅通信息举报渠道,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形成快速反应机制。经县政府同意,在各乡镇建立纠风工作组的基础上,拟在全县各村聘请纠风监督员,建立“村级直报”纠风网络工作机构,把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消灭在萌芽状态。县纠风办将制定“村级直报”纠风工作网络实施方案,推动纠风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地、各部门要站在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高度,认真抓好纠风工作,切实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不断健全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各级人民政府要担负起全面领导本地区纠风工作的责任,强化工作指导,不断夯实纠风工作基础。各部门、各行业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细化工作任务,严格目标考核,确保任务落实。各级纠风办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
(二)健全制度,完善机制。紧紧围绕本地、本部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从机制制度上着手,防止问题纠而复生。以专项治理、政风行风建设、案件查处、制度建设等为重要内容,以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以日常考核、年度考核、专项工作评估为基础,强化纠风工作考核。把纠风工作考核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政府绩效管理、民主评议等相结合,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三)强化监督,严格问责。围绕中央各项惠民政策落实、扶贫开发、征地拆迁、保障性住房建设与分配、食品药品安全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行政、以权以业谋私、与民争利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大案件查办力度,把监督检查与专项治理、案件查处、行政问责有机结合起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甚至顶风违纪的案件,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通报一批典型案件,发挥查办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积极回应社会和群众关切。
(四)注重调研,总结经验。近年来,纠风工作在改革中发展、在继承中创新,领域不断拓宽、内容不断丰富,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要认真调研、深入总结,准确把握工作规律,不断适应时代发展和实践需要,努力推进纠风工作在理念思路、工作内容、方式方法、体制机制上的创新,不断增强纠风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