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县安全生产“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来源: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2012-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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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达县安全生产“十二五”发展规划》已经县政府审定,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达县安全生产“十二五”发展规划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党和政府形象和声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达县第十二次党代会和《达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精神,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回顾

    (一)《达县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实施情况。

    “十一五”期间,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安全生产规划的各项任务顺利实施,基层基础、安全监管、技术支撑、安全培训和应急救援等体系建设取得较大进展,“科技兴安”和“人才强安”战略发挥较大作用,安全生产监察监管能力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环境进一步改善,安全生产规划目标基本实现,安全生产状况持续好转。

十一五安全生产各类事故情况统计表

序号

指标名称

2005年

2006年

2007年

2008年

2009年

2010年

1

事故起数

118

70

99

72

61

67

2

死亡人数

35

44

44

41

33

26

3

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0.71

0.60

0.40

0.37

0.20

0.16

4

工矿商贸从业人员生产安全事故10万人死亡率

5.09

5.8

6.11

5.56

3.42

3.30

5

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

6.07

7.38

5.63

4.77

3.35

2.5

6

煤矿百万吨死亡率

5.74

5.66

4.55

4.15

4.37

3.63

    1.安全生产事故逐年下降。2010年,全县发生各类安全事故67起、死亡26人,分别比2005年下降43%、26%。

    2.安全生产形势逐年好转。特别是道路交通和煤矿领域治理成效明显,其事故总量由2005年的96起、死亡29人,下降到2010年的47起、死亡21人,为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起着决定性作用。

    3.全生产水平逐年提升。与2005年相比,2010年亿元GDP死亡率为0.16,下降77.46%;工矿商贸10万人死亡率为3.3,下降35%;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为2.5,下降70%;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为3.63,下降36.75%。

    4.安全监管能力逐年增强。安全监管机构进一步健全,监管人员数量增加、业务素质提高、执法能力增强,执法装备水平有了新提升。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十一五”时期,全县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487起、死亡223人,平均每年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81起、死亡37.6人,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我县的生产安全事故呈较低态势,事故起数与死亡人数下降空间不大。完成上级下达的安全目标任务难度增大。

    1.监察管理体制需进一步理顺。国家监察和地方监管、安全监管与行政管理的权、责不够明确,条块监管和跨部门管理协同机制仍不完善。

    2.安全监管队伍力量比较薄弱。安全监管能力与安全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乡(镇)、村监管体系不健全,人员不到位、不稳定。

    3.主体责任意识需进一步强化。乡镇(社区)和企业对安全生产“两个责任”的认识不足。相关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淡薄,安全作业能力有待提高。

    4.安全保障能力不强。安全生产技术装备、应急救援条件有待进一步改善。应急救援体系不健全,救援装备不足,应急预案缺乏可操作性,应急演练未实现制度化。

    5.安全生产管理缺乏长效机制。一方面是政府监管监察力量不足,县级相关部门及乡(镇)安监机构不健全、安全监管专业人才缺乏、技术装备落后、工作经费不足的现象较为普遍。另一方面是企业安全投入不足,安全管理意识和能力较低。

    二、“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与挑战

    随着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快速推进,“十二五”时期我县的安全生产面临许多新的挑战,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短时间内难以改变,大批新工程项目开工建设可能增加新的隐患,建筑、能源与原材料市场需求旺盛,交通运输量急速上升,公众聚集场所的数量和人口密度逐渐增加,高风险产业不断转入,一些行业和领域的安全压力将出现新的特点。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应用将带来新的职业安全健康危害。社会对提升安全监管监察效能、提高事故灾难应对处置能力要求更严。公众对自身安全健康权益的保护意识不断增强。

    三、“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思想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方针,进一步明确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和宣传教育行动,全面加强法制体制机制、保障能力和监管监察队伍建设,着重提升监察执法能力、技术支撑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全面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强化责任落实,加大安全投入,推进“科技兴安”,倡导安全文化,推动安全保障型社会建设,促进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

    (二)总体目标

    到2015年,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基本形成,安全生产法规标准体系、技术支撑体系、应急救援体系、宣传教育和培训体系进一步完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落实,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基本建立,物联网技术广泛应用于安全生产监管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病得到有效防范,安全监管监察与执法能力明显提高。亿元GDP死亡率比2010年下降22%以上,工矿商贸10万人死亡率比2010年下降17%以上,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比2010年下降20%以上,煤矿百万吨死亡率比2010年下降18%以上。

    四、“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主要工作

    (一)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

    1.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设置、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包括:各级人员安全教育培训、防火防爆、交通安全、防尘防毒、劳动保护用品、现场管理、设备装置管理、安全检查、隐患整治等);保证安全生产经费投入;制订应急救援预案;防范安全事故。

    2.强化乡镇(街道)、村(社区)安全生产监管。建立健全乡镇(街道)、村(社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事故隐患排查和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落实乡镇(街道)、村(社区)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理顺监管体制,完善监管机制,配备与当地安全生产监管任务相适应的工作人员,做到人员、职责、场所、装备、经费“五落实”。健全村(社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城市社区和农村较大行政村(1000人以上)成立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由村(社区)主任、治保主任、安全生产管理员、村(居)民代表等人员组成;其他行政村明确专人负责安全工作,定期研究、分析和检查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

    3.加大安全监管保障力度。坚持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将

    安全生产管理所需人才、资金、装备向基层倾斜。本级和乡(镇)两级政府建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并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二)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

    1.煤矿安全管理。全面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2011年起,全县生产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达到三级以上,其中通风系统达到二级。推进安全高效矿井和“六大安全系统”建设,到2013年底,全县生产矿井完成“六大安全系统”建设。加快资源整合步伐,到2015年底完成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落后产能淘汰工作。巩固瓦斯治理示范县和示范矿建设成果,2015年底全县生产矿井大型煤矿采掘机械化程度达到90%以上,中型煤矿达到70%以上,小型煤矿采煤机械化和掘进装载机械化程度,分别达到35%和50%以上。建立健全水害预测预报、水害隐患排查治理、水害防治技术管理等制度,全力遏制煤矿水害事故发生。

防范煤矿事故重点地区和主要内容

重点地区

河市镇、平滩乡、大树镇、管村镇、渡市镇

主要内容

煤矿“六大安全系统”建设,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安全高效矿井建设,瓦斯治理示范县和示范矿建设。

    2.交通安全管理:继续实施公路安全保障工程。以县乡公路事故多发路段和道路危险隐患点段的临水、临崖、急弯、陡坡路段为重点,完善道路标志标线、防撞护栏护墩等安全设施。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及养护管理,完善农村道路安全设施,改善农村公路安全通行条件。2015年底,全县道路交通隐患整治率达到30%以上,基本完成危桥改造。大力实施城市交通管理畅通工程。各地新建、改建道路严格落实防护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三同时”规定。加强农村客运市场监管,严把市场准入关。加强源头管理,排查治理重大安全隐患。积极开展旅游客运、危险化学品运输等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营运。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要开展重点水域、重点船舶、重点时段以及重要基础设施安全综合治理行动,强化码头、运输船舶和采砂、桥梁建设等水工作业的安全监管,加强州河、巴河建设高、中低防洪系缆设施建设,以及九节滩库区船舶监督站和大型防洪抢险船舶建设。改造更新渡口设施和老旧客渡船达100﹪,实现渡口公益性建设达100﹪,渡口码头视频监督系统和30座以上客渡船船载视频安装使用率达100﹪,加强水上交通应急专业队伍搜救队伍和乡镇船舶自救体系建设,改善水上交通安全基础条件。

道路交通安全防范重点地区和主要内容

重点地区

石桥镇、石梯镇、管村镇、堡子镇、河市镇、大树镇

主要内容

整治临水、临崖、急弯、陡坡以及事故多发路段和道

路危险隐患点段

    3.非煤矿山安全管理。加大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力度,淘汰落后工艺、技术和装备。全面实施安全标准化,到2013年,所有非煤矿山企业达到三级以上水平。促进资源整合,到2015年,将地下矿山最小生产规模控制在年产3万吨以上,露天矿山最小生产规模控制在年产6万吨以上。深化露天矿山专项整治,对一面墙开采、伞檐开采、未自上而下分台阶或分层顺序开采、高边坡变形滑动、排土场排土工艺参数不符合设计规定等行为进行重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

非煤矿山安全防控重点地区、类型和主要内容

重点地区

大风乡、万家镇

事故类型

地下矿山冒顶片帮、爆破、垮塌、中毒、窒息、透水。

主要内容

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

    4.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促进化工产业安全合理布局,按照主体功能区建设要求,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退城入园、新建入园”。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及储存、化工、产品经营市场等项目实施严格审批。对现有的化工生产、储存企业进行合理性布局调整,对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化工企业实施搬迁。到 2015 年底,基本完成城区内高风险的生产、储存企业的搬迁、转产或关闭,初步建立危险化学品集中经营市场。建立完善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体系和应急救援体系。

危险化学品安全防范重点地区和企业

重点地区

南外镇

主要企业

规模以上危化品经营、储存企业

    5.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以预防和打击非法生产和非法经营行为为重点,进一步提高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安全条件水平,完善批发企业烟花爆竹配送制度。

打击烟花爆竹非法销售重点乡镇

麻柳镇、大树镇、碑庙镇、石桥镇、河市镇

防范烟花爆竹非法生产重点乡镇

南岳镇、大树镇、檀木镇、福善镇、双庙乡、景市镇、石梯镇

    6.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管理,强化工程招标、资质审批、施工许可、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等环节的安全审查,严厉打击违法分包、转包、挂靠,无资质或超越资质承包工程等违法违规行为。淘汰不符合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条件的建筑企业。加强建筑施工机械、安全防护设备和用品的监督检查,禁止使用无安全标识和达不到安全生产要求的产品。重点加强危险性较大工程和重点加建设工程的安全监管。

    7.民爆器材安全管理。加大爆破作业现场监管力度,规范爆破作业流程,强化爆破作业现场爆破器材硬件保管设施的落实,推行“一箱、两锁、三人”的监督管理机制。实行民爆产品生产、运输、储存、使用各环节的信息监控和跟踪管理,及时治理隐患,杜绝监管盲区。

    8.消防安全管理。编制实施城乡消防规划,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消防装备和消防力量建设。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等公共区域消防监控与预警。完善重点区域的消防资源配置。建立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加强消防装备。经常性开展针对性的各类消防演练。

    9.冶金安全管理。加强重点作业环节的安全管理,对钢水、铁水等熔融金属吊运作业、动火作业等环节制定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杜绝违章违规作业。加大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工作,淘汰规模小、工艺差、设施设备陈旧、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落后产能。

    10.电力安全管理。开展电力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建立电力应急培训演练基地。强化电力建设安全监管工作,落实建设施工风险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推行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建设管理。全面开展对已投入运行 20 年以上水电站的隐患排查治理,加强水电站大坝补强加固和更新改造。

    11.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整治锅炉、起重机械、压力管道、压力容器(气瓶)、电梯和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安全隐患,确保特种设备安全状况良好,运行安全。

    12.农业机械安全管理。加强农业机械操作人员的安全规范管理和培训,深入开展“平安农机”活动。

    13.天然气长输管道及附属设施的安全管理。管道企业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和有关规划建设、安全生产、质量监督、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县级相关部门依法履行管道安全保护工作,严肃查处危害管道安全的违法行为。

    14.城区燃气管线安全管理。城市燃气经营企业建立完善城区燃气管网可靠性分析信息系统,及时发现并整治安全隐患。     

    (三)促进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立

    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理顺综合监管与专业监管的关系,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推进商业保险与工伤保险有机结合,建立全县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建立健全事故和隐患举报、重大危险源公示等社会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综合协调、激励约束、联合执法、信息共享、责任追究等工作机

制。

    (四)强化职业危害监管与防治

    理顺职业安全健康监管体制,完善部门协作机制。加快县级职业卫生监管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加强煤矿、非煤矿山、建筑、建材、化工等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监管监察,整治粉尘、有毒物质危害严重、不具备防治条件企业。加强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与控制。严格实施职业危害申报制度、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监督检查制度和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管理制度,积极开展职业病防治与康复工作。建立职业危害举报制度,加大职业危害监察执法和事故查处力度。广泛开展职业健康宣传教育,提高作业人员防范意识。

    (五)完善应急救援体系

    推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法制建设,确保相关法律法规在全县的贯彻落实。加强应急管理监测预警系统、应急预案体系、应急救援指挥系统、应急救援队伍、物资保障能力、紧急运输保障能力、科技支撑体系、培训与演练体系、恢复重建能力等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生产企业和规模经营企业编制应急预案,经评审后报安全监管部门备案。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快我县矿山(危化)救援大队的建设,不断增强应急救援能力。大型和高危企业建立救援队伍,完善救援体系建设。建立全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建立区域和上下协同联动反应机制,实现生产安全事故协同监管与应急救援的多方联动。

    (六)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

    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作风过硬、业务精湛的安全监管队伍。加强安工程专业人才的吸收和培养。加强对安全监管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鼓励在职安全监管人员自学,提高业务素质。大中型企业和高危企业安全管理人员落实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

    (七)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

    推进科技兴安战略,抓好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建立和完善县安全生产信息网,建立和完善政府、部门、企业三级安全信息支撑体系,加强安全生产信息监控、收集、综合和处理工作。到 2015 年,基本建成县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平台、安全生产监控监察平台、安全生产电子政务平台和安全生产应急处理平台。

    (八)全面开展标准化建设

    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建立健全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交通运输等行业的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基本完成标准化达标工作。加大对企业安全生产达标情况的督促检查力度。在有条件的行业逐步开展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工作。

    (九)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逐步建立健全专业教育、职业教育、企业教育和社会宣传教育等全方位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体系,积极推进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把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全民普法计划范围,把普及安全知识教育纳入中、小学教学计划。加强企业特别是高危行业企业从业人员岗前、岗上教育培训。严格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培养一批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岗位上的专业人才。加强安全生产监察执法队伍培训,提升专业执法水平。

    五、“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重点工程

    (一)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工程

    建立与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相适应的全县应急救援网络,建设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大力推进我县应急救援平台建设,逐步推进重点大型企业建立应急救援平台。到2015年,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成与市中心相对应的基地。加强应急救援设备设施建设,逐步完善应急救援装备及监管人员个人防护装备。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完善矿山、危化和公安消防应急救援队伍,形成政府引导,企业为主,社会化管理的应急救援队伍;强化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技术支撑,吸收安全专业人才,充实安全专家库。

    (二)安全生产文化素质建设工程

    依托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全面培养安全生产实用技术和管理人才。规范和提高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水平。加强安全生产各级培训机构建设,强化培训机构教员的培训和考核。深入开展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含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重点抓好农民工安全培训。

    (三)监管监察能力建设工程

    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建设,健全监管监察体系,积极推动执法重心下移。结合全县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队伍的人员构成情况,分类办好各类执法业务培训班,重点加强新法律法规、新知识、新技术和现场检查执法专业知识的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加大对安全执法技术装备的投入,为各职能部门和监管机构配齐安全监察监测专用设备、个体防护装备、应急指挥通讯设备和专用执法交通工具等,实现科学化、信息化、现代化安全监管。着力推进监管监察方式创新,从防范性执法向服务性执法,从粗放型执法向精细化执法,从单独执法向联合执法转变,提高监管监察执法能力和水平。

    (四)安全生产监管电子信息网络建设工程

    建立县、乡和企业的安全生产局域网。到2015年,全县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实现视频监控,并实现县乡安监部门与所在监控范围的大中型企业和重点高危企业联网,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局域网,实现县乡企业三级信息共享。

    (五)安全监管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工程

    在“十二五”期间,加强县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基础设施建设和装备建设。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县安全生产监管部门都有自己独立的办公用房和保障服务用房。配备现场监督检测设备、应急救援指挥装备、信息化装备、现场执法与调查取证分析设备和办公设备;县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根据内设监管业务机构数量,配备相应设备。到“十二五”末,全县安全生产基础设施达标率为90%;执法装备达标率为50%以上。

    (六)工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

    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和监控责任制度,重大危险源所在单位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和监控所需资金的投入。定期检测重大危险源的工艺参数和危险物质,经常性地检测检验重要设备设施,做好检测检验记录。定期检查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状况和防护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制订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报安监部门备案。根据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演练方案和演练计划,每两年进行一次实战演练和模拟演练。

    (七)安全社区建设工程

    将安全社区(包括工业集中区)建设与事故灾难、自然灾害、社区治安、公共卫生等事故预防体系建设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相结合,整合各类资源,建立全员参与机制、社区应急联动机制和社区安全保障体系。积极开展社区安全文化建设,提高全民安全意识。针对城市、农村和工业集中区的不同情况和特点,分别制定适合我县实际的安全社区建设策略。

    六、完成“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规划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并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建立安全生产自我约束机制,形成“领导督、督领导”的工作机制,将安全生产纳入政府绩效管理考核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完善工作机制,将安全生产纳入各级党委政府部门的重要工作内容,坚持党对安全生产的领导。严格按照达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及食品药品安全“一岗双责”责任制的实施意见》(达府发〔2011〕21号)实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重点加强县级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安全责任落实。强化企业领导生产过程管理的责任,严格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轮流现场带班制度。

    (二)加大投入力度

    建立企业、政府和社会共同参与的多元化安全生产投入机制。利用税收、信贷、保费等经济手段激励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并列入政府年度财政预算,专项用于安全科技研究、技术支撑体系建设、事故隐患治理、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建设、重大危险源监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宣传教育培训、重大责任事故案件侦办和安全监管监察等工作的投入。落实安全生产经济政策,督促企业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全面开展职工工伤保险,大力推行生产安全责任险,增强风险抵御能力。

    (三)完善奖惩机制

    加大安全生产在绩效考评中的比重,完善奖惩机制,奖优罚劣,连续三年考核不合格者对主要领导问责。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以奖代补制度。企业建立安全标准化分级考核评价制度,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作为企业信用评级的重要参考依据,以促使企业重视安全,加大投入,提高安全水平。

    (四)加强宣传教育

    倡导“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安全文化素质;坚持面向基层、面向职工群众的方针,促进安全文化的繁荣;发挥大众传媒的作用,加强舆论阵地建设,在全社会形成安全发展的舆论氛围。

    (五)加强监管执法

    加强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的沟通协调,进一步明确职责和权力,避免监管缺位、越位和推诿。加大对重点企业的监管力度。加大对企业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守法企业给予适当的奖励和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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