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达县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八日
达县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的要求,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川办函〔2012〕19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试点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电子政务建设,以统一的电子政务平台为载体,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全面提高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水平。
二、基本原则
(一)服务群众,注重实效。按照依据充分、主体明确、流程清晰的要求,确定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职权和便民服务事项目录、内容及服务规范,突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时效性。
(二)整合资源,统筹建设。充分利用己有的网络设施、应用及数据服务设施和信息安全设施等电子政务基础设施,采取统筹规划、统一标准、分步实施的办法,对现有电子政务平台进行调整、升级和改造,构建满足全县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需要的电子政务平台,实现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
(三)立足实际,逐步完善。充分利用县政务服务中心的基础设施开展试点工作。结合试点工作,进一步完善乡镇、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基础设施。
三、目标任务
确保2012年7月底前,实现电子政务平台覆盖县级部门、乡镇,政府信息公开事项全面、准确发布,行政职权和便民服务事项,实时、规范办理,电子监察全事项、全流程覆盖。
(一)网络建设。覆盖县政务中心服务窗口、各乡镇,待条件成熟后再向村、社区延伸。
(二)平台建设。以建设信息资源库、电子政务大厅、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行政权力运行基础平台、行政权力运行监察平台 “一库一厅三平台”为重点,完善电子政务平台功能,顺利实现信息公开、政务服务、社会监督 “三位一体”。
(三)开展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实现国家规定的政务信息及时、完整公开,做到信息公开数量能统计,公开质量能评价,公开责任能追究;实现行政职权和便民服务事项办理上网运行,并与电子监察系统有效对接,数据随时交换,实现办件数据共享。
四、实施步骤
(一)基础准备阶段(2012年7月1日至7月10日)。
一是县级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能梳理、清理并严格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职权和便民服务事项,并及时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务服务目录以电子文档分别上报县信息公开办和县政务中心。
二是县信息公开办组织县保密局、县政府法制办、县政务服务中心等单位及时审核确认各部门需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事项、行政职权和便民服务事项及内容。
三是编制全县《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核定行政职权和便民服务事项的办理流程。同时审定电子政务平台建设方案,核定建设维护管理费用,优化调整应用设置。
四是制定监察规则。县监察局要对政务公开内容的完整性、时效性等制定电子监察规则;对行政职权和便民服务事项办理的时效性、流程合法性、内容完整性和收费合规性等制定电子监察规则(参照附件2);对行政职权行使方面的廉政风险点进行梳理确定,明确风险点名称、类型、内容描述和防控措施等内容,通过电子监察系统进行重点监控。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7月11日至7月20日)。
对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政务服务、电子政务大厅、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等栏目进行内容调整、功能拓展;对政务服务、电子监察等应用系统进行升级改造,优化完善系统功能;组织录入相关数据信息,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建立行政权力数据库和便民服务事项数据库。建立服务窗口,配备办理行政职权和便民服务事项所需的窗口终端、配套设备和自助终端。7月底,建成全县统一的电子政务平台,实现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办事、政民互动等外网功能,以及政务服务事项运行和信息管理、电子公文流转、信息交换、办公OA、在线交流等内网功能。
(三)试运行阶段(2012年7月21日至7月31日)。
清理规范后的行政职权和便民服务事项全面上网试运行,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众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政务服务和政民互动等服务。对试运行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并根据试运行的情况,组织相关单位对网络和系统作进一步调整和优化。
(四)验收评估阶段(2012年8月1日至8月10日)。
组成联合检查验收小组,对运行平台、网络系统以及各部门在组织管理和上网运行等方面进行检查验收评估,对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确保在2012年8月中旬实现常态化运行。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政府法制办、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县密码管理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政府信息公开办。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对试点工作的领导、指导和协调,精心组织部署,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问题。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该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督促、抓协调、抓落实,并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在人力、财力、物力上予以大力支持,确保如期完成试点工作各项目标任务。
(二)落实工作责任。县政府信息公开办负责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统筹协调,编制《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检查评估试点工作效果;各部门负责梳理、清理、编制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事项和内容,依托县级平台向社会公众公开信息、提供服务;县政府法制办负责指导行政权力清理工作,审核行政权力事项目录和办理流程;县政务中心负责指导便民服务事项清理工作,审核便民服务事项目录和办理流程,依托电子政务大厅开展政务服务,指导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开展便民服务;县监察局负责试点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政务服务便民服务事项的全业务、全过程电子监察;县财政局负责经费保障,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其他职能部门密切配合,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强化技术保障。按照《实施指南》相关要求,确定技术保障服务方式,明确技术保障服务承诺,建立运行情况报告、故障分级响应、服务质量考核等制度,提供优质、高效的技术保障服务。
(四)加强学习培训。组织各部门开展深化政务公开和加强政务服务的理论学习,对工作人员开展网上操作、系统维护管理、电子监察等业务培训,提高行政机关和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政务服务水平和电子政务应用能力,全面提升我县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
(五)建立长效机制。一是加强检查考核。把开展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试点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依法行政和单位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不断完善和细化考核指标,对检查、考核中发现的不认真履职、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实行问责。二是健全监管机制。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县密码管理局、县政务服务中心要落实专业技术人员,定岗定职,承担电子政务运行平台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三是强化制度建设。按照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构建操作性强、便于监督的制度保障体系,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职权和便民服务事项网上运行管理、电子监察、法制监督、数据库维护管理等配套制度,加快形成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试点工作长效机制。
附 1、政务服务事项梳理规范表时及范例;
2、监察规则制定参考;
3、县级政府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开展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