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翠工委发[2021]79
按照《中共达州市达川区翠屏街道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翠屏街道“你有事·我来帮”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达翠工委发〔2021〕3号)文件精神,为持续推动翠屏街道“你有事.我来帮”活动向纵深发展,进一步提高“小区专员”服务于民的积极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办法,将“小区专员”中思想认识过硬、工作表现突出的评选出来,起表率和模范带头作用。具体评选办法如下:
一、评选范围
街道全体“小区专员”
二、评选名额
一季度一评选,每个社区每季度评选1名“优秀小区专员”。即:全街道每季度评选10名“优秀小区专员”。
三、评选时间
每季度初评选上一季度的“优秀小区专员”。
四、评选标准
按照《达川区翠屏街道“你有事·我来帮”活动实施方案》中对小区专员开展工作的相关要求评选优秀,具体看如下三点完成情况:
(一)每周下小区开展工作至少一次是否做到;
(二)与小区工作人员(包括:小区长、党支部书记、网格员、社区联系小区干部)平时联系和协作是否紧密;
(三)为小区办理解决实事的情况如何。
五、评选办法
(一)分别在4月上旬、7月上旬、10月上旬和次年1月上旬,在各社区召开“优秀小区专员”评选会议,在评选会议上通过民主测评评选出本社区本季度“优秀小区专员”;
(二)评选会议由街道联系社区领导召集并主持;
(三)参加评选会议的人员(即:民主测评投票评选“优秀小区专员”的人员)包括:社区“两委”委员、社区专职工作者、党支部书记、小区长、网格员、协管员等。
(四)在评选会议现场进行不记名填写“优秀小区专员”测评评选表(表样见附件),并当场统计评选表推选结果,得测评推选票最多的小区专员当选为当季“优秀小区专员”。
六、表彰办法
(一)当季评选出的“优秀小区专员”,要在其联系的小区内的小区专员亮身份公示牌上显示标注。
(二)当季评选出的“优秀小区专员”个人照片,要在街道机关内设立的“优秀小区专员”荣誉栏上张贴公示。
(三)对当季评选出的“优秀小区专员”给予价值不超过300元/人的奖品。
(四)在年度考核评先评优时,对于当年当选过“优秀小区专员”的机关干部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考虑。
此评选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开始实施,由街道党建办负责牵头“优秀小区专员”评选工作,请街道全体机关干部和各社区干部遵照此办法具体开展“优秀小区专员”评选事宜。
附件:
达川区翠屏街道XX年度XX季度“优秀小区专员”民主测评评选表(样表)
附件:
达川区翠屏街道XX年度XX季度
“优秀小区专员”民主测评评选表(样表)
社区:
小区专员姓名 | 联系小区 | 符号 |
张xx | xx小区 | |
李xx | xx小区 | |
刘xx | xx小区 | |
田xx | xx小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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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参会人员每人填写一张评选表;
2. 每张表上推选1名“优秀小区专员”,在推选的“优秀小区专员”后面的符号栏内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