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一条“各级行政机关应当在每年3月31日前公布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规定,各乡镇、各部门应于近期编制、上传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报告内容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表》;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二、所涉数据统计期限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所涉数据统计期限为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
三、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梳理总结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交由主要领导审核后,于2013年3月31日前上传至“中国达县”门户网站()对外公布。
(二)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将于2013年4月上旬对各乡镇、各部门编制、上传年度报告情况开展网上督查,对未按要求编制、上传的予以通报批评。
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