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全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2021-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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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达川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达川府办函〔2021〕5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开展全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3日


关于开展全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各地各部门从即日起迅速开展农村道路、景区道路、池塘、沟渠等道路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6月20日前对辖区特别是农村地区景区道路、临近池塘、沟渠等道路安全防护设施进行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制定综合整改计划和方案,分步骤、多批次推进专项整治,确保在7月20日前完成整改。

二、排查标准

参照交通运输部《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GD81—2017)、《小交通量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2111-2019)、《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技术指南(试行)》(交办公路〔2015〕26号),公安部《公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及严重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规范(试行)》(公交管〔2019〕172号)等标准和技术规范,排查边沿距离水体(常水深0.5米以上,水面直径 3 米以上的江河、湖泊、水库、沟渠、水塘、鱼塘、水田、蓄水池等)不足5米的路段。

三、工作任务

交通运输部门要以“消除存量、不添增量”的工作目标,对全区新建、改建、扩建的农村公路开展隐患大排查,按照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的“三同时”要求,尽快完成新建、改建、扩建道路的建设任务,特别是以“金通工程”线路为重点,摸清农村地区新建低等级公路的“增量”风险,全面巩固深化生命防护工程,客货运输企业是否落实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有无非法从事道路运输经营行为,是否严格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和动态监管,超限超载是否严格落实“一超四罚”措施,维修企业是否具备从业资格,有无非法改拼装行为,属地政府是否落实“挂帮包”责任机制,是否落实“人财物”保障,穿乡过镇是否存在“马路市场”开口过多等隐患,隧道、桥梁、长下坡、急弯、乡到村、村到村道路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教科部门是否开展家长交流座谈会、致家长的一封信,校车、校园周边、护学岗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文化体育和旅游部门对辖区景区、寺庙等点位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农业农村部门是否摸排变型拖拉机和整治清零工作。公安部门是否按要求参与农村派出所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工作,是否有乱作为现象。交警部门要对大型公路客车、大型旅游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营转非”大客车、校车以及重型货车、重型挂车、农村面包车、农用拖拉机、摩托车等五类车辆是否未检验、未报废、违法未处理以及重点驾驶人逾期未换证、逾期未审验的安全隐患。应急管理部门要在6月底前,公布一批区级挂牌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针对重大安全隐患要提请市安委会挂牌督办。道安办要全面梳理对未排查、未整治及整治不到位的隐患集中性通报。

四、强化农村道路防控

公安部门要对路面实行严查严管,重处重罚,以事故多、秩序乱的重点路段为突破口,紧抓“两客一危一货”重点车辆,严查超员、超载、超速、酒醉驾等严重违法行为;以学生上学放学、农村赶场、红白喜事等重点时段,增加农村、城乡结合部路面警力部署,严查两轮摩托车超员、不戴安全头盔、三轮车违规载人、面包车超载等违法行为,严防群死群伤事故发生;要将相关事故典型案例制作成警示片、宣传单,定期会同交通、应急、卫生等部门深入车站、商场、乡镇等人群聚集地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全力营造遵章守法安全出行的良好社会氛围。应急管理部门要及时分析研判安全生产风险,强化事故调查处理。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对拖拉机及驾驶人的源头监管。宣传部门要督促各类媒体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曝光力度,营造遵规守矩、文明出行的氛围。各属地政府要充分整合农村安办人员、农机人员和农村“两员”力量,协同公安交警、农村派出所在学校上、放学时段,场镇的重点路口常态化地维持交通秩序,及时制止接送学生车辆超员、两三轮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

五、强化货车“双超”治理

加强“联勤联动”,属地政府要强化源头安全宣传教育,5月底前在政府官网上公布重点源头企业信息;要持续规范货运源头企业设施配备,对未安装出厂(站)计重设备的源头,要持续跟进、督促,8月底前务必引导区级重点源头企业完成安装任务并投入使用;督促企业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出厂计重和运单制管理,不得放行超限超载车辆出厂(场、站)。交通运输部门要夯实超限超载治理基础,8月底前,务必完成固定超限检测站抓拍系统建设。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依托超限检测站,以三轴及以上货车为重点,开展路面联合执法,严格落实信息抄告“一超四罚”制度,深化超限超载及“百吨王”整治、打击非法营运等重点违法行为。交通运输、经信、公安、应急管理、自然资源和规划、城管、住建等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全面排查货车销售企业,凡不符合国家标准、非整车出厂货车一律禁止销售;凡是非法改装、拼装机动车的企业或修理厂,依法予以取缔;企业非法改装货车行为一经查实,吊销其维修生产许可。这三项工作务必于5月底前完成。区道安办要牵头开展“回头看、回头查”行动,对之前暗访发现问题的点位必查必看,如仍未整改的,将按照不讲政治、不守纪律规矩顶格处理。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要督促各营运企业严格履行主体责任,按照“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接受监管”的原则,着力解决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制度执行不严格、安全管理走形式等突出问题。

六、工作要求

区道安办要加强监督指导,防止出现排查工作不全、不实,甚至虚报、瞒报等情况。对工作进度迟缓、排查整治不力的单位,要采取“跟踪整改、蹲点帮扶、挂牌督办”等措施,督促尽快完成隐患治理。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帮助属地级相关部门提高整改质量和效率。排查治理期间,要适时组织督导检查,特别是对事故高发,但上报隐患数量明显偏低的地区,要组织实地暗访并视情通报和督办;对排查不到位引发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各级要认真填报《开展全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明细表》(附件1)。经主要负责人审核盖章后,于6月20日前将明细表报送区道安办办公室(交警直属二大队四楼办公室)。电子文档同时报送至达川道安办工作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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