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为切实加强校车安全管理,根据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县政府决定建立县校车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组成
(一)联席会议由县人民政府分管教育工作的副县长召集。
(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为县监察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经信局、县教育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安监局、县地税局、县国税局、县质监局。
(三)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由县教育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三月、九月各召开一次。
二、联席会议职责
(一)负责统筹协调全县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分析校车安全形势,研究制定校车安全管理措施。
(二)组织实施中小学校车安全工程,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三)指导、督促各乡、镇和学校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达县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协调解决校车安全管理有关重要问题。
(四)组织开展校车安全管理专项督查。
三、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
(一)负责处理联席会议日常事务,拟定联席会议议程,组织会务,撰写会议纪要。
(二)督办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
(三)负责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络工作。
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