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达县校车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来源: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2013-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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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为切实加强校车安全管理,根据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县政府决定建立县校车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组成

(一)联席会议由县人民政府分管教育工作的副县长召集。

(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为县监察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经信局、县教育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安监局、县地税局、县国税局、县质监局。

(三)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由县教育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三月、九月各召开一次。

二、联席会议职责

(一)负责统筹协调全县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分析校车安全形势,研究制定校车安全管理措施。

(二)组织实施中小学校车安全工程,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三)指导、督促各乡、镇和学校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达县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协调解决校车安全管理有关重要问题。

(四)组织开展校车安全管理专项督查。

三、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

(一)负责处理联席会议日常事务,拟定联席会议议程,组织会务,撰写会议纪要。

(二)督办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

(三)负责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络工作。

 

 

 

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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