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文件精神,落实省、市消防安全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1月21日
达县推行消防安全
“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基层消防工作,全面夯实城乡火灾防控基础,有效提高社会火灾防控能力,减少火灾危害,切实保障公共安全,根据国务院、省、市文件精神,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创建以“政府主抓、逐级指导、层层定责”为基本管理构架,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消防管理监管网络,确保全县火灾形势稳定,无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进一步落实各乡(镇)、各部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职责,健全社会化消防安全管理体系,全面落实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安全工作格局,为辖区经济社会发展、人民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辖区科学合理划分为若干网格状单元,推动各乡(镇)和社区、行政村达到消防组织机构健全、消防专兼职人员明确、消防工作人员业务熟练、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完善、消防档案资料齐全、消防巡查检查制度落实、消防宣传教育氛围浓厚的工作目标,在全县建立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长效机制,努力实现消防监管“全覆盖、无盲区”,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
二、网格模式
实施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的基本模式为:坚持“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建立三级网格管理模式。以乡(镇)为单位建立一级网格(大网格),以社区和行政村为单位建立二级网格(中网格),以街区、居住小区为单位建立三级网格(小网格)。各级网格的基本构架为:
(一)一级网格。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成立由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综治办、安监办、派出所、民政所、工商所等部门和社区负责人组成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成立“消防办”作为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安监办副主任兼任。主要负责辖区整体消防工作的组织协调,并对二、三级网格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
(二)二级网格。以村委会和社区居委会为消防安全自治管理主体,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是第一责任人,对本网格消防安全管理全面负责。社区应确定1至2名消防专兼职管理人员,连同巡防队、治保会工作人员和社区民警具体负责网格内的日常消防安全工作。
(三)三级网格。由社区专兼职管理人员牵头负责,由街区较大单位负责人、楼宇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等组成消防安全联络员,居民楼院建立由物业管理人员、保安、社会单位管理人员牵头的群众性消防安全志愿组织,组织制定防火公约,在居民群众中确定消防管理员和消防宣传员,实行“多户联防、区域联防”,开展消防安全自我检查、自我宣传、自我管理等工作。
三、管理责任
(一)县政府。负责全县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强化消防安全委员会的组织协调,督促公安、综治、民政、工商、安监等部门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建立完善消防工作部门联席会议、信息互通、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全面推进全县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
(二)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具体实施和协调工作,落实各项消防工作任务,建立“划片、分包、定人”责任制以及火灾隐患排查、整改、督办和逐级汇报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形势研判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三)社区、行政村。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宣传教育和灭火疏散逃生演练,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建立完善各类单位、场所、居住小区、农村院落等消防安全基础台账,定期向乡(镇)人民政府报告辖区消防安全情况。
(四)县公安局和县消防大队。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依法落实消防监督工作职责,科学制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分包联系机制,组织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加强对基层消防工作“网格化”建设的督促指导。
(五)县综治办。要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平安建设重要组成;发动巡防队员、保安队员、治保员等综治力量开展日常巡查、检查、宣传,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
(六)县民政局。要将“网格化”管理纳入社区建设规划和考核评价体系,并将社区建设和防灾救灾工作与消防工作有机结合,督促基层政权组织做好消防管理工作。
(七)县工商局。要依法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行为,将消防安全作为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登记的重要审查内容,对《消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需经公安消防大队出具消防安全意见的,必须凭消防部门出具的同意意见,方可办理登记;同时,协助配合公安消防大队和公安派出所,加强对全县生产经营单位消防安全状况的监督检查。
(八)县安监局。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监管范畴,作为安全创建考核评定的重要因素;结合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发现火灾隐患,能现场整改的督促现场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及时通报至县公安消防大队。
(九)社会单位及场所。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要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和消防宣传教育能力)建设达标创建活动;沿街门店、家庭式作坊等小场所、小单位要结合实际开展防火检查和消防教育培训工作,确保员工达到“一懂三会”(懂本单位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火场逃生自救)的要求。
四、主要任务
(一)落实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巡查。针对人口密集、工商业集中的特点,各乡(镇)每季度要组织综治办、安监办、公安派出所、民政所、工商所等部门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检查,火灾多发季节、重大节假日期间和农业收获季节要加强防火检查;社区、行政村每月要组织其工作人员,对居民小区(楼院)、辖区单位、沿街门店、家庭式作坊等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巡防队员、物业管理人员、保安、社会单位管理人员要结合岗位职责, 开展日常防火检查巡查。
(二)适时开展集中排查整治。对组织开展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乡(镇)要组织和发动各方力量积极参与,全面排查。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及时督促整改,对难以整改的要做好登记并及时移交公安消防大队依法处理。
(三)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推行巡防消防一体化和“保消合一”模式,各级网格要配备灭火器、消火栓扳手、水枪、水带等必要的灭火器材,乡(镇)要依托干部、民兵等建立一定规模的应急救援队伍;社区、行政村要以其干部为主组建志愿应急救援分队;街区、居民小区、村组、社会单位要充分整合社会单位、物业管理企业负责人员和治保、巡防、保安人员、消防志愿者,组建志愿消防小队;各级网格要制定完善火灾应急处置预案,定期开展灭火应急演练,确保一旦出现险情,能及时有效处置。
(四)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要深入贯彻落实《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继续深化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景区”活动,每个网格要制作一批固定消防宣传图版、张贴(刷写)一批防火标语通告、悬挂一批消防宣传条幅、发放一批消防宣传资料。特别是在涉农社区、经济欠发达地区,要将消防宣传教育作为消防工作的“重头戏”,力求消防宣传教育的广泛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乡镇要每季度确定一个工作日为消防安全宣传日,在火灾多发季节、农业收获季节、重大节日和民俗活动期间,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广泛普及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有条件的社区、行政村要依托社区服务中心、农村文化室建设消防教育体验活动室,定期组织居民群众参加消防安全教育和灭火逃生演练。
(五)实行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县公安消防大队要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对网格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加强监管,建立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档案,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落实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自我评估报告备案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实施动态管理。对易发生群死群伤火灾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和高层、地下公共建筑等火灾高危点,公安消防大队要督促落实更加严格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定期由具有资质的机构开展消防安全评估,采取针对性防范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六)完善消防工作档案资料。各级网格要建立完善消防工作档案资料,具体包括辖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区域图》,与责任片区或辖区社会单位签订的消防安全责任书,辖区各类单位、场所、居住小区、农村院落等消防安全基础台账,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台帐(包括日常消防检查记录、巡防巡查记录,隐患处置记录,隐患移交记录,火灾扑救记录等),消防宣传培训资料,应急处置预案等。
五、完善机制
(一)强化制度保障。县消防安全委员会要不断完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配套措施和制度,建立健全网格运行、责任落实、宣传教育、安全培训、信息报送、奖惩措施等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细化工作责任,按照“区分层次、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扎实推进”的工作原则,积极培育工作典型、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形成长效机制,扎实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
(二)实行层层督导。一级网格由县政府督查室负责消防工作督导;二级网格由县消防大队、安监局负责消防工作督导;三级网格由“消防办”主任、公安派出所专兼职民警负责消防工作督导。凡是发生火灾导致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在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时,一并追究督导人员责任。
(三)组织全员培训。公安消防大队要紧贴基层消防工作实际,组织专业技术骨干力量,以消防宣传和业务培训为重点,定期对乡镇和社区消防专兼职管理人员、“消防办”主任、公安派出所及警务室民警、社区成员等相关责任人、管理人、联络员分批分类开展培训,全面提升网格管理人员的消防业务水平,指导开展隐患排查整治,确保相关人员熟练掌握消防“网格化”管理的内容和消防业务基本知识,培养一批合格的基层消防安全管理“明白人”,切实提高基层消防管理能力。要将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治安巡防队、保安等基层力量纳入灭火救援体系,指导开展专业训练,定期组织综合演练,提高快速反应、协同作战能力。
(四)实施绩效考评。县消防安全委员会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考核评价机制,将社会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检查考评,制订基层消防“网格化”管理工作考评方案,明确绩效考评的形式、内容和奖惩,定期对各地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实地抽查,并予以通报,确保基层防控力量履行工作职责,落实工作措施。
(五)落实责任奖惩。对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未完成任务的予以通报批评,确保“网格化”管理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凡因工作考核不合格或由于监管不力、履职不到位而导致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将实行“一票否决”,并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附件:达县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第一批试点单位
附件
达县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
工作第一批试点单位
达县南外镇政府
达县公安局百节派出所
达县百节镇三牌村
达县南外镇叶家湾社区
达县南外镇教育花园
达县杨柳园区中青家居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