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级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根据2013年度全省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的统一部署及《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3年度行政执法资格统一考的通知》(达市府办函〔2013〕240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3年度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在编拟从事行政执法工作尚未取得行政执法资格,受委托尚未取得委托行政执法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或者申领的IC卡行政执法证件已经连续年审三年合格的执法人员。主要包括以下人员:
(一)行政执法机关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
(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事业组织在编在岗人员。
(三)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受行政机关委托执法的事业组织的在编在岗人员。
(四)已经领取新式四川省IC卡行政执法证并连续三年年审合格的执法人员。
不实际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内勤管理人员和后勤服务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合同工、临时工、工勤人员一律不得报考。各单位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务必做好本单位参考人员的资格初审工作。
二、考试内容及辅导培训
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包括通用法律知识考试和专业法律知识考试。
(一)考试内容:1.通用法律知识。行政执法人员从事执法活动中必须掌握的法律基础知识,包括宪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国家赔偿法、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通用法律法规知识,以及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等纲领性文件内容。2.专业法律知识。专业法律知识考试内容为行政执法人员从事部门执法活动应掌握的各行政管理领域的专业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具体内容由各执法单位确定。
(二)辅导培训:通用法律知识考试教材为省政府法制办统一编印的《四川省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教材》。集中辅导培训由各地各部门自行组织,纳入行政执法人员年度定期培训考核。
三、考试组织方式
行政执法资格通用法律知识考试考务工作由市政府法制办具体组织实施。按照省政府对全省行政执法人员统一培训教材、统一考试题库、统一颁发证件的“三统一”要求,考试采用标准化命题,机读卡答卷判卷,题型为判断、单项选择、多项选择。
(一)考试报名。区级各行政执法部门的参考人员,按要求填写《达州市达川区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参考人员信息登记表》,提交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两张,于2013年11月3日前到区政府法制办报名,逾期不再受理。受委托执法人员报名由委托机关负责报名。
各部门原代管的经开区管委会的行政执法人员在市法制办报名参考,不纳入我区报名范围。
行政执法部门向区法制办报送通用法律知识考试参考人员信息登记表册时,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考务费标准,向当地政府法制办统一交付考务费30元/人,考试教辅材料费用40元/人,各参考人员自愿订阅。
(二)考场设置。通用法律知识考试在市政府法制办设置的主考场参加考试(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考试时间。根据市政府法制办的安排,本次通用法律知识考试时间暂定在2013年11月下旬(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专业法律知识考试时间由各单位自行确定,但应于2013年12月6日前结束。
(四)考试纪律。本次通用法律知识考试一律为闭卷考试。考试纪律参照全国成人高考的考纪规定执行。
四、考试成绩及资格认证
考试结束后,省政府法制办将委托专业机构对参考人员的通用法律知识考试的答题卡统一进行微机评卷,并进入执法人员信息档案管理软件。凡通用法律知识考试和专业法律知识考试成绩合格者,确认行政执法资格,方可申办IC卡行政执法证、行政执法委托证、进行IC卡第四次年审。证件颁发后,在全省政府法制信息网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对不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或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一律不得确认行政执法资格,一律不得申领行政执法证件,一律不得进行IC卡行政执法证件第四次年审,一律不得上岗执法。
五、组织领导
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及行政执法资格认证工作是增强行政执法人员素质的有效方式,也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工作量大,标准要求高。各地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把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考试作为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素质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好,把考前集中辅导培训作为完成省政府要求行政执法人员不少于7天法律知识培训的重要工作举措,切实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行政执法单位开展此项工作涉及的具体问题,请与区政府法制办公室联系。
联 系 人:谭 微
联系电话:0818-5139968
邮 箱:dzdxfzj@163.com
附件:达州市达川区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参考人员信息登记表
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