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来源: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2014-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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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网站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窗口作用,现就进一步加强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更新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政府网站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政府门户网站是我区外宣工作的一个重要阵地,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充分发挥服务群众职能、提高我区对外知名度和影响力、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窗口。近年来,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也存在个别乡镇和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进展缓慢、信息更新不及时等问题。各单位一定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紧密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及时更新相关内容。

二、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发布和更新的具体要求

(一)强化领导,落实人员。在门户网站上发布政府信息是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的一项法定工作,必须明确分管领导和指定专人负责信息资源的发布和审核工作,各分管领导要切实了解和把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尚未按要求落实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的乡镇和部门,要迅速建立健全工作机构,明确一名同志具体分管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并于7月31日前将工作人员姓名和联系方式报区政府信息公开办(联系电话:5123806)。

(二)注重时效,及时更新。各单位要对照《达川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查漏补缺,及时发布行政审批信息、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保障性住房、食品安全、环境保护、招投标、安全生产事故、征地拆迁、价格和收费等10个方面的政府信息。按照“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要求,规范性文件一般应在纸质公文印发后3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事关民生的重要政务活动信息一般应在活动结束后24小时内上网公开,确保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对公众所关注的工作重点、政策焦点、社会热点等专题,要做到及时更新。同时,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要及时更新本单位机构名称、领导班子成员信息。

(三)严格审定,安全保密。各单位在制作或获取政府信息时要明确公开属性,对确定为不予公开的信息应注明理由,在草拟公文、制订会议和政务活动方案时即对公开属性予以明确。进一步完善承办人员初审、承办部门负责人审核、单位负责人审发的政府信息公开“三审”制度,严格执行登记备案制度,未经审查和批准不得对外发布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公开前应与相关行政机关沟通确认,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

三、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平稳高效运行

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是政府门户网站,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工作,严格按照每月更新信息数量不少于10条的规定,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对领导不重视、工作不主动导致网站信息内容陈旧、在线答复网民迟缓等造成负面影响的,每月不能按时完成信息发布数量的单位,区政府信息办公室将会同区政府督查室进行通报批评,后果严重的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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