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石府发〔2021〕192号
各村(社区)、部门(单位):
按照市委、区委对 2021 年度“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进行集中整治要求,为扎实做好“场镇和公路沿线灰尘大”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强力推动环境空气质量和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全面提升群众满意度,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 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市 委四届十次全会和区二届六次党代会精神,全力聚焦“成渝地区 双城经济圈北翼高质量发展先行示范区”发展定位,紧紧围绕中 央乡村振兴战略重大决策部署和《四川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 行动实施方案》,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聚焦农民 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急切解决的难题,助力建设美丽幸福达 川,为实现两个定位,奋力争创全省经济副中心排头兵打下坚实 基础。
二、目标任务
按照“统筹协调、部门联动、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坚持全面推进、标本兼治的工作思路,着力解决场镇和公路沿线 灰尘大问题,推进环境空气质量和人居环境持续改善。
三、整治范围
全镇39个村(社区)行政辖区。
四、整治任务
(一)场镇扬尘整治
1.强化街道路面修复。加大场镇街道路面养护管理力度,及 时修复破损路面,对场镇主要街路裸土地面和道路实施硬化、绿 化。
责任单位:社区管理中心
2.强化街道清扫保洁。加大场镇街道、人行道、绿化带分类 保洁和冲洗频率,鼓励开展机械化清扫作业,提高场镇扬尘精细化管理水平。污染严重路段或遇有环境恶劣天气,增加机械冲洗、道路洒水频次,确保道路无积泥积尘现象。
责任单位:社区管理中心
3.强化施工工地扬尘管控。督促建筑施工单位全面落实“六 必须、六不准”防治措施,严格查处建筑工地扬尘污染违法行为。8月,邀请辖区建筑施工工地100米范围内的村(居)民10位,对工地扬尘治理成效按照“好”、“中”、“差”的标准进行评 估。
责任单位: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办
4.强化房屋拆迁扬尘管控。及时清除场镇道路两边房屋拆除 工程遗留的建筑垃圾,对裸露地实施临时绿化或者覆盖等防尘降 尘措施。
责任单位: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办
5.强化房屋(门市)装修扬尘管控。全面落实打围、降尘措
施,及时清理建筑垃圾,建材物料覆盖率达到 100%。
责任单位:社区管理中心
6.强化渣土和脏车管控。严格查处工地渣土运输车辆落实 “一不准进、三不准出”(“一不准进”未纳入市城管局渣土运输公 司名录的公司渣土车辆不得进入场镇和公路沿线,“三不准 出”是指超载、未完全遮盖、未冲洗干净车轮和车身的车辆,坚决不准驶出工地)。同时加强公路沿线超载超限车辆的巡逻管控力度。
责任单位: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办、综合执法办公室、派出所、运管站、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
(二)公路扬尘整治
1.强化夜间集中整治。统筹调度执法力量,不定期开展夜间 渣土运输车辆集中整治,坚决严查夜间工地乱象和运输车辆污染 问题,严处夜间偷拉私运、擅自开工建设造成扬尘污染的违法行 为。
责任单位:社区管理中心、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办、综合执法办公室、派出所、运管站
2.强化公路路面清扫保洁。明确各路段清扫保洁责任人,落 实专职清扫保洁队伍,加大清扫保洁频次,做到路面、路尖无积 尘。
责任单位:社区管理中心、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
3.强化公路附属设施保洁。加大道路两边大波形防护栏、隔 离栏、界牌等公路附属设施日常保洁力度,保持干净无污垢。定期清除路边、人行道堆积的建渣、弃土等杂物。
责任单位:社区管理中心、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
4.强化公路破损路面修复。加大公路日常养护管理力度,明确各路段维护责任人员,建立和完善巡检制度,及时修复破损路面。
责任单位:社区管理中心、综合执法办公室
5.强化公路施工扬尘治理。道路施工全面落实“六必须、六 不准”扬尘防尘措施,严格查处道路施工等“线性工程”扬尘污染 违法行为。及时完善道路分类保洁及冲洗作业标准,加强道路机 械化作业,提高冲洗率。
责任单位:社区管理中心、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
6.强化定点检查和流动巡查。严格管控上路行驶的渣土车、 商砼车、垃圾清运车、散装货物车等运输车辆,对各类运输车辆 未密闭运输、超载超冒、带泥上路、抛洒遗漏等违规行为进行严 查严处。
责任单位: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办、综合执法办公室、派出所、运管站、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
7.强化洗车场点的清洗工作。落实辖区脏车入城洗车劝导、 冲洗责任,重点加强对车身外表有污迹、灰尘和泥土,车顶有积 尘,轮胎、挡板、底盘沾(带)泥土各类车辆清洗劝导和巡查力 度。同时加强公路沿线洗车点对脏车的清洗力度。
责任单位:社区管理中心、综合执法办公室、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1年3月10日—4月30日)
镇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务必结合工作实际,加大工作力度,细化工作方案,落实工作举措,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及时安排部署工作,按照时间节点稳步推进。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1年5月1日—10月30日)
镇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严格按照专项整治方案,履行好监 督、管理、执法职能,把整治目标任务分解到岗位、落实到人头, 确保场镇、公路扬尘污染真正取得成效。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1年11月1日—12月31日)
由区委目标绩效办、区五治办对场镇、公路沿线扬尘治理推 进情况进行初步验收。同时开展“回头看”活动,健全完善相关工 作制度,优化长效工作机制,巩固专项治理成效,转入常态长效 管理。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社区)要进一步提高场镇、公路沿线灰尘大治理工作重要性、艰巨性、必要性的认识,把扬尘治理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乡村振兴战略重要内容来抓,作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一项关键性工作来抓,作为一项惠及人民群众的民 生工程来抓,形成由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 负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机制建设。责任部门(单位)要针对存在的具体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研判,合理制定整改方案、明确建设任务,确保建设整改任务顺利推进。充分发挥监督舆论导向作用,通过会议、标语、宣传栏、广播等形式积极宣传场镇和公路沿线扬尘治理工作。财政所负责保障“场镇和公路沿线灰尘大”整治工作经费预算,加强扬尘治理基础设施建设,优化扬尘治理装备配置,确保整治工作有力有序地整体推进。
(三)强化督查督办。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要加大对集中整治行动的督查督办频次和力度,原则上每月通报一次,同时采取现场督办、限期整改、跟踪督办、通报批评、追究责任等方式促进工作落实。对工作不力,行动迟缓、效果不佳的村(社区)和单位(部门),按照《达州市达川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办法》,从严追究责任。
附件:达州市达川区石桥镇“场镇和公路沿线灰尘大”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达州市达川区石桥镇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