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相关部门:
《达川区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5月18日
达川区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工作方案
电梯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电梯安全涉及民生问题,日益引起全社会的极大关注。但是,由于目前部分电梯管理责任主体不明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渠道不畅通以及老旧电梯数量逐步增多等原因,电梯困人、突发故障等情况时有发生,电梯安全水平与人民群众日益提高的安全稳定运行的需求还有较大差距。为切实加强电梯安全监管,提高电梯运行质量,保障电梯安全运行,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开展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的工作部署,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现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紧紧围绕“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即落实管理机构、落实责任人员、落实规章制度,设备有使用证、作业人员有上岗证,对设备依法按期检验,制定特种设备应急预案),加强电梯隐患排查治理,集中整治在用电梯存在的安全隐患,全力防范各类电梯事故发生,为“全面推进三大战略、实现五区目标”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排查和集中整治,全面掌握在用电梯安全状况,着力推动“三无”电梯以及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等“老大难”问题的综合治理,消除事故隐患和风险,预防和减少电梯事故,降低电梯故障率,让群众安全乘梯、放心乘梯。推动建立维修资金简便使用、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电梯安全责任保险等机制,逐步形成“企业全面负责、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合监管、检验技术把关、社会广泛参与”的多元共治格局。
三、组织领导
为强化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的组织领导工作,区政府决定成立达川区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件),统筹协调部署全区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相关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质监局,由王玉成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综合协调、督促指导全区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有关工作。
四、工作内容
(一)全面开展电梯安全隐患大排查。结合电梯定期检验、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群众举报投诉等情况,以对使用年限达十五年以上、使用条件较差,以及多次被投诉的电梯为重点,对全区在用电梯开展一次隐患大排查。对存在隐患和风险的电梯进行逐台建档,逐台评估安全风险,逐台制定整治方案,督促使用单位消除风险和隐患。(责任单位:区质监局、各有关乡镇、街道办、社区)
(二)重点整治“三无”电梯。对无物管、无维保、无维修资金的“三无”电梯,按规定报告区政府,联合有关部门,挂牌督办。(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质监局)
(三)推进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对使用年限超过十五年以上的老旧电梯,结合定期检验,开展风险评估,向产权单位和物业公司提出维修、改造、更新的建议,督促使用单位消除安全风险。(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质监局、区安监局)
(四)推进电梯安全责任保险,提高电梯事故赔付能力。在全区为范围内推行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制度,逐步建立利用商业保险做好电梯事故处理工作的管理机制,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责任单位:区质监局)
(五)加强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公众监督。通过各类媒体大力宣传电梯安全乘用知识、电梯安全监察和检验工作情况、大会战排查和解决的隐患等,发挥社会监督机制。(责任单位:区文广局、区质监局)
五、工作进度
(一)第一阶段(2015年5月15日前)制定方案,宣传动员
结合达川区实际制定工作方案,落实人员和经费,成立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领导小组,集中部署大会战工作。利用新闻媒体、召开相关会议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动员,大力宣传电梯大会战的目的意义,动员电梯使用、电梯维保、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街道办事处以及涉及电梯使用的个别乡镇等相关单位积极参加大会战工作。
(二)第二阶段(2015年5月16日至6月30日)自查自纠,消除隐患
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要按照整治方案的要求,逐台逐项进行检查落实,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并做好整改记录,待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将自查自纠情况按“一梯一表”的要求,及时报送达川区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室),联系人:黄训柏,联系电话:0818-5329991。
(三)第三阶段(2015年7月1日至9月30日)分类建档,重点督查
在电梯使用管理和维保单位逐台自查的基础上,以使用时间长(15年以上)、使用强度大(宾馆、车站、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配置水平低(回迁房、保障房等)、管理力量弱(无物管、无维保、无维修资金)以及自查发现问题尚未完成整改的、群众投诉举报的、制造单位报告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电梯为重点,组织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结合电梯定期检验等工作,对我区在用电梯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对自查问题尚未整改的、投诉举报属实或制造单位报告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在用电梯,质监部门要责令使用管理和维保单位进行针对性整改。对“问题”电梯要督促电梯使用管理和维保单位逐台建档,逐台制定整改方案,尽快完成整改,消除事故隐患。并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四)第四阶段(2015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挂牌督办,集中攻坚
对前期建档还未完成整改的电梯,采取综合治理的措施,集中攻坚,力争完成整治工作。一是对于存在严重事故隐患、仍无法落实整改的电梯,要依法予以封停,同时书面报告区政府,提请作为重大隐患挂牌督办。二是对于“三无电梯”,报请区政府,发挥乡镇(街道办事处)作用,协调有关部门解决,重点落实电梯使用管理责任单位、落实维保单位、落实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筹措。三是积极推动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工作,对已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房屋,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后期筹措机制。
(五)第五阶段(2015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总结经验,完善机制
认真总结大会战中好的经验和存在问题,建立和完善电梯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
六、职责分工
(一)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对在用电梯使用状况开展调查摸底;结合电梯使用管理和维保单位自查及电梯检验情况,负责对电梯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对投诉举报属实或制造单位报告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电梯,责令使用管理和维保单位进行针对性排查和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风险,责令使用管理和维保单位进行落实整改,对不依法整改的,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负责督促指导电梯使用单位建立健全电梯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积极探索推动建立电梯安全责任保险。
(二)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牵头负责对电梯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协助区级相关部门予以解决。
(三)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负责督促开发商对新安装电梯履行告知手续;积极推动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工作,落实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筹措,确保维修资金简便使用。
(四)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会同区质监局及时协调解决电梯大会战中存在的问题;对区质监局责令电梯使用单位整改的隐患问题,督促使用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督促电梯使用单位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五)区文广局:协助区质监局大力宣传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工作,提高社会公众参与意识,发挥社会监督。
(六)电梯使用单位:负责对照《电梯自查记录表》内容,对在用电梯逐台进行隐患和风险排查,对发现的问题逐台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消除隐患和风险,准确统计15年以上电梯台数。负责对自查自纠情况按“一梯一表”的要求及时报送达川区电梯大会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电梯维保单位:负责协助电梯使用单位开展自查自纠,督促电梯制造单位对所制造电梯的安全运行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对电梯使用、维护保养和自查自纠工作提供技术帮助和指导;负责按照《电梯使用管理与日常维护保养规则》的要求,对所维保的电梯逐台进行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电梯逐台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检查情况与使用单位自查情况汇总后,填写《使用和维护养单位自查情况汇总表》,及时报送达川区电梯大会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结合定期检验开展风险评估,向产权单位或物业公司提出维修、改造、更新的建议。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电梯安全问题备受公众与媒体关注,保障电梯安全关系百姓安全、社会和谐与稳定,是一项民生工程,各单位要充分认清形势,高度重视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在人员、资金等方面提供有效保障;及时分析研究大会战工作,协调解决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推进工作扎实开展。
(二)依法治理,从严查处。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责任,严厉查处超期未检、带病运行和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的电梯投入使用。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严格依法处理到位,保持执法打压的高压态势,对电梯存在严重安全隐患需要停用的,坚决依法责令停用。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加大对大会战工作的宣传力度,组织好“电梯安全周”等集中宣传活动,让群众了解和掌握电梯安全常识,提高电梯安全乘用水平。及时向社会公布电梯安全状况,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推动存在问题的解决。促进全社会关心、关注电梯安全,营造“电梯安全、你我有责”和“安全乘梯、文明乘梯”的良好社会氛围。同时,积极宣传大会战取得的成绩和进展,营造“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
(四)及时报送相关信息。按照《达州市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工作方案》的要求,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报送开展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工作情况和相关信息。
附件:1.达州市达川区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电梯自查记录表(样式)
3.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自查记录表
4.使用和维护保养单位自查情况汇总表
5.电梯大会战信息统计表(第一阶段2015年5月15日前)
6.电梯大会战信息统计表(第二阶段2015年5月16日至6月30日)
7.电梯大会战信息统计表(第三阶段2015年7月1日至9月30日)
8.电梯大会战信息统计表(第四阶段2015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