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
现将《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2015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30日
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
2015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区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一年。全区依法行政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省委十届四次、五次全会、市委三届八次全会和区委一届一次、二次、三次全会精神,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牢牢把握法治在推动改革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的引领和规范作用。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意见》(川府发〔2015〕1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人民政府2015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的通知》(川办发〔2015〕11号)、《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人民政府2015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的通知》(达市府办〔2015〕15号)、《中共达州市达川区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省委十届五次全会和市委三届八次全会精神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区的决定》(达川委发〔2015〕2号)和《达州市达川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达州市达川区依法治区“十大行动”总体方案>的通知》(达川法治组〔2015〕1号)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2015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
一、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一)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严格落实《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达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把部门论证、公众参与、民主协商、专家论证、专业机构测评、成本效益分析、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必经程序。落实《四川省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建立健全合法性审查制度,未经合法性审查、经审查不合法或未按照合法性审查意见整改完善的行政决策事项,不得提请区人民政府审议或提交部门、乡镇(街道)办公会议研究。对有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组织听证。风险评估和听证结果应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未经风险评估和听证的,一律不得作出决策。制定《达州市达川区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办法》,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法制办、区监察局、其他区级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二)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所有规范性文件都要由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政府常务会议或部门、乡镇(街道)办公会议讨论。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对内容违法或不适当的要切实督促整改或依法予以撤销。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和定期清理及有效期制度,结合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和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及时对我区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责任单位:区政府法制办、其他区级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二、探索推进“三张清单”
(三)建立清单管理制度。推进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管理,统一规范区级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在2015年3月31日前公布全区行政许可目录。规范前置审批事项和中介服务事项,加强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围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清理优化行政权力事项,在2015年年底前编制并公布行政权力清单,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探索建立政府责任清单制度,明确部门职责边界,实现机构、职能、权限、责任法定化,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进一步简政放权、简化程序、优化流程、创新服务,提高投资便利化程度,不断完善投资环境。〔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法制办、区政务服务中心、其他区级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三、改进行政执法工作
(四)深入推进执法体制改革。按照省政府、市政府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工作意见,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区政府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工作意见,推进综合执法,合理配置执法力量,大幅减少区级政府执法队伍种类。探索建立区人民政府专门行政执法监督队伍。〔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法制办、区委编办、其他区级部门〕
(五)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将2015年确定为行政执法标准年,进一步落实《四川省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规定》,在2015年4月30日前清理并公布行政执法裁量标准,推行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严格落实重大行政执法行为法制审核备案制度。严格行政执法程序,细化执法流程,实现立案、调查、决定、执行等环节相对分离。利用执法办案信息系统,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确保所有执法工作有据可查。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财政经费保障制度,严格执行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和罚没物品依法处理规定,杜绝执法经费、执法人员福利待遇与罚没收入直接或变相挂钩。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信息共享,2015年6月30日前实现“两法衔接”信息平台与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对接,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开展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扎实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加强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职情况的监察,严肃查处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违纪违法行为。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行政执法监督和群众举报投诉渠道,解决乱立章法、以言代法、越权执法等有法不依、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加大宣传力度,推进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贯彻实施。2015年区政府组织对《四川省内部审计条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推动内部审计制度的落实。〔责任单位:区政府法制办、区监察局、区审计局、区检察院、其他区级部门〕
(六)严格行政执法资格审查。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资格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把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关,拟上岗行政执法人员未经培训或虽经培训但考试不合格的,不予颁发行政执法证件。符合换证条件行政执法人员未经培训或虽经培训但考试不合格的,不予换发行政执法证件,并建议所在单位将其调离执法岗位。〔责任单位:区政府法制办〕
四、加强突出问题整改
(七)深入开展依法行政突出问题承诺整改工作。向社会公众征集区政府及其部门在推进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从中筛选30件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面普遍关心、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逐一明确整改部门和整改时限,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责任单位:区政府法制办、其他区级部门〕
五、深入推进政务公开
(八)制定落实深化政务公开具体措施。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落实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推进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及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全面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探索推进行政执法流程网上运行和行政执法文书制作电子化。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推进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管理,将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主动适应形势需要,切实加强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应用。〔责任单位: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区政府法制办、其他区级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六、提升复议应诉能力
(九)切实加强复议应诉能力建设。探索建立区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进一步畅通复议渠道,优化审理方式,提高行政复议公信力。全区行政机关要认真学习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贯彻落实《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做好行政应诉相关工作的实施意见》(达川府发〔2015〕7号)要求,不得干预、阻碍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自觉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严格履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真办理回复司法建议。抓紧培养选拔和充实调整思想素质好、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熟悉行政工作的人员从事复议、应诉工作。〔责任单位:区政府法制办、区委编办、其他区级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七、全面开展示范创建
(十)切实加强示范单位创建工作。落实省政府、市政府示范创建要求,统筹开展依法治理示范创建工作。今年,拟确定和培育区环保局、区商务局、区安监局、区审计局、区烟草专卖局、赵家镇、石板镇、渡市镇、东兴乡、草兴乡为区级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创建单位,区林业局、赵家镇要积极争创市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通过以点带面,形成示范先行、典型推动、整体推进的依法行政工作局面,为2016年至2018年分期评选“推进依法行政先进单位”打下基础。区政府法制办要做好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工作。〔责任单位:区政府法制办、区级主要行政执法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八、落实依法行政责任
(十一)实行依法行政责任制。区人民政府与区级主要行政执法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签订《依法行政责任书》,明确目标任务、责任主体、完成时限。区政府法制办要会同区政府督查室对《依法行政责任书》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日常和年终督促检查,检查情况作为年终目标绩效管理的依据。〔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法制办、区政府督查室、区级主要行政执法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九、建立法律顾问制度
(十二)推进法律顾问制度普遍建立。按照省政府、市政府关于健全和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工作要求,推进区级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逐步提高全区政府法律顾问的覆盖面,建立健全以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法制办、区委编办、其他区级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十、提高法治工作能力
(十三)加强依法行政队伍建设。认真落实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部门办公会学法制度,实现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组织开展依法行政专题培训讲座,提高新形势下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要重视区政府及区级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使机构、人员与法治政府建设的繁重任务相适应,切实发挥法制机构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作用。〔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法制办、区委编办、其他区级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