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5-2017年“米城”大米发展的实施意见
来源: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2015-03-02
点击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

“米城”大米是我区获得的国家地理标志保护农产品之一,为进一步抓好“米城”大米开发,突出“米城”大米品牌效应,提升“米城”大米产品的社会知名度,现提出2015-2017年“米城”大米发展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市场为导向,以确保粮食安全、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突出效益优先原则,加强组织化管理和产业化经营,加强新技术、新品种推广应用,切实推进“米城”大米优质稻产业布局区域化、种植规模化、生产标准化、加工现代化、做强龙头、做大品牌,着力推进“米城”大米产业发展。

(二)目标任务。到2017年,全区建成“米城”大米优质稻生产基地5万亩,基地内良种覆盖率达到100%,病虫统防统治率达100%,平均亩产达550kg以上,优质稻总产达到2.75万吨以上。生产基地基础设施健全,排灌渠系完善,防涝灌溉保证率达到90%以上。加工企业收购优质稻达到1.67万吨以上,加工“米城”大米1万吨以上;健全营销网络,做强“米城”大米品牌,努力把“米城”大米打造成竞争力强、市场占有率高、影响范围广的知名品牌。

二、主要工作举措

(一)抓好生产基地建设

1.优化区域布局。以米城乡为核心区,在堡子、虎让、赵固、洛车、永进、香隆、江阳等13个乡镇中海拔600米以上适宜种植“米城”大米优质稻的村组进行合理布局,确保“米城”大米种植基地逐步达到5万亩以上。从2015年起,在米城乡王家坪、福盛、尖山庙、吴家营、大沟村,堡子镇郭家坪、山坪、盛家坪、松树店、烟灯、长垭村共11个村逐步建立4000亩标准化示范区,种植经区农业部门试验筛选的稻米品质达国颁一、二级以上的优质稻品种,逐步打造绿色、有机农产品精品品牌;在堡子、米城的其余规划村组和虎让、大堰、赵固、桥湾、石桥、香隆、沿河、道让、永进、洛车、江阳11个乡镇海拔600米以上的村组种植经区农业部门试验筛选的国颁三级以上优质稻,打造无公害农产品品牌。

2.集成推广先进栽培技术。加强技术的集成与配套,实现良田良制、良种良法、农机农艺的有机结合。严格按照《达川区优质稻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进行生产。从2015年起,以推广经区农业部门试验筛选的国标三级以上优质米品种为主、适当搭配其他优质稻品种进行规模化种植,大力开展水稻高产创建;推广应用全程机械化技术,培育发展耕种收专业服务队伍,广泛开展机耕、机插、机防、机收服务;抓好收获、晾晒和储藏;加强乡镇产地准出检测,落实辖区生产记录、产地证明指导,做到合格产品出产地、产品质量可追溯。

(二)强化基础设施建设

整合农业、扶贫移民、水务、以工代赈、国土、交通等涉农项目资金,大力支持种植区基础设施建设;相关部门要对核心区、示范区和种植区的基础设施进行实地调查,分年度、分片、分步整治维修种植区域山坪塘、灌溉渠道,新修(维修)机耕道及田间生产道路、调整田型、新建提灌站等。到2017全面完成“米城”大米产业基地的基础设施建设,形成三网(田网、路网、渠网)健全、灌排方便、旱涝保收的新格局。

(三)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引进或培育1-2家有意愿、有实力的加工企业,扶持其做大做强。各种植基地乡镇要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积极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培育规模化、专业化的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和种植专业合作社,提高规模经营水平;支持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农村实用人才和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以及农业科技人员,外出务工农民、个体工商户、农村经纪人等返乡从事“米城”大米开发;逐步完善农资配送、农机耕作、病虫防治、示范推广和市场营销等社会化服务体系,做好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引导龙头加工企业完善“公司+基地+农户”、“公司+农户”、“公司+合作社+农户”等利益联结机,实行订单生产和收购。

(四)加强品牌建设

一是区工商、质监、食药等部门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农产品品牌和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区工商、食药、商务、供销等部门要对“米城”大米商标和“米城”大米地理标志专题研究,切实有效地保护好商标和地理标志的使用并让其发挥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是区农业、扶贫移民、水务、以工代赈、工商、质监等部门要加强协作,大力加强“米城”大米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大力开展品牌宣传活动,增强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的品牌意识,运用现代营销理念加快实施品牌管理工作;区级相关部门积极为“米城”大米生产经营者提供及时、有效的市场信息,创造有利条件吸引资金、技术和人才。

三是区农业、质监等部门要协助和指导生产和加工企业创建绿色农产品、有机农产品品牌;支持和鼓励生产和加工企业通过参加农博会、展销会和电视等平台,加强“米城”大米品牌宣传,突出其品牌效应。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以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区委、区政府、区政协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区委办、区政府办以及区农业、财政、粮食、扶贫移民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米城”大米优质稻开发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指挥部,由区政协分管领导任指挥长、区农业局局长任副指挥长,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乡镇党政、区农业局直属相关单位、加工企业等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和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局,区农业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具体工作;指挥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米城”大米发展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协调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共同推进;协调生产基地乡镇党委政府做好宣传发动、农民参与和土地流转工作;加强督促检查和工作绩效考评。

(二)明确工作职责

区农业局负责牵头抓总工作,制定优质稻发展规划,组织技术培训与指导,实施高产创建、新品种试验筛选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产品宣传、龙头企业引进和各项补贴政策兑现等工作;协助加工企业与优质稻生产基地村组、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和农户签订合同,及时组织收购;引导加工企业实现“农超”对接;加大品牌打造力度,做大做强“米城”大米品牌。区财政负责相关资金筹集并按时拨付。区农业、农发办、水务、扶贫移民、国土、以工代赈等部门抓好种植区的田型调整,塘、沟、渠、路规划和建设。区工商、质监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市场管理。新闻媒体积极为“米城”大米优质稻产业发展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区政策性农业保险部门搞好水稻种植保险和受灾理赔。商业银行在信贷方面给予加工企业大力支持。各相关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乡镇产业发展第一责任人,明确分管领导具体抓好种植面积的落实,搞好宣传发动、组织群众按季节生产。

(三)强化政策扶持

区政府每年安排预算“米城”大米开发专项资金500万元以上,用于优质稻种子补贴和新品种试验示范筛选、技术培训、高产攻关、新农机具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病虫监测预警与防控、粮经复合种植等工作经费,加工龙头企业、种植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种植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企业品牌打造、市场拓展及贷款贴息等。每年整合区农业、扶贫移民、水务、以工代赈、国土等涉农项目资金1000万元以上,用于整治山坪塘、整修灌溉渠道、新修(整修)机耕道及田间生产道路、新建提灌站、田型调整、地力配肥等。

(四)强化绩效考评

把“米城”大米产业发展纳入相关乡镇、区级相关部门单项目标考核内容。各相关乡镇和区级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细化方案、增添措施,把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区委目督办、区政府督查室要加强工作督查,促进各项工作措施和补贴政策的落实。对工作突出、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效果不好,甚至影响工作推动的相关乡镇、部门和个人将进行通报批评。

 

附件:1.达州市达川区“米城”大米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达州市达川区“米城”大米种植乡镇海拔500米以上村及稻田面积统计表

3.达州市达川区2015-2017年“米城”大米生产基地发展规划表

4.达州市达川区2015-2017年“米城”大米收购加工规划表

5.达州市达川区2015-2017年“米城”大米开发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表

 

 

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2日

 

 

附件1

达州市达川区“米城”大米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向建平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李晓华    区委常委、总工会主席

杨  勇    区政府副区长

胡  清    区政协副主席

成  员:吕  伟    区委办公室机关党委书记

王世忠    区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外侨办主任

杜权述    区农业局局长

吴传明    区委农办主任

王玉国    区财政局局长

程  鹏    区水务局局长

王玉成    区质监局局长

杨胜东    区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局长

秦孝忠    区以工代赈办主任

彭良刚    区粮食局局长

罗  君    区国土资源分局局长

李  丹    区工商局局长

马朝胜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刘晓梅    区农发办主任

朱  静    区农业局副局长

方传茂    区种子管理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指挥部,由区政协副主席胡清任指挥长、区农业局局长杜权述任副指挥长,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乡镇党政、区农业局直属相关单位、加工企业等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和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局,区农业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