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川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2015-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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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

《达川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1日

 

 

达川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

 

根据《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国土资办发〔2015〕3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全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可操作性,推进新型城镇化和生态文明建设,制定本方案。

一、依据和目的

(一)调整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贯彻落实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的根本要求。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一系列会议,对严格土地管理特别是加强土地规划管控、坚守耕地保护红线、划定城市开发边界和生态保护红线、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等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落实这些要求,必须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加快永久基本农田、城市开发边界和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强化规划管控、严格用途管制。

(二)调整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适应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客观需要。新型城镇化是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重大发展战略,保障城乡建设合理用地需求是当务之急。但规划实施过程中与社会经济发展不适应的矛盾日益凸显,突出表现在近两年来规划局部调整次数和频率不断上升。通过调整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以弥补以往规划的不足,促进城镇化转型发展。

(三)调整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加快建设法治国土的客观要求。此次规划调整完善工作重点是依据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增加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结合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划定耕地保护红线;优化建设用地布局,满足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要求。规划调整完善后,将严格执行,城镇化建设和重大项目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避让基本农田,这将彻底改变以往以项目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局面,切实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管控作用。

二、总体思路

坚持保护优先、节约集约,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上下协调、有序推进的基本原则,依据土地调查和规划中期评估结果,重点调整完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进一步强化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合理确定建设用地规模,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

三、主要任务

(一)配合市国土资源局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开展规划中期评估,研究和分析规划期内(2006-2013年)规划实施情况,进一步摸清状况、分析趋势、找准问题、查明原因、提出措施,为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提供依据。

(二)合理调整规划目标和控制指标。省级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原则上保持不变,以2013年变更调查数据和土地利用规划安排建设用地增加量的剩余量为基础,综合考虑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规划剩余空间情况,统筹安排建设用地规模和布局;重点调整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落实实有耕地面积基本稳定、耕地质量不下降的要求。

(三)优化土地利用空间布局。重点做好基本农田和建设用地布局的调整优化。基本农田布局保持现有布局基本稳定,要严格按照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的要求,将核定的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及时落地到户、上图入库,重点是将城镇周边、交通沿线现有易被占用的优质耕地优先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将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优先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用地布局的调整,应体现区域协调发展、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战略要求。

(四)推进“三线”划定。规划调整完善工作要与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相互结合,优先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以允许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为基础合理确定城市开发边界。

(五)同步更新规划数据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过程中,要同步更新规划数据库,重点更新规划用途层和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层,做到图、数、实地一致,保持土地规划数据库的准确性和现势性。

四、注重实效,做好规划衔接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要按照突出重点、远近结合的要求,明确规划调整完善的目标任务,着重做好耕地和基本农田调整、建设用地结构布局优化、合理划定耕地保护红线、城市扩展边界、生态保护红线等工作,解决影响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和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规划调整完善工作要加强与“十三五”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编制相衔接,主动做好与城市规划、村镇规划、交通规划、水利规划、生态环境建设规划的协调衔接,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五、组织保障

为确保全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开展顺利,区政府成立了达川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政府常务副区长李敏同志兼任,副组长由区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余华君同志兼任,其他相关区级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国土资源分局,由区国土资源分局局长罗君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提供相关数据,参与调整方案研究。领导小组负责对规划调整完善的工作方案、调整方案等进行审定,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六、进度安排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是个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要将其作为2015年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国土资源分局要认真落实相关股室、直属单位和管理所工作职责,明确专人负责,倒排工期,扎实有序推进,确保按时保质完成目标任务。具体安排如下:2015年3月底前,配合市国土资源局完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2015年6月底前,在国土资源部同意省级调整方案后,全面开展规划调整完善工作;2015年7月中旬前,形成区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报区政府同意后上报市国土资源局;2015年年底前,全面完成规划调整完善工作;2016年上半年,完成土地规划数据库更新工作。

 

附件:达川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领导小组成

员名单

 

附件

 

达川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李  敏  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余华君  区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

成  员:罗  君  区国土资源分局局长

王玉国  区财政局局长

柏战海  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贺成忠  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

马朝胜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杜权述  区农业局局长

李尚锋  区旅游局局长

王道正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段善国  区环境保护局长

程  鹏  区水务局局长

刘碧和  区林业局局长

任  洪  区畜牧食品局局长

吴传明  区农办主任

赵中华  区统计局局长

黄可山  区国土资源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国土资源分局,罗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成员调整由各成员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完成后,领导小组及其成员自行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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