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和达州市达川区审计局关于《达川区2018年罐子镇金坛罐村整村推进建设工程竣工结算的通知》(达川审投通〔2019〕218号)安排,审计组对达川区罐子镇金坛罐村村民委员会组织实施的达川区2018年罐子镇金坛罐村整村推进建设工程竣工结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该项目经达州市达川区财政局、达州市达川区扶贫移民局等十个部门下达《关于调整2018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计划和建设通知》(达川财农〔2018〕86号)实施建设。达川区罐子镇金坛罐村村民委员会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施工队伍为四川省山烽建筑有限公司。合同金额1010000.00元,主要工程内容系金坛罐村堰塘整治、修建沟渠、社道硬化宽3.5米、厚0.2米道路长200.00米、硬化生产路7.6公里。于2018年9月开工,2019月1月完工,该工程送审竣工结算资料反映的建安工程费为1123276.50元。
(二)审计实施情况
此次审计根据达州市达川区罐子镇金坛罐村村民委员会提供的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现场签证单、竣工结算书等有关资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计核实。审计过程中,将审核资料与踏勘现场相结合,并采用分析性复核的审计方法,确保审计结果的准确性。
二、审计核实结果
该项目送审竣工结算资料反映的建安工程费为1123276.50元,经审计核实金额933671.67元,审减金额189604.83元,审减率1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