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来源: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2015-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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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

为扎实做好2015年秋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维护全区畜牧业生产安全、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将2015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从9月16日至10月30日集中45天时间统一开展秋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各单位要本着早安排、早行动、早落实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工作重点

全面完成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鸡新城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和监测任务,5种重大动物疫病群体免疫密度达到95%以上,免疫抗体合格率保持在70%以上;突出抓好布鲁氏菌病、狂犬病、小反刍兽疫、结核病防控,统筹做好炭疽、山羊痘、乙脑等其他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切实加强畜禽圈舍和周边环境消毒灭源,强化边境接壤地区和规模养殖场(户)动物防疫监管,严防外来疫传入。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街道办事处要按照 “五个必须”(必须召开会议,必须下发文件,必须签订工作责任书,必须严格督促检查,必须投入防控经费)要求,切实做好秋防工作的工作部署、组织发动、经费保障、督促检查、考核奖惩等各项工作;进一步强化村(居)民委员会、社区动物防疫工作责任,督促各村委村(居)民委员会、社区主动作为参与秋防工作,确保秋防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抓好防控措施落实

1.强化集中免疫,夯实防控基础。成立以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牵头、业务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与的动物防疫组织机构,实行“领导包片、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带路、防疫员免疫”的“整村推进”集中免疫模式,严格“五统一、五不漏、五到位”措施,全面完成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鸡新城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强制免疫,做到应免尽免。

2.强化消毒灭源,阻断传播途径。在秋季集中防疫期间,要严格按照“两统一、两集中、两规范”要求,组建消毒灭源队伍,在10月20~30日期间,开展一次集中消毒行动,做到消毒面达100%,确保消毒实效。同时督促畜禽养殖场、畜禽交易市场、定点屠宰场(点)、肉类加工企业、贩运等生产流通环节建立健全消毒灭源制度,完善消毒设施,开展定期消毒,并作好消毒记录。

3.强化疫病监测,妥善处置疫情。一要同步开展疫情普查,对规模养殖场(大户)、养殖小区、交易市场、屠宰厂(场、点)等要落实专职防疫员进行监测,散养户要定期巡查,确保疫情早发现、早报告、严处置。二要突出动物养殖、活畜禽市场交易等重点环节,进一步扩大范围、增加频次,准确掌握辖区内重点疫病分布和流行状况,科学研判疫病流行趋势、防控成效和疫情风险,及时化解疫情隐患;三要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队伍培训和演练,充实应急防疫物资储备,严格疫情报告和举报核查,坚持24小时应急值守,确保一旦发生疫情,能够早发现、快反应、严处置。

4.统筹兼顾,做好疫病防控。深入贯彻实施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牛羊布病要严格执行监测净化策略,进一步加大狂犬病免疫和监测扑杀工作力度,严格实施《家禽H7N9流感剔除计划》,推进实施小反刍兽疫消灭计划。切实加强实验室监测工作,对病原学监测阳性畜禽,要及时进行扑杀和无害化处理。同时,统筹做好仔猪腹泻、猪伪狂犬、炭疽、山羊痘、乙脑等动物疫病综合防控,确保人畜共患病及其它常见病、多发病稳定控制。

5.强化卫生监督,把好检疫关口。深入贯彻《四川省

(三)严格工作督查

秋防工作期间,区政府督查室和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要加强对工作的督导,深入防疫工作第一线,加强对薄弱环节和地区的督查督办。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通报,限期整改;对造成严重后果和重大损失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纪律和法律责任。

 

 

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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