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渡市镇关于印发《“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渡市镇
发布日期:2021-05-20
点击数:

渡委发〔2021〕81号

各村(社区)党组织、镇级各部门:

根据《全区党史学习教育总体安排》及中共达州市达川区委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活动暨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达川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制定了《达州市达川区渡市镇“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渡市镇委员会

                      2021年5月20日

 

达州市达川区渡市镇“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有关决策部署,根据《全区党史学习教育总体安排》及中共达州市达川区委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活动暨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达川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一、主要目标

通过学习教育,继承优良传统、提高政治站位、提升党员干部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深入一线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所思所求所盼,抓住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攻坚克难、持续发力,更好汇聚民心,改善民生,为达川区推动经济总量“冲刺双1000亿”、城市规模“建设双200”,勇当达州“创副”主力军贡献力量。

二、重点任务

(一)扎实开展调查研究

1.镇、村(社区)领导干部要边学习、边调研,带头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摸清基层的困难事、群众的烦心事。同时,结合调研及自身职能职责情况,梳理形成办实事项目清单(不少于3件事项),并明确具体内容和完成时限,并将项目清单及工作开展情况报牵头部门。

牵头部门:镇党建办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党组织、镇级各部门

完成时限:学习教育期间

2.镇党委政府及各村(社区)要通过召开院坝会、发放调查问卷和设置意见箱、热线电话等方式,面向群众、面向社会开展“开门问计”活动,征集广大干部群众对本地本单位工作的意见建议。

牵头部门:镇纪委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党组织、镇级各部门

完成时限:学习教育期间

(二)立足岗位为民服务

3.镇党委政府及各村(社区)窗口服务单位集中创建一批“党员先锋示范岗”,实行流动挂牌制度,推动党员“亮身份、树形象、显作用”。

牵头部门:镇党建办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党组织、镇级各部门

完成时限:学习教育期间

4.针对不同领域不同类别党员群体实际,在完成自身既定岗位职责的基础上,为各类党员量身定制参与基层治理、乡村振兴等可量化可操作的多元岗位,探索形成党员“一岗多责”多元合一作用发挥模式。配合区委组织部开展好共产党员户挂牌示范行动,分类设立服务岗位,推动农村党员亮身份、作表率;结合科级干部进小区、“双报到”,推动力量下沉一线,整合党员网格员,实现“一网通用、一员多用”;在机关加强与脱贫村、乡村振兴重点村党组织的结对联系。通过全面开展党员密切联系服务群众,多办实事、办好事,着力提高群众满意度。

牵头部门:镇党建办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党组织、镇级各部门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切实解决民生问题

5.实施信访“两大攻坚”行动。紧紧围绕“建党100周年”信访稳定工作主线,以提升信访事项“三率”为抓手,实施“治重化积”攻坚行动和进京赴蓉专项攻坚行动,主动强化源头防范和治理,依法按政策解决好群众的合理合法诉求,力争化解一批积压时间久、牵涉范围广、潜在隐患大的重大疑难信访积案和重复信访事项。

牵头部门:镇信访办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党组织、镇级各部门

完成时限:学习教育期间

6.持续开展“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专项整治活动。大力推进集中事项整治工作,编制好专项整治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时间节点和具体措施,确保在11月底前全面整治完成。开展群众诉求办理和反馈工作,对需要解决的1215条群众诉求按能够解决和不能够解决分类,把能够解决诉求按季度明确办理时限,乡镇不能解决的要及时和区级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并进行办理,每季度的下一个月5日前召开“院坝会”,面对面反馈诉求办理情况,宣传整治成效。

牵头部门:镇纪委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党组织、镇级各部门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7.按照区扶贫开发局出台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政策举措,完善巩固好脱贫攻坚成果机制,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农村社会保障和救助制度等。

牵头部门:镇扶贫办

责任单位: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民政办、各村(社区)党组织

完成时限:学习教育期间

8.破解农村民生难题。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支持老区振兴发展等完善政策措施。实施12个行政村、170户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建成“旱涝保收,高产稳产”高标准农田500亩。全年新改建农村公路8.5公里。每个行政村办好一所达标卫生室。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抓好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引导农村群众移风易俗。

牵头部门: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镇纪委、镇综治办、镇扶贫办、镇党建办、各村(社区)党组织

完成时限:学习教育期间

9.对接落实国、省、市、区关于特殊类型地区(含革命老区、欠发达地区、采煤沉陷区)政策措施,加大向上争取力度,不断夯实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培育振兴发展新动能,促进县域、镇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牵头部门:镇项目办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党组织、镇级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学习教育期间

10.健全完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机制,实施提升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效能行动,优化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网点布局,开展村(社区)样板建设。

牵头部门:镇社会事业发展中心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党组织、镇级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学习教育期间

(四)深入开展关爱行动

11.结合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在“七一”前集中开展关心关爱老战士、老党员、困难党员、烈士遗属、英烈后代、因公殉职党员干部家属等走访慰问活动,帮助解决实际生活困难。做好礼遇工作,为英烈后代家庭悬挂光荣牌,举行公祭烈士活动并组织英烈后代参加。

牵头部门:镇党建办

责任单位:镇民政办、退役军人服务站、各村(社区)党组织

完成时限:学习教育期间

12.全面落实抚恤优待政策,严格落实烈士褒扬金、烈属一次性抚恤金、烈属定期抚恤金等政策以及《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等,优先为烈属提供住房保障、就业、子女就学服务,千方百计解决实际困难。

牵头部门:退役军人服务站

责任单位:镇民政办、各村(社区)党组织

完成时限:学习教育期间

13.深化“双报到”志愿服务活动,结合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党员干部带头深入基层面向困难群众和其他有需要的群众开展志愿服务行动。

牵头部门:镇党建办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党组织、镇级各部门

完成时限:学习教育期间

14.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开展“学党史感党恩”志愿宣讲活动和“送文化、传技能”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

牵头部门:镇党建办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党组织、镇级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学习教育期间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村(社区)及镇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当前最紧迫的任务。要把学习成效,切实转化为工作成绩,让群众切实有感,防止学习和实践“两张皮”。
    (二)压紧压实责任。按照区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要求,本次实践活动在镇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各村(社区)及镇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要抓住重点任务、把握时间节点,细化责任分工,把任务压实到岗位、责任落实到人头,明确专人具体负责,落实专人组织实施。各牵头部门要积极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层层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实践活动落到实处。
    (三)严肃活动纪律。要严肃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坚决做到令行禁止,把实践活动贯穿党史学习教育全过程。按照区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区、镇两级将组织人员开展暗访督查,对工作成效好、群众满意度高的村(社区)、镇级部门或个人进行宣传表扬;对活动开展不到位、推进不积极、整治成效差的村(社区)、镇级部门或个人,将依法依规通报问责。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