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
乌梅是我区具有原产地地理标志的特色农产品,乌梅产业是区委、区政府确定的五大主导产业之一。为进一步推进落实乌梅管护责任,促进乌梅基地培育,加快乌梅产业发展和中国乌梅之乡建设,充分发挥乌梅产业在山区脱贫攻坚中的重要作用,经区政府领导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乌梅种植及管护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及发展目标
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良种良法为核心,以科技为支撑,以助农增收为目的,深入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进一步创新发展机制,转变发展方式,优化发展布局,大力推进乌梅标准化种植、规范化管理、专业化经营、规模化发展,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的引领带动作用,采取“公司+农户+基地”、“专业合作社+农户+基地”等运作模式,每年新发展乌梅0.5万亩以上,到2020年,全区乌梅基地规模达到10万亩,乌梅种植效益得以全面彰显,为做大做强达川乌梅产业打下坚实基础。
二、工作措施
(一)建立良繁基地,打牢发展基础。
苗木是产业发展的基础,要把乌梅品种选育和苗木繁育纳入全区乌梅产业发展规划通盘考虑,以区林业部门为主导,高标准建设好符合国家良繁体系标准的“三圃”(即良种采穗圃、资源(品种)收集圃、良种苗木繁育圃)。苗木繁育以嫁接苗为主,未经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外地引调乌梅苗,确保生产用苗质量和安全。严格执行“二证一签”(林木种苗质量检验合格证、森林植物检疫合格证和林木种苗标签)育苗管理制度,从根本上扭转乌梅繁育的“杂、乱、差”状况。
(二)建设标准化栽培丰产高效示范园,提高种管水平。
抓好标准化栽培丰产高效示范园的建设,严格按照无公害化生产的要求,逐步实行标准化生产,引导林农由粗放管理向标准化管理转变,由低产、劣质种植园向高产、优质示范园转变。把示范园建设成为新技术试验示范、标准化生产、技术培训的重要基地。在生产上广泛推广林下种养、整形修剪、矮化密植、配方施肥、疏花疏果、综防病虫等先进实用生产技术,提高林农科学种管水平。
(三)加速低产低效林改造,提升整体质量。
根据低产低效林形成的因素,结合立地条件,采取补植、更替、抚育、调整、复壮等综合措施,科学、合理、有效进行林分改造,避免改造后的林分再次形成低效林。以复壮改造为主,主要采取施肥、林地恳复、挖穴松土等营林措施。部分林分可结合各方法进行综合改造。
(四)突出区域化布局,推进规模化经营。
各乡镇在符合全区产业发展规划基础上坚持连片集中发展,优化区域布局,板块联片发展思路,坚持统一种源、统一技术、统一标准、统一模式、统一布局,进行统管统治。重点推进标准示范园建设,着力建造5000亩以上乌梅种植示范乡镇,500亩以上乌梅种植示范村。
(五)优化发展模式,发挥新型经营主体的引领作用。
本着政府主导,农民自愿,企业、专合组织、种植大户积极参与的原则,纳入政府补助范围的乌梅种植要由专合社、种植大户、家庭林场、业主等牵头实施,乡镇通过“一事一议”在本地产生实施业主(引进加工企业建基地和土地流转经营户可不是本地人),年度发展计划由乡镇政府根据农户意愿向区乌梅种植化发展指挥部办公室申报,办公室将申报情况汇总上报区乌梅种植化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区林业局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实地勾绘核实面积,并将面积落实情况报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审定后,再将任务下达到乡镇。各乡镇按照乌梅发展任务与发展村、组、业主层层签订种植责任书。
(六)强化科技支撑,增加科技含量。
区林业科技推广中心要深入开展“区院合作、院所合作”,积极引进先进的乌梅发展配套技术和管理经验,聘请技术过硬、经验丰富的专家学者开展技术指导,建设一批科技示范和研究基地,切实搞好乌梅种植发展的科技含量和科技水平。完善科技服务承包责任制,各乡镇根据规模适度确定乌梅技术人员,各辖区林业站协助当地政府搞好辖区内的乌梅种植、管护技术培训、指导等服务工作。
(七)加强检查验收,确保种植效果。
1.根据乌梅栽植特点,种植要求在11月至次年的1月进行。在进行栽植后次年的9月上旬,开始进行第一次验收,成活率达90%以上,在规划范围内按实测面积兑现60%的补助(附种苗质量、数量认定依据即:供苗单位、购苗单位、林业局技术人员三方签字)。距第一次验收后次年的9-10月进行第二次验收,保存面积不少于第一次验收面积且苗木保存率达85%以上、长势良好即兑现20%的补助,距第二次验收后次年的9-10月进行成效验收,保存率达80%以上、长势良好的兑现剩余20%的补助。
2.验收方式:每次验收,均由乌梅种植涉及乡镇组织财政所、林业站等人员进行全面自查验收,将验收情况汇总后报乌梅种植发展指挥部办公室。乌梅产业发展指挥部根据各乡镇验收情况,组织政府督查室、区财政局、区林业局等相关人员予以核查。并将核查情况汇总及资金兑付意见报领导审定后转区财政局将对应补助款划拨到对应乡镇(2014年林业重点建设乡镇,在区林业局报账)。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乌梅种植化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及乌梅发展项目指挥部负责全区乌梅种植业发展的领导、协调;区林业局负责做好乌梅种植对外宣传,制定年度乌梅发展规划、指导基地建设,组织开展乌梅种植技术培训,做好乌梅良种选育、申报认定和育苗栽培技术试验推广工作,引导加工企业开展产品研发创新;农办、财政局、农业局、教科局、扶贫移民局等相关部门及相关乡镇密切配合,统筹推进乌梅种植发展;涉及乌梅发展的乡镇是乌梅种植发展责任主体,对栽植管护及资金使用全面负责,林业站配合当地党委政府做好栽植地块落实,组织开展技术培训,督促业主做好日常管护,积极做好相关资料报送工作;乌梅办根据指挥部的安排,汇同政府督查室、区财政局等单位对乌梅发展任务乡镇不定期开展督查。
(二)加大投入,明确补助机制和种苗要求。
实施规模集中种植,从2015年起栽植本地乌梅本砧嫁接合格苗的,凡连片发展达200亩以上,并经验收合格后按550元/亩进行补助(其补助资金在区农业发展资金中予以列支)。补助比例按6:2:2兑现。
(三)严格考核,逗硬奖惩。
乌梅种植发展项目指挥部、政府督查室负责对乌梅种植涉及乡镇的乌梅种植基地建设情况进行常态化督查,并纳入农业农村工作年度考核内容,对管护不力的乡镇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乡镇追回项目损失资金。
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