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意见》(国发〔2015〕47号)、《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鼓励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的意见》(达市府办〔2015〕47号)和《达川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歩做好农民工工作的实施意见》(达川府发〔2015〕3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工作,经区政府同意,决定建立达州市达川区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总召集人:李 敏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杨 勇 区政府副区长
召 集 人:余华君 区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
冉隆成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 员:梅 东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廖昌进 区就业服务管理局局长
陈久林 区农业局机关党委书记
徐 汇 区国土资源分局党组成员
乐吉松 区财政局副局长
杨文光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刘 谦 区国税局副局长
蒋 将 区地税局总会计师
谢胜利 区投资促进局副局长
陈 键 区商务局副局长
王兴勇 达川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主任
邹业超 达川商贸物流园区管理委员会主任
袁 荣 区民政局机关党委书记
张 林 区旅游局副局长
陈英林 区委农办副主任
屈 松 区政府金融办副主任
二、主要职责及工作机构
统筹协调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工作,研究制定重大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督促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积极开展相关工作。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梅东同志兼任。
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