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相关部门:
经区政府领导同意,现将《2016年度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1日
2016年度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结合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相关部门(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由7个方面构成: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建设情况;工作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情况;保密审查情况;年度报告公开情况;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处理情况。
三、考核方法
(一)日常监测。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对各被考核单位在政府门户网站、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的公开情况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及发出的督查通报作为考核依据。
(二)抽查。区政府督查室、区政府信息公开办等相关单位组织明察暗访,检查各考核对象在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政务公开栏上的公开情况。
(三)年终考评。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将按照《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分细则》(见附件2),结合日常网上监测、考核对象自查自评与抽查的基础上进行量化考核。考核结果以百分制记分,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分95分以上的为优秀,85分以上95分以下为合格,85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四、考核结果运用
考核工作组及时汇总各单位考核结果纳入区政府绩效考核,并在全区范围内通报。
附件:1.2016年度纳入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单位名单
2.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分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