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5年度部门及乡镇履行学校安全监管责任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
来源: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2016-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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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相关部门:

2015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相关部门认真履行学校安全联动监管责任,有力地维护了全区学校的安全稳定,确保了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达川区履行学校安全监管责任考核奖惩暂行办法〉的通知》(达川府办〔2014〕101号)精神,现将达川区2015年部门及乡镇履行学校安全监管责任工作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评为一等奖的单位

三里坪街道办事处,亭子镇人民政府,区教育科技知识产权局。

二、评为二等奖的单位

景市镇人民政府,赵固镇人民政府,区安监局,区交通运输局。

三、评为三等奖的单位

米城乡人民政府,永进乡人民政府,渡市镇人民政府,石桥镇人民政府,市交警直属二大队,区消防大队,区综治办。

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对被评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部门分别予以2万元、1万元、5千元的奖励。希望受到表扬的单位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创佳绩。排名靠后的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认真总结,查找差距,切实履职,积极做好学校安全监管工作。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学校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学校安全工作“重于泰山”的责任意识,认真总结学校安全工作经验,积极探索学校安全工作规律,严格执行各级关于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扎扎实实抓好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坚决杜绝各类涉校涉生安全事故发生,全力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进行。

 

 

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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