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川区房屋征收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来源:区房征局
发布日期:2018-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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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达川区房屋征收局主要工作职责是:根据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镇化规划、产业化规划,编制全区房屋征收(拆迁)安置规划。负责拟定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有关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安置制度及规定。负责组织实施全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及建(构)筑物的征收、拆迁与补偿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及建(构)筑物的拆迁、补偿工作。负责全区国有土地上和集体土地上拆迁户安置的规划、建设、分配和管理工作。负责做好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8年重点工作

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签订《党建廉政责任书》,严格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重要情况报告制度、述职述廉制度等,提高党员领导干部接受监督的自觉性。   

2、狠抓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大治庸治懒力度,深入治理

干部职工中存在的“庸”“懒”“散”等不良作风,既要解决“乱作为”的问题,也要解决“不作为”、“慢作为”的问题,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职责,既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又要敢抓敢管,令行禁止,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3、严格按照区委二届三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扎实推进征收拆迁和安置房建设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构成基本情况:房征局为一级预算单位,单位性质为事业单位。共有事业编制75人;目前工作人员54人,在编人员46人,借用2人,临工6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财政区级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城乡社区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房征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471.94万元,比2017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0.43万元,主要是因为临工工资暂未纳入预算。

(一)收入预算情况。

房征局2018年收入预算471.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21.94万元,占68%,基金拨款收入150.00万元,占32%。

(二)支出预算情况。

房征局2018年支出预算471.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8.94万元,占68%;项目支出153万元,占3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房征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71.94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了0.43万元,主要是因为临工工资暂未纳入收入预算。

收入包括:321.94万元,基金拨款收入150.00万元。

支出包括:城乡社区支出388.7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9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5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7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房征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321.94万元,比2017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0.43万元,主要是因为临工工资暂未纳入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城乡社区支出238.79万元,占5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91万元,占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51万元,占3%,住房保障支出25.73万元,占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项)

2018年预算数为321.94万元,主要用于:房征局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邮电费、工会经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3万元,主要用于:党建工作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18年预算数为42.91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2018年预算数为14.5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2018年预算数为25.7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房征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21.9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98.0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公用经费23.9万元,主要包括:伙食补助费、办公费、劳务费等支出等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房征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50.0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

八、“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房征局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无。

2018年无出国(境)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7年预算持平。
  2018年公务接待费0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无。

房征局无公务用车,2018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房征局2018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房征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21.94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房征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33万元,主要用于为新增人员采购办公桌椅、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打印机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房征局无公务用车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8年房征局对专用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区级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区级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区级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区级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办公费、水费、电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费用开支。


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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