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区建制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检查的通知
来源: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2014-08-21
点击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饮用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规范》和《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对饮用水水源地的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达川区人民政府决定对全区涉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35个乡镇开展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标

以清查影响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的排污企业为重点,彻底排查和清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的排污企业,整治影响饮用水质安全的违法排污企业、违法建设项目和破坏生态环境的资源开发活动,彻底取缔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排污口,确保饮用水安全。

二、检查对象

本次饮用水源地检查对象是建制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范围。(名单附后)

三、工作重点

结合我区实际,本次饮用水水源地检查的工作重点是:

(一)饮用水水源地一、二级保护设施建设情况,重点检查标志、道路警示牌、隔离网的设置情况。

(二)检查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的污染源、查清保护区外对饮用水源地可能构成威胁的重点污染源。

(三)检查饮用水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内的农业面源、生活污染源和水面流动污染源,重点是畜禽养殖场、网箱养殖、机动船只洗沙作业等。

(四)检查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二级保护区范围内的,存在的其他环境安全隐患。

四、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执法检查时间从2014年9月1日开始,至9月30日结束。

 

附件:达川区建制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名单

 

 

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8月21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