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
米城大米是我区具有比较优势的特色农产品,是区委、区政府确定发展的五大主导产业之一。为进一步提高米城大米的知名度和开放度,助推外向型经济发展,推进我区生态文明建设,根据《原产地标记管理规定》、《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导则》等法律法规和《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的意见》(达市府办〔2014〕76号)文件精神,我区拟将“米城大米”作为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进行申报。现就有关争创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区委一届三次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在米城大米产业发展中强化绿色环保、低碳节能、资源节约的要求。
二、工作目标
采取分工负责、共同参与、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积极争创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确保2016年“米城大米”顺利通过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评定,以提高米城大米的品牌效应,增强米城大米的市场竞争力,全面彰显米城大米种植效益,为做大做强米城大米产业打下坚实基础。
三、工作措施
(一)组织领导。为加强对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以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单位为成员的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1),负责研究和决策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米城大米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推进实施。
(二)责任分工。为保证米城大米顺利通过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评定,各相关部门、乡镇要进一步明确职责,主动作为、分工负责、整体推进,全力配合支持我区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的申报、评定期间的各项工作。
1.区食药局负责米城大米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的资料编撰、申报、专家的邀请等推进、协调工作,负责合格评定后的后续监管及标志的使用。
2.区农业局负责全区米城大米产业的规划、发展,负责标准示范园的建设,指导米城大米产业业主、相关种植户按标准组织生产,负责组织对种植区土壤检测并出具申报所需的土壤监测报告,确保种植土壤符合生态要求。
3.区财政局负责将开展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正常开展。
4.区人社局负责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人才引进和奖励政策的宣传;负责落实职业健康职能;产品涉及的职业保护措施。
5.区经信局负责米城大米深加工企业的培育、发展。
6.区环保局负责落实米城大米种植区的环境保护措施,开展环境保护评估,出具申报所需的环保证明材料。
7.区水务局负责米城大米主产区水利设施的规划建设,并对其灌溉用水进行水质检验,确保水质符合生态要求。
8.区发改局负责对米城大米种植及深加工企业落实节能降耗的要求和能源投入的监督管理,对能耗指标开展考核评价。
9.区教科局负责米城大米及其制品相关知识产权的评定及保护。
10.区气象局负责对米城大米主产区的气象评估。
11.区文体广新局负责运用各类宣传媒体,介绍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知识、宣传保护政策,积极倡导行业协会、社会组织或生产者作为其它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申请主体进行申报。
(三)政策支持。为确保争创工作取得实效,对于争创工作所需经费,区政府拔出专项经费予以保证,同时对在争创工作中做出成绩的部门、乡镇,待米城大米获得国家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评定后,区政府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对于积极申报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的企业,领导小组负责向检验检疫部门推荐优先给予享受绿色通道、高等级分类监管等惠企政策。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米城大米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争创,是提高我区米城大米知名度和市场附加值,实现做大做强大米产业的重要手段,也是我区实施生态旅游文明城市,建设美丽达川的现实需要。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将该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动作为,全力推进我区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
(二)分工协作,部门联动。区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应根据任务分工,做好出具申请产品相关证明材料的工作。其它各有关部门,也要按照各自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做好我区生态原产地产品的申报工作。
(三)强化宣传,扩大影响。充分发挥各类宣传媒体作用,介绍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知识、宣传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政策、推广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申报经验,增加政府、民间机构、企业和消费者对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的含义、评定程序、作用等的了解和认识,增强消费者的认同感,形成全社会培育、申报、保护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的良好氛围。
(四)严格目标考核。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要从全局出发,各履其职,积极配合做好米城大米的申报及其评定工作,相关工作的开展情况区委区政府将纳入全年目标考核。
附件:1.达州市达川区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2.达州市达川区纳入争创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目录
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19日
附件1
达州市达川区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向建平 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江孔成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魏 华 区政府办党组成员、金融办主任
黄啸天 区农委主任
于中海 区食药监局局长
李 丹 区商务局局长
刘碧和 区林业局局长
杜权述 区农业局局长
侯四方 区教科局局长
王道正 区经信局局长
段善国 区环保局局长
吴红萍 区财政局局长
邓异霞 区文体广新局党组书记
徐力涌 区人社局党组书记
柏战海 区发改局局长
程 鹏 区水务局局长
陈丕明 区气象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达州市达川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由于中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研究和解决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我区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推进实施、向上申报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