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府发〔2021〕57号
各村社区、镇级部门:
经镇党委会研究同意,现将《达州市达川区景市镇“场镇和公路沿线灰尘大”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达州市达川区景市镇人民政府
2021年5月5 日
达州市达川区景市镇“场镇和公路沿线灰尘大”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按照市委、区委对2021年度“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进行集中整治要求,为扎实做好“场镇和公路沿线灰尘大”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强力推动环境空气质量和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全面提升群众满意度,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市委四届十次全会和区二届六次党代会精神,全力聚焦“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北翼高质量发展先行示范区”发展定位,紧紧围绕中央乡村振兴战略重大决策部署和《四川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聚焦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急切解决的难题,助力建设美丽幸福达川,为实现两个定位,勇当达州创副主力军贡献景市力量。
二、目标任务
按照“统筹协调、部门联动、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坚持全面推进、标本兼治的工作思路,着力解决场镇和公路沿线灰尘大问题,推进环境空气质量和人居环境持续改善。
三、整治范围
景市镇行政辖区。
四、整治任务
(一)场镇扬尘整治
1﹒强化“门前三包”。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确保场镇街面规范有序。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的村社区达到100%,“门前三包”责任公示牌张贴率达到100%。
责任单位:中心社区、金龙社区、大垭社区
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
2﹒强化街道路面修复。加大场镇街道路面养护管理力度,及时修复破损路面,特别是景福路、交通路路面破损修复力度,加大景平路街道两边裸露道路的绿化。
责任单位:中心社区、金龙社区、大垭社区
完成时限:2021年9月底
3﹒强化街道清扫保洁。三个街道社区加大对场镇街道、人行道的保洁频率,晴好天气时增加道路洒水频次,确保场镇道路无积尘。
责任单位:金龙社区、中心社区、大垭社区
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
4﹒强化施工工地扬尘管控。督促建筑业主严格按照住建部门要求加强防治措施,严格查处建筑工地扬尘污染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派出所、执法办
完成时限:2021年7月底
5﹒强化房屋拆迁扬尘管控。及时清除场镇街道两边房屋拆除工程遗留的建筑垃圾,对裸露地实施临时绿化或者覆盖等防尘降尘措施。
责任单位:执法办
完成时限:2021年7月底
6﹒强化房屋(门市)装修扬尘管控。对场镇进行装修的门市,全面落实打围、降尘措施,及时清理建筑垃圾,建材物料覆盖率达到100%。
责任单位:执法办
完成时限:2021年7月底
7﹒强化货车扬尘管控。严格查处省道202、305线工地渣土运输车辆,要求不得进入场镇,严格按照“三不准出”( 指超载、未完全遮盖、未冲洗干净车轮和车身的车辆,坚决不准驶出工地)原则要求辖区施工车辆。同时加强公路沿线超载超限车辆的劝导力度。
责任单位:执法办、中心社区、金龙社区、大垭社区
完成时限:2021年8月底
8.强化场镇乱堆乱放管控。严禁在街道及人行道乱堆乱放砂石、水泥、砖瓦等废弃建筑材料和木料、面架,社区要组织人员及时清运街道两边废弃堆积物(建筑废料、土堆、垃圾等),废弃堆积物清除率达100%。
责任单位:执法办、中心社区、金龙社区、大垭社区
完成时限:2021年7月底
(二)公路扬尘整治
9﹒强化公路路面清扫保洁。镇执法办要根据辖区村社区实际情况,明确各路段清扫保洁责任人,落实专职清扫保洁队伍,加大清扫保洁频次,做到路面、路肩无积尘和杂草,水沟畅通、路面整洁。
责任单位:执法办、各村、社区
完成时限:2021年8月底
10﹒强化公路附属设施保洁。加大道路两边大波形防护栏、隔离栏、界牌、指示牌等公路附属设施日常保洁力度,保持干净无污垢。定期清除路边、行道堆积的建渣、弃土等杂物。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完成时限:2021年8月底
11﹒强化公路破损路面修复。加大公路日常养护管理力度,明确各路段维护责任人员(与城乡环境清扫保洁合二为一),建立和完善巡查制度,及时对破损路面进行修复。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完成时限:2021年7月底
12﹒强化公路施工扬尘治理。辖区道路施工全面落实“六必须、六不准”扬尘防尘措施,严格查处道路施工等“线性工程”扬尘污染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派出所、镇执法办
完成时限:2021年7月底
13﹒强化流动巡查。严格管控上路行驶的渣土车、商砼车、垃圾清运车、散装货物车等运输车辆,对各类运输车辆未密闭运输、超载超冒、带泥上路、抛洒遗漏等违规行为进行劝导。
责任单位:派出所、镇执法办
完成时限:2021年8月底
14﹒强化洗车点的清洗工作。加强公路沿线洗车点对脏车的清洗力度,同时洗车点做好周边环境卫生的打扫。
责任单位:派出所、镇执法办
完成时限:2021年8月底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1年4月10日——5月10日)。结合景市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举措,及时安排部署工作,按照时间节点稳步推进。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1 年5月11日—9月30日)。各村社区按照镇人民政府制定的专项整治方案,把整治目标任务分解到岗位、落实到人头,镇执法办要加强巡查,确保场镇、公路扬尘污染真正取得成效。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1 年10 月1日——12月20日)。由镇纪委牵头,组织纪委、财政、执法办对场镇、公路沿线扬尘治理推进情况进行自查自纠,查漏补缺,以迎接区上验收。同时开展“回头看”活动,健全完善相关工作制度,优化长效工作机制,巩固专项治理成效,转入常态长效管理。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社区、镇级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场镇、公路沿线灰尘大治理工作重要性、艰巨性、必要性的认识,把扬尘治理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乡村振兴战略重要内容来抓,作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一项关键性工作来抓,作为一项惠及人民群众的民生工程来抓,形成由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负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机制建设。各村社区要针对存在的具体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研判,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明确整治任务,确保工作顺利推进。充分发挥新闻监督舆论导向作用,通过会议、标语、宣传栏、广播等媒介积极宣传场镇和公路沿线扬尘治理工作。财政所要预留部分公共运行维护费用作为保障“场镇和公路沿线灰尘大”整治工作经费,确保整治工作有力有序地整体推进。
(三)强化督查督办。镇执法办配合镇纪委加大对集中整治行动的督查力度,原则上每月通报一次,同时采取现场督办、限期整改、跟踪督办、通报批评、追究责任等方式促进工作落实。对工作不力,行动迟缓、效果不佳的村社区和部门,按照《达州市达川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办法》,从严追究责任。
附件:1.达州市达川区“场镇和公路沿线灰尘大”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2.达州市达川区“场镇和公路沿线灰尘大”问题
任务清单
附件1
达州市达川区景市镇“场镇和公路沿线灰尘大”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为切实加强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达州市达川区景市镇“场镇和公路沿线灰尘大”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对场镇和公路沿线灰尘大问题整治工作的全面组织、部署和领导。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玉海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邓 见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邓继平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兼副镇长
王永进 镇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成 员:柏浩言 景市镇派出所副所长
李 虎 镇财政所负责人
唐海江 镇执法办主任
冯 梅 镇办公室副主任
各村社区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执法办,邓继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唐海江、吴兰、王中全具体负责综合协调,上传下达、督促检查等相关工作,确保按时按质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
附件2
达州市达川区景市镇“场镇和公路沿线灰尘大”问题任务清单
序号 | 整治范围 | 整治任务 | 整治内容 | 完成时限 | 责任单位 |
1 | 场镇扬 尘整治 | 强化“门前三包” | 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确保场镇街面规范有序。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的村社区达到100%,“门前三包”责任公示牌张贴率达到100%。 | 6月底 | 中心社区、金龙社区、大垭社区 |
2 | 街道路面修复 | 加大场镇街道路面养护管理力度,及时修复破损路面,对场镇主要街路裸土地面和道路实施硬化、绿化。 | 9月底 | 中心社区、金龙社区、大垭社区 | |
3 | 街道清扫保洁 | 加大场镇街道、人行道保洁频率,晴好天气时增加道路洒水频次,确保道路无积泥积尘现象。 | 6月底 | 中心社区、金龙社区、大垭社区 | |
4 | 施工工地扬尘管控 | 督促建筑业主严格按照住建部门要求加强防治措施,严格查处建筑工地扬尘污染违法行为。 | 7月底 | 执法办 | |
5 | 房屋拆迁扬尘管控 | 及时清除场镇道路两边房屋拆除工程遗留的建筑垃圾,对裸露地实施临时绿化或者覆盖等防尘降尘措施。 | 7月底 | 执法办 | |
6 | 房屋(门市)装修扬尘管控 | 对场镇进行装修的门市,全面落实打围、降尘措施,及时清理建筑垃圾,建材物料覆盖率达到100%。 | 7月底 | 执法办 | |
7 | 货车扬尘管控 | 严格查处省道202、305线工地渣土运输车辆,要求不得进入场镇,严格按照“三不准出”是指超载、未完全遮盖、未冲洗干净车轮和车身的车辆,坚决不准驶出工地)原则要求辖区施工车辆。同时加强公路沿线超载超限车辆的劝导力度。 | 8月底 | 执法办、中心社区、金龙社区、大垭社区 | |
8 | 场镇乱堆乱放管控 | 严禁在街道及人行道乱堆乱放砂石、水泥、砖瓦等废弃建筑材料和木料、面架,,社区要组织人员及时清运街道两边废弃堆积物(建筑废料、土堆、垃圾等)废弃堆积物清除率达100%。 | 7月底 | 执法办、中心社区、金龙社区、大垭社区 | |
9 | 公路扬 尘整治 | 公路路面清扫保洁 | 明确各路段清扫保洁责任人,落实专职清扫保洁队伍,加大清扫保洁频次,做到路面、路肩无积尘和杂草,水沟畅通、路面整洁。 | 8月底 | 执法办、各村、社区 |
10 | 公路附属设施保洁 | 加大道路两边大波形防护栏、隔离栏、界牌等公路附属设施日常保洁力度,保持干净无污垢。定期清除路边、行道堆积的建渣、弃土等杂物。 | 8月底 | 各村、社区 | |
11 | 公路破损路面修复 | 加大公路日常养护管理力度,明确各路段维护责任人员,建立和完善巡查制度,及时修复破损路面。 | 7月底 | 各村、社区 | |
12 | 公路施工扬尘治理 | 道路施工全面落实“六必须、六不准”扬尘防尘措施,严格查处道路施工等“线性工程”扬尘污染违法行为。 | 7月底 | 派出所、执法办 | |
13 | 定点检查和流动巡查 | 严格管控上路行驶的渣土车、商砼车、垃圾清运车、散装货物车等运输车辆,对各类运输车辆未密闭运输、超载超冒、带泥上路、抛洒遗漏等违规行为进行劝导。 | 8月底 | 派出所、执法办 | |
14 | 洗车场点的清洗工作 | 落实辖区脏车入城洗车劝导、冲洗责任,重点加强对车身外表有污迹、灰尘和泥土,车顶有积尘,轮胎、挡板、底盘沾(带)泥土各类车辆清洗劝导和巡查力度。同时加强公路沿线洗车点对脏车的清洗力度。 | 7月底 | 派出所、执法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