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达川区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2016-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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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

按照《四川省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加强松材线虫病新疫区疫情除治工作的通知》(川松防指〔2016〕8号)文件精神,我区被确诊为新发生松材线虫病疫区。为此,区政府决定启动《达州市达川区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应急预案》,成立达川区松材线虫病疫情应急除治指挥部,并制定《达州市达川区松材线虫病疫情除治工作方案》,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16日

 

 

达州市达川区松材线虫病除治工作方案

 

为了除治松材线虫病疫情,严防其扩散蔓延,保护森林资源安全和绿化造林的成果,根据《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和《达州市达川区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应急预案》(达川府办〔2014〕25号)的规定以及《四川省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加强松材线虫病新疫区疫情除治工作的通知》(川松防指〔2016〕8号),特制定本除治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达川区松材线虫病除治工作指挥部,由区政府常务副区长李敏任指挥长,区政府办党组成员王世忠、区林业局局长刘碧和任副指挥长,成员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成,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林业局,副局长胡明娄任办公室主任,区森防站站长洪流任副主任,具体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除治工作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辖区负责制组织实施。

二、职责分工

区林业局负责松材线虫病疫木采伐许可、监督指导野外用火、监管执法、造林更新规划设计和指导、疫情监测调查、资料收集汇总上报、药物器械的组织调运、疫情除治技术全程监管、资金的争取和调拨等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落实松材线虫病疫情除治经费及其他物资保障等工作;

区公安分局负责协助搞好运输检疫和运输工具消毒及疫情发生区社会治安管理等工作;

区文广新局负责舆论的引导和监管,做好宣传等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对松材线虫病疫情枯死松树情况进行调查、资料收集及上报;对松材线虫病疫木进行伐除、清理,对松材线虫病媒介昆虫松墨天牛采取生物和化学药物防治,对后续发现的松材线虫病死亡松树随时进行处理等工作。

区级其他相关部门按职能分工做好疫情除治相关工作。

三、除治时间

松材线虫病疫木春季除治时间为5月下旬至6月底,秋季除治时间为10月下旬至次年的3月底;松材线虫病媒介昆虫的防治时间为每年的3月下旬至10月上旬。

四、除治技术要求

1.所有伐桩高度要求低于5厘米。

2.除治区域内,不得残留直径1厘米以上松树枝桠。

3.对清理下山的枯死松树树干、枝桠统一集中到指定地点进行烧毁。

4.对伐桩在喷淋线虫清等化学药剂后,罩上塑料薄膜并用土覆盖。

五、工作要求

1.认真落实除治责任。松材线虫病疫情除治实行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政府主要负责人为防控工作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必须全面落实责任和目标任务,加强检查考核,采取有力措施除治疫情。

2.科学开展疫情除治。要及时组织专业队伍开展疫情除治,松材线虫病疫木安全利用要严格按照《国家林业局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和《四川省松材线虫病疫木定点加工利用管理办法》规定进行,要加强疫情除治全过程监理和工作监管,确保疫情除治质量和成效。

3.加强媒介昆虫综合防治。要采取饵木诱杀、信息素诱集、化学药物喷杀和营林等综合措施进行防治松墨天牛。协调组织与疫区相邻的地方联防联控,防止疫情自然扩散。

4.加强疫情监测工作。要建立疫点管理档案,按照《四川省林业厅关于加强松材线虫病监测预防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疫情监测。

5.加强检疫执法工作。加强疫木封锁、调运加工检疫监管和外来松科植物及其产品(光、电缆盘、包装材料等)检疫复检工作,大力查处检疫违法调运加工等案件,严防松材线虫病人为传播蔓延。

6.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强化督查督导工作,对除治工作不力的按程序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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