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米城乡关于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的应急预案
来源:米城乡
发布日期:2021-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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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府发〔202186               

 

各村(居)委会、乡级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我乡地质灾害防灾救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建立高效有序的救灾运行机制,提高防灾救灾工作的整体水平,切实做到在备无患、迅速、准备、及时、高效地做好我乡的防灾、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灾害造成的危害,促进全乡社会稳定和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米城乡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工作原则

按照统一领导、明确责任、各司其职的工作原则,全乡各有关单位要统一协调救灾应急预案,明确本单位的救灾工作责任。做到紧密配合、互相协作,确保救灾工作快捷、高效、圆满完成应急救助任务。

(二)适用范围

本救灾应急预案适用于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与地质有关的灾害。重点防范区域:化龙村5社(杨坝子)、化龙村11社(新房子大地)、化龙村11社(刘家湾)、大沟村4社(刘家岩)、米城中心学校。

二、灾情的报告

灾害发生后,村(居)委会必须第一时间向乡政府和相关部门报告初步灾情。同时,各有关单位要迅速组织人员调查核实灾情。发生重大灾情时及时向乡政府和主管部门报告。

灾情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种类,发生时间、地点、规模、范围、程度、损失及发展趋势,采取的应急措施,生产、生活方面需要解决的问题等。

各有关单位接到灾情报告后,应立即向乡政府主管领导报告,根据灾情确定救灾应急预案的启动时机。

三、灾害等级的划分和预案启动的条件及方式

(一)一次性灾害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为重大灾害

1、农作物绝收面积100亩以上;

2、倒塌房屋5间以上;

3、因灾死亡或失踪1人以上;

4、死亡大牲畜5头以上;

5、鱼类损失5000公斤以上;

6、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社会影响较大。

(二)预案启动方式

乡应急预案由乡政府组织实施;遇地震、地质灾害,乡政府组织领导,由堡子国土所按程序实施运行;洪涝灾害由乡防洪抗旱指挥部按程序实施运行。

四、应急反应机构

(一)应急组织机构的组成

应急组织机构由指挥决策机构、综合协调机构和具体工作机构组成。指挥决策机构包括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等。综合协调机构包括各单位成立的临时工作小组。

(二)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及职能

乡政府成立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组长由乡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安全领导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应急办,办公室主任由应急办主任担任,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由自然资源所、乡应急管理办公室承担。其成员为乡级单位负责人。主要职责:1、向各工作组传达领导小组工作指令并监督落实;2、收集各工作进展情况,并及时向上级指挥部报告;3、负责灾情和救灾工作信息的发布;4、及时收集、评估灾情,按程序向上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汇报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5、协调救灾工作过程中的职能交叉;6、完成上级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乡社会事务办:组织核查报告灾情,申请、管理、分配灾民救济款物;组织救灾捐赠;负责全乡救灾物资的组织调拨和供应工作等。

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指导帮助灾后农业生产自救和恢复生产。

自然资源所:组织开展地质灾害调查,掌握地质灾害的分布情况,保证信息的传递和畅通。

乡财政所:负责救灾资金的筹集、拨付。

乡规建办:负责协调相关部门搞好重建工作。

乡卫生院:负责调度卫生技术力量,组织抢救伤病员,对重大疫情、伤势实施紧急处置,防止疫情、疾病的发生、传播、蔓延。

乡中心校:做好灾后学校教育、教学组织工作。

乡社会发展中心:负责救灾工作的宣传报道及灾后广播、电视系统的抢修、恢复工作。

乡电管所:负责灾后用电系统的抢修、恢复工作。

邮政、电信部门:负责及时组织力量抢修灾区通信设施和路线,保证抗灾通信畅通。

乡武装部:负责编织袋、铁锹等救灾的准备及应急抢险。

五、奖惩

(一)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乡人民政府予以精神和物质奖励

1、灾害报告及时,使国家和人民免遭重大损失的;

2、参加抢险救灾、抢救人民生命财产和公共财物成绩突出的;

3、提出重大建议,使救灾水平显著提高的;

4、在抗灾救灾工作的其他方面有突出贡献的。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责任人,由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规定报告灾情或虚报、延报、瞒报灾情,造成严重后果的;

2、在抢险救灾中,领导、指挥严重失误或不服从命令,使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

3、对如实反映灾情和揭发违法违纪行为者进行打击报复的;

4、截留、克扣、私分、挤占、挪用、倒卖、贪污抗灾救灾物资的;

5、不按宣传规定进行宣传报道或上网公布灾情造成严重后果的。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达川区米城乡地质灾害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达州市达川区米城乡人民政府

202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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