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翠工委发〔2021〕79号
为纵深推进我街道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举措——“你有事.我来帮”活动,确保活动开展的持续性和活力性。经街道党工委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制定“优秀小区专员”评选办法,现将本办法下发于各社区, 请遵照此评选办法及时开展“优秀小区专员”评选工作。并请各社区于4月20日前,将评选出的2021年度第一季度优秀小区专员上报到街道党建办。
联 系 人:张莉
联系电话:0818—8199077
达州市达川区翠屏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1年4月15日
达川区翠屏街道“优秀小区专员”评选办法
按照《中共达州市达川区翠屏街道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
一、评选范围
街道全体“小区专员”
二、评选名额
一季度一评选,每个社区每季度评选1名“优秀小区专员”。即:全街道每季度评选10名“优秀小区专员”。
三、评选时间
每季度初评选上一季度的“优秀小区专员”。
四、评选标准
按照《达川区翠屏街道“你有事·我来帮”活动实施方案》中对小区专员开展工作的相关要求评选优秀,具体看如下三点完成情况:
(一)每周下小区开展工作至少一次是否做到;
(二)与小区工作人员(包括:小区长、党支部书记、网格员、社区联系小区干部)平时联系和协作是否紧密;
(三)为小区办理解决实事的情况如何。
五、评选办法
(一)分别在4月上旬、7月上旬、10月上旬和次年1月上旬,在各社区召开“优秀小区专员”评选会议,在评选会议上通过民主测评评选出本社区本季度“优秀小区专员”;
(二)评选会议由街道联系社区领导召集并主持;
(三)参加评选会议的人员(即:民主测评投票评选“优秀小区专员”的人员)包括:社区“两委”委员、社区专职工作者、党支部书记、小区长、网格员、协管员等。
(四)在评选会议现场进行不记名填写“优秀小区专员”测评评选表(表样见附件),并当场统计评选表推选结果,得测评推选票最多的小区专员当选为当季“优秀小区专员”。
六、表彰办法
(一)当季评选出的“优秀小区专员”,要在其联系的小区内的小区专员亮身份公示牌上显示标注。
(二)当季评选出的“优秀小区专员”个人照片,要在街道机关内设立的“优秀小区专员”荣誉栏上张贴公示。
(三)对当季评选出的“优秀小区专员”给予价值不超过300元/人的奖品。
(四)在年度考核评先评优时,对于当年当选过“优秀小区专员”的机关干部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考虑。
此评选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开始实施,由街道党建办负责牵头“优秀小区专员”评选工作,请街道全体机关干部和各社区干部遵照此办法具体开展“优秀小区专员”评选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