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水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区水务局
发布日期:2021-01-15
点击数:
2023-08-23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紧紧围绕部门职能职责和社会关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深化公开内容,持续拓展公开载体,不断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切实保障了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利用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达川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平台、报刊杂志、机关LED屏和宣传栏等多种载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5条,对部门信息公开目录、财政预决算以及工作动态等进行主动公开。全年主动公开部门动态信息80篇,超目标任务30篇,市级采用2篇,区级采用9篇,《达州日报》采用1篇,《人民日报网》《四川党建之声》等其他网站共采用72篇。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2020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成立了达州市达川区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了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坚持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其他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动、同检查、同督促、同考核。进一步明确了应公开的范围和内容,进一步规范了审查工作流程,加强了审查把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我局坚持将达川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明确专人负责在达川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更新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同时,加强了对“达川河湖长在线”微信公众号的管理力度,切实履行政务新媒体组织保障、健康发展、安全管理等职责。积极开展政务新媒体清理、备案和信息更新工作。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常态化组织新《条例》学习和相关业务培训,主动接受相关部门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激励约束和监督机制,加强了对相关工作人员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转变公开工作作风、提升公开工作质量效率的监督检查力度,积极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广泛监督,进一步提升了依法公开的能力和水平。

(六)贯彻落实《达川区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达川府办函〔2020〕49号)的主要情况

1.抓好《条例》执行,落实主动公开要求。2020年度,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利用党组中心组学习会、专题会议、会前学法等多种形式,围绕标准、程序、渠道、范围等深入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确理解法规条文,增强了公开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

2.梳理公开事项,编制公开标准目录。结合本系统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梳理细化了本系统政务公开事项,编制完成了本系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3.强化服务意识,拓展主动公开范围。一是围绕坚决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加大了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政策举措信息公开力度,推进水利扶贫项目、水利专项扶贫资金、水利扶贫“回头看”“回头帮”、扶贫成效等信息公开;二是积极推进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认真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有关规定,推动建立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制度,明确了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的范围、程序、方式及有关要求,落实了相关工作责任;三是增强解读质效,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局主要领导围绕“结对联创”、“群众最不满意的十件事”、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河湖长制、农村供水工程规范化管理等重要政策,切实履行 “第一解读人”职责,带头解读,准确传递了政策意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3

增210

31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减1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30

减8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新形势下,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股室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程度还不够,导致一些需公开的信息没能及时公开发布。二是对《条例》的学习不够,干部队伍政务信息公开的处理能力和水平还有待提高。

改进措施:一是持续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增加公开内容,加大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以社会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依法公开政府信息,方便群众查阅,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水平;二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适时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培训,切实提高公开意识以及把握政策、解疑释惑和回应关切的能力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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