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明月江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达川区明月江街道消防安全工作制度》的通知
来源:明月江街道
发布日期:2021-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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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明办发〔2021〕44号

 

各村(居)委会、企业及相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杜绝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为明月江街道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现将《达川区明月江街道消防安全工作制度》印发给你们,请你们遵照执行,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明月江街道办事处

                         2021年4月12日

 

达川区明月江街道消防安全工作制度

    

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断推进,经济迅猛发展,火灾越来越突出,形势相当严峻,消防工作是社会消防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它直接关系社会治安稳定和经济建设的健康发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村(社区)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证正常的办公和生活秩序,保障公众财产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  各村(社区)应当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规则制度,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积极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第三条  各村(社区)的第一负责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四条  各村(社区)应当在公安消防部门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人。    

第五条  各村(社区)制定其相应的重点部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六条  各村(社区)应当按照消防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村(社区)的特点,建立健全其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第七条  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及个人,应当给予表扬和奖励;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或因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应当依照有关的法律和本制度,对其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和直接责任人,将视情节的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或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八条  本制度适用于规范和指导各村(社区)的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国家和地方政府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按国家和地方政府法律法规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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