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明月江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明月江街道2021年度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的通知
来源:明月江街道
发布日期:2021-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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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明办发〔2021〕41号

 

各村(居)委会、街道各单位部门:

百姓健康是大事,食品安全无小事。2021年我街道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将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确定的工作目标,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制定《明月江街道2021年食品安全应急预案》,请各村(居)委会、街道级单位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明月江街道办事处

      2021年4月6日

 

明月江街道2021年度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为切实维护好全街道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市、区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目标要求,本着对全街道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食品安全成员单位认真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全街道人民的饮食安全。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在保障救援人员生命安全的前提下,以救援受伤人员和生命安全受到威胁人员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区食安办的领导下,由街道办统一指挥、协调全街道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各村(居)和街道级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服从上级政府预案的统一组织、指挥、协调和调度。各类企事业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要结合实际制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机制。

3.专业管理,部门协作。根据职责负责本行业、本系统事故的救援实施工作,其他相关部门搞好配合,并服从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

4.常备不懈,平战结合。各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监察)、主管部门要作好风险评估、物质储备、队伍建设、装备完善、预案演练等工作;要建立本系统(行业)重特大事故预防、预警机制,健全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管理档案。

5.信息共享,资源整合。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时,当地人民政府应逐级向上级人民政府报告。各职能部门在报同级人民政府的同时,应抄报上级主管部门,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各类应急救援资源应服从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统一调度。

二、组织领导

成立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指挥部,指挥长由街道党工委书记范爱华、主任邓应国担任,副主任刘兆华等同志任副指挥长,王茜、吴学碧、张彦华、范华平、万相江、万相建、曾建平、周胜清等同志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四个应急小组。

1.办公室:设在街道应急办,主任由范华平担任。

2.抢救组:由万相江任组长,李兴可任副组长,街道卫生院全体医务人员为成员。主要职责是对事故受伤人员的紧急抢救及护理工作。

3.现场秩序维护组:由刘兆华任组长,范华平、曾建平、周胜清、杨柳派出所全体同志为成员,主要职责是事故发生后立即赶赴现场,维护好现场秩序。

4.交通运输组:由刘兆华任组长,范华平、周胜清等为成员,主要职责是保障事故中的车辆需求。

5.后勤保障组:由吴学碧任组长,财政所、民政全体同志为成员。主要职责是负责事故后勤保障工作及善后处理工

作。

三、处理机制

1.发生一般安全事故,办公室在接到报警后应在l 0分钟内将信息报告给指挥部全体成员。

2.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办公室在接到报警后应在10分钟内将信息报告给指挥部全体成员及街道政府及市急救中心。指挥部全体成员在接到报警后,在街道内的要在10分钟内赶赴现场,在街道外的,要在最短时间内赶到现场。按职责分工做好本职工作。具体职责是:

(1)分析事故发展的趋势和可能性,制定现场抢险救援方案并组织实施。

(2)组织救援队伍开展施救工作,负责技术鉴定和技术咨询。

(3)组织受安全威胁的人员紧急疏散。

(4)控制事故的扩大和蔓延。

(5)组织人员保护重要设备、设施和物资安全。

(6)确定并设置危险警戒线。

(7)向指挥中心及时报告现场抢险救援情况。

(8)组织救援队伍撤离。

(9)撰写现场抢险救援报告。

(10)联络、协调各工作组的工作。

(11)完成指挥中心交办的其它事项。

四、制定相应应急预案

街道办制订相应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各应急工作组组长单位和有关部门应根据本规定明确的工作职责制定相应应急行动预案,报区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五、救援队伍保障

1.街道办、各部门、村(居)组要建立应急救援组织,落实应急救援人员。

2.重点工程建设单位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报街道办和抢险救援工作组组长单位备案。其它企业应建立应急救援组织,落实应急救援人员。

六、通信和信息保障

1.逐步建立街道安全生产应急处置指挥监控系统,逐步建立街道、村(居)两级指挥监控系统。

2.建立应急响应通信系统。各工作组根据应急救援需要配备相应的通信、摄影和办公器材。

3.街道应急救援办公室建立应急救援信息系统。

七、资金物质保障

1.街道办统一负责紧急救援建设规划,街道办财政每年给予适当的资金支持。

2.各工作组组长单位每年要向街道办上报应急处置队伍、专家组的配备以及物质(器材)的储备、消耗和报废情况。

八、宣传、培训和演练

1.宣传

街道办和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应急法律法规和事故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常识宣传工作,各种媒体给予支持。街道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实际,负责本地相关宣传、教育工作。企业与所在地村组建立互动机制,向周边群众宣传相关应急知识。

2.培训

街道办负责对各级管理机构、应急救援人员进行上岗培训和业务培训。有关部门、单位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做好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并积极组织社会志愿者参加培训。

街道办要将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内容列入干部培训课程。

3.演练

街道办指导、协调、监督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演习、演练工作。各企事业单位应根据自身特点,定期组织本单位的应急救援演习。

4.监督检查

街道办对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九、附则

1.管理与更新

(1)本规定由街道办发布,由街道办组织实施。

(2)街道办适时组织对本规定进行评审和修改。

(3)街道办适时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

2.奖励与责任追究

奖励

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现的单位和个人,应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1)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2)防止或在事故抢救中,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免受损失或者减少损失的。

(3)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4)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3.责任追究

在安全生产事故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轻重,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拒绝履行应急救援职责和义务的。

(2)不按照规定报告、通报事故真实情况的。

(3)拒不执行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指挥,或在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4)盗窃、挪用、贪污应急救援资金或物质的。

(5)阻碍应急救援工作人员执行任务或进行破坏活动。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7)有其他危害应急救援工作行为的。

4.其他事项

(1)本应急预案由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明月江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2)本应急预案自印发之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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