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石桥镇关于印发《2021年石桥镇食品安全工作计划》的通知
来源:石桥镇
发布日期:2021-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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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石府发〔2021〕52号

 

各村(居)委会、镇级各部门、镇辖各单位:

经镇党委、镇政府同意,现将《2021年我镇食品安全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达州市达川区石桥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3日

 

2021年石桥镇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2021 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 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启之年,时间节点极其敏感。为了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食品安全实施条例》,切实抓好我镇食品安全工作,以大力推进我镇食品安全创市级示范镇创建工作为重点,以食品市场准入为载体,明确分工、广泛宣传、严格管理、加强巡查、落实目标责任,打造我镇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进一步提升我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根据食品安全工作的相关要求,特制定2021年度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一、加强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以镇长任小强为组长,镇分管大安全副镇长杨贵安、分管食品安全副镇长侯育青为副组长,镇政府办公室主任周思长、镇财政所所长范小波、应急办主任黎家平、综合执法办主任李世兵、市场监督管理所陈伟根、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潘峰、中心卫生院院长赵约知、石桥派出所所长申进科、石桥中学校长邱太海、中心小学校长张世斌、列宁小学校长李波、镇社会事业发展中心张德富、镇畜牧站负责人李美特为成员的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的办公室设在镇食安办,如发生食品安全等级事故,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同时向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报告。

二、明确责任

(一)食安办、应急办负责组织食品经营、餐饮单位负责人个体工商户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食品安全日常工作,并会同市场监督管理所进行食品安全日常巡查。

(二)与各村(居)委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个体工商户、中(小)学、幼儿园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严查整治无证无照经营户和小作坊,每季度至少巡查1次;督促企业建立健全自检制度,开展非法使用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违禁药物定性检测工作;强化餐厨垃圾管理;严格市场准入把关,加快生猪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加强农村群宴管理和种养殖业监管,保证辖区内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三)市场监督管理所将定期组织流动厨师进行群宴知识学习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三、落实信息报送

镇设食品安全信息联络员1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按月报送不少于1篇,组织4次以上专项整治活动。落实信息员,负责食品安全信息报送工作,报送内容和要求主要包括本系统、本部门企业食品安全工作动态,监督检查信息,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信息。

四、健全工作制度

切实抓好工作检查落实,为深入做好我镇“食品放心工程”,实现本系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将采取经常性检查与突击性检查相结合的办法。经常性检查,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按季度开展不少于一次的检查活动,每逢重大节假日期间,加强值班,开展食品安全检查。专项整治检查,主要是重点、热点、难点工作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

五、加大监管力度

镇食安办和应急办认真组织协调的综合监管职能,各监管部门各司其职,在加强日常巡查和整治上加大力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有效杜绝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大力推进石桥镇食品安全市级示范镇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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