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桥湾镇关于建立农村道路交通事故联勤联调“大调解” 机制的通知
来源:桥湾镇
发布日期:2021-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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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府发〔2021〕110号

各村(社区)、镇级各单位:

我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形势严峻,为加强桥湾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现重新明确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劝导站职责、人员及工作安排。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劝导站要切实发挥作用,尽责完成目标任务,确保我镇不发生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

一、工作职责

按照“属地管理”和“管行业必管安全、管项目必管安全”的原则,各班子成员负责各联系村、各分管业务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各包村干部和业务人员负主要责任,各村(社区)支部书记、村主任负直接责任。

1.认真学习交通法律法规,熟练掌握交通安全自我保护和防范知识,配合协助交通管理员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积极开展经常化文明交通宣传教育活动;

2.负责对辖区内的机动车车主和驾驶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提醒,制止超员超速超载等行为;

3.定期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排查,逐级上报并配合相关部门整改落实;

4.警示、劝导和举报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完成日常交通劝导任务,教育和纠正群众不良交通行为方式;

5.积极参加文明交通服务活动,积极配合辖区交警定期开展交通秩序检查和整顿;

6.做好各种交通劝导登记和记录工作,登记上路执勤检查、劝导规范化登记。

二、机构组成

为加强农村道路安全工作,成立镇农村道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总负责:李金洹    镇党委书记

主  任:张  卫    镇    长

副主任:张修贤    党委委员、副镇长

何永登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张  春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王  勇    党委委员、副镇长

席  容    党员委员

李勤芬    副镇长

何才辉    副镇长

成  员:朱永波    交管办副主任

陈洪兴    交管办副主任

宋  俊    交管办工作人员

聂孝东    交管办工作人员

代定洪    交管办工作人员

各村(社区)村委会主任、驻村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管理办公室,张春同志为镇安全生产工作分管领导,张修贤同志为办公室主任,陈洪兴同志为镇交管办副主任,办公室负责全镇道路交通安全日常工作。明确各村委农村道安全检查员和劝导员人员名单:

永睦村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劝导点      劝导员:刘福祥

钟山村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劝导点      劝导员:贺新华  

 陈余社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劝导点    劝导员:兰景慧

香炉村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劝导点      劝导员:黎  胜

瑶玶村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劝导点      劝导员:黎符涛

走马村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劝导点      劝导员:黎家权

倒虹村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劝导站      劝导员:潘广生 

石土社区道路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点    劝导员:兰景川 

亮垭村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劝导点      劝导员:伍庆猛 

街道社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劝导站    劝导员:陈明静 

三、办公场所

农村道路交通劝导站使用独立办公室做为办公地点,劝导站设在桥湾镇永睦村5组李映喜门市。

四、考核制度

1.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考核工作在镇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镇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考核采取平时检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村两委参照镇政府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工作考评办法,制定本村、社区考核细则和奖惩标准年终进行考核,并表彰奖励。

3.镇政府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应根据全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状况和社会化管理工作推进情况,及时对考评办法进行完善、调整、修改。

4.镇政府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会议根据考评结果,按照考评分值由高至低,确定若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授予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工作先进村奖牌、颁发先进个人证书。对考评分值位列后2位的村,予以通报批评。

 

                    达州市达川区桥湾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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